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遺產房子,有子女二人,子女一直沒去辦理房子過戶,隨後子死亡,子的配偶和孩子也死亡,女可獨得

2022-02-13 20:40:02 字數 5372 閱讀 6613

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

1,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2,被繼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繼承人;

3,在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兒子繼承得來的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其妻、子在其後死亡的,妻的父母就是其妻合法遺產的第一序位法定繼承人(也是唯一的);

4,綜上,在其妻父母健在的情況下,女不可獨得該遺產;

5,如果發生爭議,可以各方協商,或者請第三人調解,或者起訴;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 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如父母的父母也去世了。就剩下女兒是法定繼承人了,女兒可獨自繼承這房產。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

3樓:愛我動態

如果父母去世,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不去過戶,會怎麼樣?父母去世不過戶的話,好處是能夠避免繳納一些費用,數額來說也不少。不過也有很多的不好的地方,現在給大家全面的介紹一下,通過幾個方面,讓大家瞭解這件事情,朋友們可以做一個參考:

一、父母去世以後房屋沒有過戶的話,未來很可能引起糾紛:

父母親過世以後,很多子女為了節約一些資金,他們選擇不去過戶父母的財產,這是一個可以理解的事情,畢竟需要一些金錢和時間的消耗。可是如果長時間不過戶的話,那麼如果未來出現其他子女爭奪財產的時候,你的繼承權很可能會遇到麻煩。因為很可能父母的遺書丟失,或者遺言不被其他兄弟姐妹承認,這樣的話你就會十分的被動,而且即便是在法院,如果時間非常久,已經沒有辦法證明的話,很可能你的財產將會被大家分割。

這樣的案例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會出現,而且造成了極大的矛盾,所以假如你有兄弟姐妹的話,那麼最好還是過戶房產,這樣能夠更好的保護你財產,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二、一旦想要買賣房屋的時候,會出現很多麻煩令人頭疼:

一套房子很可能你不會一直居住,當你想要買賣自己房屋的時候,此時你就會遇到一些麻煩,因為父母的去世,多年沒有過戶房產。此時的你不能夠,以你的名譽過戶自己父母的房屋,因此需要辦理更多的手續,所以非常麻煩和令人頭疼。

三、房屋沒有過戶的話,很可能在需要辦理一些房屋業務的時候遇到困難:

房屋長期沒有過戶的話,那麼當你需要用房子貸款、出租自己的房屋,這些時候都會遇到手續問題,或者別人看到你產權不明晰,不敢輕易租賃你的房屋。

4樓:老貓的社會閒談

名下的房產人家房產公司的也不會動的,會保留下去,一般房子也是有年限的,可能70年,子女一直不過戶,可能就被徵收了

5樓:科普小星球

如果一直不過戶,遇到拆遷會得不到補償,更不能買賣;遇到訴訟官司時,最長的保護時效也只有20年。

6樓:30秒不

這套房子始終還是會在那裡的,並不會因為父母的缺失,房子的產權會變成其他人的。

7樓:過冬

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有什麼糾紛的,但是如果超過二十年不去辦理,會不受法律保護的

8樓:理亙

別人一直不去過戶不會到死都不去過戶吧,只要子女沒死,任何人沒權力動這個房子。

9樓:卯湧

會怎麼樣嗎?如果怎麼樣,你去繼承吧!

父母過世了,遺產房子過戶到子女名下具體程式

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沒辦理過戶房產繼承有時間限制嗎

10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去世二十年一直沒辦理過戶,是需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才可以辦理過戶,但是對於繼承時間是沒有限制的,父母去世,第一順位繼承人為子女,在沒有遺囑指定的情況下是可以直接繼承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1樓:銀浩邈甘半

根據《繼承法》有關規定,首先要看有無遺囑。

如有,需帶上遺囑、死亡證明、戶口簿和本人的身份證到房管部門直接辦理過戶手續;如沒有遺囑,則需有其他有繼承權的親屬放棄對該房屋繼承權,必須到公證機關辦理繼承公證,然後持公證書、死亡證明、房產證等辦理過戶到房產所在區的房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即可。

1、法定繼承不需要繳納契稅,但要稅務機關辦理減免手續,非法定繼承需要繳納契稅.贈予房產的承受人要納契稅.稅率各省市在3-5%的範圍內確定,各省可能不相同.

計稅依據為評估價值或稅務核定價值。

2、不享受減半徵收的稅收優惠。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1999]210號)第一條規定「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徵收契稅。」享受減半徵收的優惠只是針對購買而言的。

3、另外要繳納證書工本費28元、登記費80元、測繪費等(需要測繪的話)。

4、按照評估價值或稅務核定價值的0.05%繳納印花稅。贈予按偶然所得納20%個人所得稅。法定和非法定繼承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為未規定要繳納。

12樓:律師學院學員

父母去世後,要繼承父母的房子,需要辦理遺產繼承公證才能過戶,對於時間方面沒有限制。

13樓:罐子知識

假如父母死亡,其名下的房產子女一直沒有去過戶,該怎麼辦?

1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所有繼承人能協商一致,可以辦理過戶。

20年的最長保護時效,是指訴訟時效,如果繼承人之間因為繼承遺產有糾紛,需要到法院起訴解決時,超過20年將喪失勝訴權。

關於夫妻一方死亡,配偶和子女如何分房產問題,

15樓:來自龍昌峽厚德載物的金雕

夫妻共同財產分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的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夫妻死亡一方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有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祖父、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16樓:秈嫻

房產在父母名下,房產就是父母的財產。夫妻一人一半。沒遺囑時,死亡是按法定繼承。

出資的子女,若當初沒有約定什麼,就算贈與;若說了是借錢,就算借貸;若約定好了出資算占房屋的產權,就按當時的出資比例算產權。

17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遺囑法定繼承,房產的一半是遺產。配偶占房產八分之五,三個子女各佔八分之一。可協商補償出2萬的子女。

18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情理來說,全部給當時出資的子女都沒問題。

但是,因為當初沒有留下遺囑,所以,如果其他子女有財產主張,就只能按照比例分配了。

一種方式,按照出資的比例,算出現在房產價值中,三個人各佔的比例。得出去世的人的財產價值,其中,一般是配偶的,另外一半三個子女平分。

這樣,其他兩個子女的就已經很少了。

「有出息的子女,離父母遠了,父母相當於是孤人」,你怎麼看

父母的一生,就是哺育孩子 培養孩子 掛念孩子的一生 以前一直不理解,時隔多年,人到中年,頭髮也花白的時候,也是我的孩子行將遠行求學的時候,突然心痛到了很多。回想起我們當年離開父母,父母何嘗不是一樣的不捨?中國的父母習慣了經濟上以孩子為重,思想上以長輩為尊。也就是喜歡憋屈自己,成全孩子,望子成龍,不希...

我夫婦二人一生就生女兒但一直沒辦獨生子女證現在女兒以23歲了還能辦獨生

一般情況下,1996年以後生育的夫婦,可以補領 獨生子女父母證 至於你說的情況,可以向當地縣級計生局反映,聽聽他們的說法。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女兒都這麼大了 再辦獨生子女證也沒什麼意義了 孩子今年23歲,我今年46.父親50.一直都沒有辦獨生子女證,也不知道現在還給辦嗎?不給辦了,你想生二胎...

繼承法中的第一繼承人順序,配偶,子女,父母,是什麼意思

繼承法中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十三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分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撫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撫養能力和有撫養條件的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