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會議主辦單位應採取哪些保密措施

2022-03-03 18:59:36 字數 4864 閱讀 7908

1樓:嚕lu_嚕

涉密會議、活動的主辦單位一般應採取以下保密措施:嚴格參加人員審查;嚴格涉密載體管理;嚴格場所裝置檢查;嚴格保密要求;嚴格新聞報道審查。

——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釋義

2樓:

嚴控非與會人員進入,檢查攜帶物品。

重要涉密會議應採取哪些主要保密措施 10

3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七條 舉辦會議或者其他活動涉及國家祕密的,主辦單位應當採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根據會議、活動的內容確定密級,制定保密方案,限定參加人員範圍;

(二)使用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的場所、設施、裝置;

(三)按照國家保密規定管理國家祕密載體;

(四)對參加人員提出具體保密要求。

第二十八條 企業事業單位從事國家祕密載體制作、複製、維修、銷燬,涉密資訊系統整合或者**裝備科研生產等涉及國家祕密的業務(以下簡稱涉密業務),應當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保密審查。保密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從事涉密業務。

第二十九條 從事涉密業務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無違法犯罪記錄;

(二)從事涉密業務的人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保密制度完善,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負責保密工作;

(四)用於涉密業務的場所、設施、裝置符合國家保密規定和標準;

(五)具有從事涉密業務的專業能力;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三十條 涉密人員的分類管理、任(聘)用審查、脫密期管理、權益保障等具體辦法,由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九條 機關、單位發生洩露國家祕密案件不按照規定報告或者未採取補救措施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條 在保密檢查或者洩露國家祕密案件查處中,有關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拒不配合,弄虛作假,隱匿、銷燬證據,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妨礙保密檢查或者洩露國家祕密案件查處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企業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協助機關、單位逃避、妨礙保密檢查或者洩露國家祕密案件查處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一條 經保密審查合格的企業事業單位違反保密管理規定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者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暫停涉密業務;情節嚴重的,停止涉密業務。

第四十二條 涉密資訊系統未按照規定進行檢測評估和審查而投入使用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建議有關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三條 機關、單位委託未經保密審查的單位從事涉密業務的,由有關機關、單位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未經保密審查的單位從事涉密業務的,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有違法所得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

第四十四條 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未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樓:航天同耕團長

重要涉密會應該對參會人員,涉密載體,資訊裝置,會議裝置,會議場所,服務人員和新聞宣傳等等都實施保密管理。

5樓:

1、嚴禁攜帶手機、dv、相機等任何具有錄音、錄影功能的裝置。

2、區域性遮蔽手機和無線電訊號。

3、可以使用手提檢查儀(類似於機場安檢),檢測參會人員是否攜帶不應攜帶的物品。

4、簽訂保密協議,對洩密者重罰。

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的保密方案、保密須知包括哪些內容?

6樓:血色黃昏的黃昏

1,涉密會議、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由主辦單位負責全過程的保密管理。

2,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應當根據會議、活動的涉密程度,制定保密工作方案,明確具體保密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督促落實。

3,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應當根據會議、活動主題、內容或檔案、資料涉及國家祕密的最高密級,確定會議、活動的密級。

4,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應當根據會議、活動涉密程度和工作需要,確定參加人員範圍,稽核參加人員資格,登記參加人員姓名、單位、職務等情況,並儲存相關材料。

5,涉及絕密級國家祕密的會議、活動,應當嚴格控制參加人員範圍,嚴禁知悉範圍之外的人員參加或者他人代為參加。

6,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對承辦單位、參加人員(含列席人員以及工作人員、服務人員)提出保密要求,明確保密責任。

7,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要按照主辦單位要求,提供安全保密的環境、設施和裝置,並對工作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明確保密責任,要求其做好保密服務保障工作。

1,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對重大涉密會議、活動的保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並提供必要的安全保密技術服務保障。

2,舉辦涉密會議、活動,應當在符合國家保密規定的場所進行,使用的計算機、擴音、錄音、錄影等裝置、設施應符合國家保密標準,並經過安全保密檢查檢測。

3,舉辦涉密會議、活動,應當根據工作需要,在有關場所配置檔案保密櫃、碎紙機、手機存放櫃、手機干擾器等保密技術防護裝置,並在會議 、活動結束後及時收回,做好清點、核對工作。

4,涉密會議、活動場所內不得使用對講機、無繩**、無線話筒、無線鍵盤、無線網路等無線裝置或裝置。

5,涉密會議、活動不得使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電視**會議系統。

6,絕密級、機密級會議、活動場所禁止帶入手機,並應當設定顯著的禁止帶入標誌。場所外,應當配備手機存放櫃,集中保管進入人員的手機。

7,祕密級會議、活動場所禁止使用普通手機,並應當設定顯著的禁止使用標誌。必要時,安裝和使用手機訊號干擾裝置。

8,涉密會議、活動住地應當提供安全保密的環境。(1)會議期間,關閉與會人員、工作人員房間網際網路介面;(2)會議期間,關閉會場區域行動通訊訊號增強器和無線區域網接入裝置;(3)商務中心不得承接涉密檔案、資料的影印、傳真業務;(4)休會期間以及撤離前應當對住地進行全面檢查,防止涉密檔案、資料遺留、散失。

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嚴格涉密會議、活動使用或形成的涉密檔案、資料及其他涉密載體的管理,在製作、分發、存放、**、銷燬等各個環節,明確專人負責,落實保密管理措施。

9,涉密檔案起草應當選擇安全可靠的場所,實行集中封閉管理。

10,製作涉密檔案、資料及其他涉密載體,應當標明密級和保密期限,註明發放範圍、製作數量及編號,且應當在機關、單位內部,或在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批准的具有相應保密資質的單位進行。

11,涉密檔案、資料的分發應當登記、編號並履行簽收手續,並在安全保密裝置完善的裝置中存放。

12涉密檔案、資料不得擅自轉借、傳抄、摘抄、影印、掃描。

13,會議結束後,需要收回的涉密檔案、資料應當全部清退、收回,核對登記後統一銷燬。

14,需要發給與會單位的涉密檔案、資料,應當通過機要通訊、機要交通或者指派專人進行傳遞,絕密級涉密載體必須實行二人護送制。

確需參加人員隨身攜帶涉密檔案、資料的,須經主辦單位批准,履行登記簽收手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

15.涉密檔案、資料的銷燬應當履行審批、清點、登記手續,集中送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統一銷燬或交由專門的保密服務機構派駐人員處理。

16.涉密會議、活動主辦單位應當明確規定涉密檔案的傳達、閱讀範圍;與會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傳達會議內容,不得擅自擴大知悉範圍。

17.參加涉密會議、活動的人員應當遵守保密紀律和保密要求,不得擅自委託其他人員代替參加。

18.參加涉密會議、活動的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攜帶具有攝像、攝影、錄音功能及無線功能的裝置進入會場,不得擅自記錄、錄音、錄影或者拍照。

19.參加涉密會議、活動的人員應當妥善管理涉密檔案、資料和其他涉密載體,防止遺留或者散失。

20.涉密會議、活動工作人員和服務人員應當做好保密服務保障工作。(1)不得隨意引帶無關人員進入涉密會議、活動場所;(2)不得違規獲取、儲存、記錄、複製與會議有關的涉密資訊;(3)不得違規留存、傳遞、傳送、銷燬各類涉密載體;(4)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知悉的國家祕密。

21,凡涉密資訊未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不得公開宣傳報道;對是否涉密界定不清的,應逐級報有權確定該事項密級的上級機關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確定。

22涉密會議、活動提供新聞通稿或報道口徑的,應按照新聞通稿或報道口徑報道。

7樓:誰與我同名

一般從文字、行為、和監督三方面下手。

文字包括參與人員、後勤、保衛人員制度等;

行為:包括檢查、監控、強調;

監督包括事先排查、事中實事監控、事後跟進落實,還有就是準備要充分;執行突出快;爭取在涉密前已落實佈置或事項已結束;

這叫轉壓力變動力。

8樓:匿名使用者

(1)明確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保密工作的重點和目標。會議保密工作的重點有三個方面:一是涉密檔案、資料和其他物品的保密管理;二是通訊裝置、辦公裝置、音響裝置的保密技術檢查和管理;三是對與會人員的保密教育和管理。

(2)明確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保密工作的組織領導,明確保密工作責任人及工作職責和監督措施。 (3)明確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各個階段的保密措施和要求。 (4)制定並落實涉密會議和涉密活動的保密工作應急處理措施。

(5)規定洩密責任追究措施。

9樓:航天同耕團長

會議涉及的人,載體,裝置,宣傳等分別怎麼管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我公司經過幾年的定向研發,利用自主專利「多頻分光」技術成功研發出用於顯示裝置的防拍照系統。主要針對的裝置為液晶顯示器、投影儀、大螢幕裝置,真正實現了讓拍照裝置拍不到、看不著的目的。無論是通過肉眼、手機照相功能、照相機、攝像機、針孔照相機等任何可以取證拍照的裝置在任何角度看到和拍到的都是這種干擾影象,無法看到隱蔽的真實內容。

聖狩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