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處管制嚴重嗎,管制與拘役哪個更重,緩刑與管制的區別

2022-02-14 02:33:14 字數 3663 閱讀 6902

1樓:夏道萌

管制是指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人民群眾監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罰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徵:

1.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不剝奪其人身自由。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間,不羈押在監獄、看守所等執行場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也不離開自己的家庭,不中斷與社會的正常交往。

對罪犯不予關押,是管制刑與其他刑罰方法的重要區別。

2.被判處管制刑的罪犯須在公安機關管束和群眾監督下進行勞動改造,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現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擔任領導職務、外出經商、遷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謀生計,在勞動中與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在我國,緩刑,是指對於被判處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據其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如果暫緩執行刑法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就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在考驗期內,如果遵守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的一項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管制是我國刑法中規定的刑罰的一種,和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是同一類別的刑罰,只是嚴重程度不同。而緩刑是執行刑罰的一種方式,它不是獨立的刑罰種類。

不知道這樣說你明白不?

希望採納

2樓:匿名使用者

管子啊,你想想打身上多疼,能不嚴重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機關執行和群眾監督改造的刑罰方法。判處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勞動,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3年。

1.罪行性質輕、危害小。我國刑法分則規定可以適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這些犯罪的共同特點是罪行性質不十分嚴重,社會危害性較小。2.人身危險性較小。

管制並不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其人身自由,所以,適用管制刑的犯罪分子必須是人身危險性較小者,如果犯罪的人身危險性很大,管制將難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管制與拘役哪個更重,緩刑與管制的區別

4樓:華律網

拘役和緩刑都是我國刑法中較輕的刑罰方式,那麼哪個的懲罰力度更輕呢?拘役是自由刑的一種,而緩刑是與判處實刑相區別的執行方式。拘役也可以被緩刑,但是緩刑不一定是拘役,緩刑可以適用於有期徒刑等。

拘役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方式。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的刑罰方法。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不得超過1年。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緩刑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群矯正,如果沒有犯新罪,也沒有發現以前有漏罪,也沒有其他違反緩刑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法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因此,拘役是一種刑罰方式,而緩刑則是刑罰的執行方式,從邏輯上來講,緩刑的力度是比拘役更輕的。

5樓:上海笙銘律師

一、管制和拘役:

1、【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管制中可以參加社會勞動,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勞同酬。

2、【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3、拘役的處罰相對管制更重

二、緩刑與管制:

1、【管制的期限與執行機關】管制的期限,為三個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執行。管制中可以參加社會勞動,且享受的待遇是同勞同酬。

2、【緩刑】緩刑有兩種,一種是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緩刑是指對犯罪分子監外執行的考驗期;另一種就是死緩,這種「緩刑」並不能監外執行,而是屬於死刑的一種。

3、【區別】一是性質不同。管制是一種刑罰方法,緩刑是一種刑罰的執行方法;二是實現的方式不同;三是後果不同。

管制期限屆滿,執行機關應即向被管制的罪犯和其所在單位或者居住地的群眾宣佈解除管制,完全恢復人身自由。緩刑犯在緩刑考驗期內有再犯新罪、發現漏罪或者一般違法行為、情節嚴重之一的,都應撤銷緩刑,並依法實行數罪併罰或者執行原判刑罰,緩刑犯在考驗期內沒有上述三種情形的,緩刑考驗期滿原判刑罰就不執行。

6樓:匿名使用者

閔律師 諮詢+αα⒊⒋⒊⒌⒈⒍⒈⒈⒏長沙看守所辦理放人 長沙辦理取保候審

只要你肯花錢,我們就可以為你辦好事,本律師事務所承接了大量經濟、民事、行政訴訟案件,勞動仲裁案件,刑事辯護訴訟案件,並依法為當事人提供法律諮詢,出具法律意見書。良好的關係使我們可以更好的為您服務。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

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關於取保候審的適用條件,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我想問一下,如果刑事案件被判管制、拘役,根據最新的勞動法可以保留原工作嗎?要如何操作才能保留工作

7樓:

目前勞動法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關鍵要看勞動合同是怎麼籤的,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

8樓:李永輝律師

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期內,勞動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對於您所述情況,是否能夠保留工作,主要取決於用人單位的態度,如果單位不解除,則勞動關係繼續存在。

9樓:簡簡單單

1、如果刑事案件被判管制、拘役也是受到刑事處罰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的。

2、《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勞動法律目前還沒有明文支援保留工作的條款,如果要保住工作還要看勞動合同條款是怎麼簽定的,最好是和用人部門協商。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方面是要看勞動合同,有沒有約定勞動者要遵紀守法等內容,一般情況下很可能是有這種條款的.但最關鍵的是用人單位的態度,單位要是不想要你,即使你沒有刑事責任,單位還是不要你,最多是等合同期滿解約;單位要是想要你,即使你有刑事責任,只要這種刑事責任的起因不影響單位的用人管理制度,單位還是可以要你的.如何操作那隻能是和用人單位的領導協商,現在那是人辦事.

由於你的用人單位是國有事業單位,因此,如果你不是勞動合同制職工,而是事業人員的話,被判管制\拘役的,那肯定是雙開,不適用勞動法.只有勞動合同制職工,才適用勞動法.

被判處死緩執行的罪犯在兩年後減為2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條件是什麼

搜一下 被判處死緩執行的罪犯在兩年後減為2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條件是什麼?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罪犯在二年期滿後減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條件是 按原來的刑法第五十條的規定,應該選c。但刑法修正案八已經改了,現在的規定是 第五十條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沒有故意犯罪,二年期...

非法拘禁罪管制二年是被判刑嗎,非法拘禁罪會判幾年?

屬於判刑,最輕的處罰。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刑種類 主刑的種類如下 一 管制 二 拘役 三 有期徒刑 四 無期徒刑 管制也是刑罰中的一個,我國刑法規定的一種量刑種類。管制是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司法行政機關管理 監督 教育 改造的一種刑罰,刑期是六個月以上,二年以下。數罪併罰不超過三年。管...

被判處了死刑緩期執行2年的人這兩年是在監獄裡度過的嗎

一 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判處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執行的機關是監獄。二 刑法規定,1 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在判處死刑的同時宣告緩期二年執行。2 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二年期滿後,減為無期徒刑 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二年期滿後,減為2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