公司倒閉,員工變賣財產我們不知情我和朋友一起去買了有責任嗎

2022-03-14 08:24:22 字數 5255 閱讀 2139

1樓:今日份的快樂

問題說明:公司發不起員工的工資倒閉了

2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責任了,你不知道,難道沒有腦子嗎?你不知道,你就不會問嗎?老師從小就教育我們,愛護公共財物,明知是公共財物,裝作不知道是公共財物

3樓:權墨傾宬

公司倒閉, 員工變賣財產 我們不知情 我和朋友一起去買了沒 有責任的,可以去退回的。

4樓:

1.不知情的前提下正常購買買方無權處分的財物,可以善意取得,不用承擔法律責任。主要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令〔2007〕62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16〕5號)。

2.《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令〔2007〕62號)第一百零六條規定,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

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法釋〔2016〕5號)第十八條規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的「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指依法完成不動產物權轉移登記或者動產交付之時。

當事人以物權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的方式交付動產的,轉讓動產法律行為生效時為動產交付之時;當事人以物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方式交付動產的,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有關轉讓返還原物請求權的協議生效時為動產交付之時。

法律對不動產、動產物權的設立另有規定的,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時間認定權利人是否為善意。

第十九條規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合理的**」,應當根據轉讓標的物的性質、數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體情況,參考轉讓時交易地市場**以及交易習慣等因素綜合認定。

第二十條規定,轉讓人將物權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船舶、航空器和機動車等交付給受讓人的,應當認定符合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善意取得的條件。

第二十一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受讓人主張根據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取得所有權的,不予支援:

(一)轉讓合同因違反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被認定無效;

(二)轉讓合同因受讓人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法定事由被撤銷。

4.根據上述規定,以下情況適用善意取得:

(一)轉讓人無權處分。所謂無權處分,是指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的財產權利,即學術界通常所說的缺乏正當的處分權源。例如甲將某物交由朋友乙代為保管,乙將該物非法轉讓給丙。

某個或某些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在此還需指出無權處分的例外情況,諸如基於法律規定或者權利人的授權而處分他人財產權的行為不屬於無權處分,如破產管理人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對破產財產進行的處分以及法定監護人對被監護人的財產行使管理權等。再者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中的處分是指狹義的處分行為,即僅指使所有權發生變動的行為。

(二)受讓人受讓時善意。善意是與惡意相對而言的,只有當受讓人取得財產時是善意的,才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否則不適用。通說是指不知情,即不知道或不應知道讓與人轉讓財產時沒有處分該項財產的許可權。

我國司法實踐中,也採用該通說來確定當事人是否具有善意,但從兼顧所有人利益及交易安全保護兩方面考慮,受讓人對於讓與人是否有讓與權利,也負有一定程度的注意義務,才算合理。

(三)轉讓合同有償。我國《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構成善意取得的條件之一是「以合理的**轉讓」,由此可見,善意取得制度排除了無償取得財產以及以不合理的**取得財產的情形,諸如繼承、接受贈與等未支付對價而無償取得財產的行為以及以不合理的**受讓動產或不動產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前者未支付對價而無償取得財產的轉讓行為很好舉證確定,而對於後者如何確定則爭議頗大。

(四)轉讓已完成公示。《物權法》第六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也就是物權變動公示原則,從中可以看出,物權公示方法因物屬於動產還是不動產而有所區別:

對於不動產、特殊動產和部分權利的變動是以登記為公示方式,《物權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善意取得的出讓人是無權處分的,而且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善意受讓人取得動產後,該動產上的原有權利消滅,但善意受讓人在受讓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權利的除外。

5.你提出的問題直接涉及善意取得。你的原意應是公司倒閉後,無權處分財產的員工擅自變賣財物,你們不知情,用市場**購買了財物。

只要你們的行為符合上述善意取得的規定,屬於不知情,公開購買,**合理,並取得了財物,就沒有責任,財物歸屬於你們。如果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你們仍有責任,你們應該交還財物。

5樓:忙中偷閒帶寶寶

這個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買了是沒有責任的。

6樓:冰潔說情感

你好,不知情,買物品,沒有責任。

掛靠別人公司來買社保有什麼風險

7樓:

掛靠別人公司繳納社保,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會給企業和個人帶來不良後果,例如罰款等。

當企業登出或個人「跑路」後,勞動者很難追回社保費。另外,掛靠者認為掛靠行為「拿不上臺面」,多半不敢主動維權,這也助長了不良中介或者掛靠公司的氣焰。

而且一些掛靠者掛靠成功後要求公司負責其就業、工資、福利、醫療、工傷及人身意外等。即便不想騙財,但一旦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也會給企業帶來不良後果。而勞動者錯誤地認為,社會保險法並沒有禁止用人單位為非本單位職工繳納社保費用,這種行為屬於職工和企業自願。

然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保待遇的,由社保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

企業不僅會面臨行政處罰,騙取社保待遇情節嚴重的企業,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尤其是偽造單位員工花名冊和工資表等造假行為經不起查驗,這種騙保行為有可能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給企業經營發展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8樓:華律網

可以掛靠在別人的公司繳納社保。存在的不好影響如下:1、員工需要全額承擔個人繳納和單位繳納的費用,那麼繳納金額會比較多。

2、員工在出現事故之後如果是屬於工傷範疇的,可能會存在糾紛。3、掛靠單位代繳存在單位沒有繳納或者少交的風險。4、可能需要支付掛靠公司一定費用的成本。

9樓:昆重帥師

1.最大的風險就是,你給了錢,但是沒有給你交,所以,從這點上來說,不要一次支付大筆費用,最好是按月給,這樣就避免了人為的道德風險

2.只要給你交了,公司倒閉,也不影響你的社保,因為是交到社保去的

只有深圳戶口,才能自己交社保的,不是深圳戶口,那不能自己交的,只能通過單位交

退是肯定不划算了,因為退的話,只能退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部分,你自己掛靠交的話,超過一半的錢,不是在個人帳戶裡的,因為有單位部分,這些可是不能退的,醫保也不能退,失業也不能退,工傷也不能退

既然交了,交不到15年,一定要想辦法交夠15年,否則虧大了,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只能退個人帳戶部分的錢,也就是,即使不能自己交,也要繼續找單位掛靠交,至少交滿15年

3.公司給交的話,估計至少是養老、醫保、失業和工傷了,建議,醫保選擇外地城鎮戶口那種的住院醫保,這樣交的少,參保2個月以後,就可以有醫保卡了,住院就有報銷了,其餘的參保資訊,可以在深圳社保網查詢到,這樣就知道有沒有給你按時交了

10樓:桓含之

和你正常上班一樣,但是錢要自己負責包括公司的部分,畢竟你沒給人家帶來利益

11樓:易社保

社保掛靠是指想要購買社保的個人,由於某些原因,沒有公司為其繳納社保,所以就將社保掛靠在專門辦理社保代繳的**機構,由**機構為其購買社保。

風險一、斷繳漏繳。沒有合同,更沒有勞動關係的情況下,誰也沒有義務保證幫你成功參保,出現斷繳漏繳的風險比較大。

風險二、生育津貼無法報銷。生育保險是企業才可以繳納的,而且生育津貼會直接打入企業賬戶,一旦企業出現問題,生育津貼就有無法報銷的風險。

12樓:愛醉山

你掛靠在人家公司,錢當然你自己出了,難道還讓人家替你出不成。你可真喜歡天上掉餡餅

13樓:聯

你好,深圳社保目前有一檔,二檔,三檔的,如果說掛靠人家公司買,建議直接買個三檔夠用了,如果有其它看病等方面的需要,建議買個一檔,看病相對來說方便點,因為一檔的社保看病不需要繫結社康什麼的,拿卡就能報銷了,本司一般幫代交的就是三檔的,讓您的社保永不中斷!需要的mm

14樓:哈姆太郎與莉莉

你若有深圳戶口,可以轉為靈活就業人員社保,只有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交錢稍微少一點。

若沒有當地戶口,只能掛靠了!!不需要擔心,社保賬戶對應身份證號碼,即使掛靠公司倒閉了,你的賬戶還是存在的。等以後社保政策好啦,可以聯網易地享受多好!

養老保險怎麼也要保障15年!交了社保,就有醫保、醫保卡。

15樓:匿名使用者

社保買不買和孩子讀書沒有關係的啊.

你可以自己到當地社保所按自由職業者交納社保.

一定要交到退休年齡才可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

社保指的是社會保險,而醫療卡是醫療保險的,是另外一種險種,要到當地的醫療保險機構(即醫保中心)辦理.

16樓:親親小保達人

用人單位為非公司員工掛靠的話,需要偽造就業協議,在法律上他就是你公司的正式員工。

風險主要是企業要為掛靠的個人偽造勞動合同、工資單等,極易造成勞動糾紛。企業也需要承擔的違規和違法的風險,最好籤訂一份代繳協議,把責任推脫清楚。

這種清建議推薦員工代繳公司比如親親小保,這樣處理是最省時省力的,因為說到底都得個人全額繳納,如果本人能夠直接在手機上繳納並跟進社保繳納狀態,省時省力,又何必要讓企業冒這個風險。

17樓:燈之燈

第一:如果交不到15年,你中間離開他的公司可以轉到另外的公司交,但女的現在的條件是在50歲前交納滿15年,異地戶口超過50是不能交的,只能轉出或者提取現金

第二:你的醫療有卡,卡上的錢是你所有交納的,如果你不使用,日後可以提取現金(你離開的時候)

第三:你朋友的錢你可以一部分一部分的給,如2年3年的給一般在20000左右,風險就小了。你也靈活的多了。

第四:馬上社保全國統籌了,所以在深圳上你不吃虧,只是你如果失業是享受不到失業補助金的,大約2年,如果是你戶口所在地就可以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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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的。依據 公司法 第十六條規定 公司向其他企業投資或者為他人提供擔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 股東大會決議 公司章程對投資或者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投資或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公司為公司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提供擔保的,必須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前款規定的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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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公司責任。公司先對稅務局承擔對外責任。再根據內部管理,執行董事如果在公司運營管理上存在疏漏或失職的,可以追究董事責任。公司法 第3條規定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法 第4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 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