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想到派出所分戶,如果女方不去可以分戶嗎

2022-01-15 03:46:53 字數 3478 閱讀 3348

1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想到派出所分戶,如果女方不去可以申請辦理分戶手續。

雙方離婚後不存在任何法律關係,屬於兩個獨立的戶口,可以依法辦理分戶手續。

查驗證件證明:

1、公房分戶。提供分戶書面申請、《結婚證》或《離婚判決書》、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證明等證件證明;

2、私房分戶。提供分戶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證書、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提供村委會同意分戶證明。

各地戶籍管理政策不太一樣,以本地規定為準。

相關地方政策法規:山東青島《關於進一步規範戶口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青公戶[2010]47號)

第四條第一款:公民離婚後,離婚一方當事人按照下列順序遷移戶口:1、將戶口遷往其固定住所(產權房或承租公房)處;2、本市有親友可投靠的,將戶口遷往其親友處;3、不符合以上條件的,經本人申請,准予分戶;

《青島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工作規範》(青公戶[2010]48號)

第三條第五款第四項:公民離婚的,若另一方持有《居民戶口簿》且拒絕交出或因出國等原因查詢不到的,應根據本人書面申請、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等,辦理戶口遷移或分戶手續。

2樓:正商觀察者

雙方離婚後,戶口一直在一個戶口本上的,想辦理分戶或者戶口遷出的可以按照以下方法辦理:

1,離婚當事人可持原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或者離婚證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當地公安派出所應依據法院的判決或調解書,按照分戶、立戶的規定予以辦理;

2,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戶口簿,經公安派出所動員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調解書或者離婚證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戶口登記簿上註明分戶日期和原因。

3樓:

把離婚證拿去就可以了

我離婚了,我的戶口不遷走可以分戶嗎

4樓:北京王嘉化妝學校

我國法律在結婚和離婚時的戶籍辦理,都沒有明確規定。結婚時不要求把男女的戶口併到一處,離婚時也沒有規定必須遷移分戶。現實生活中,即是一些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人,也可以像一家人一樣,在一個戶口登記簿中。

離婚後,女方不願意遷移戶口,有很多因素,有時也很無奈。例如女方沒有房產,其工作單位能同意遷移到集體戶上,是行得通的辦法。但如果工作單位沒有立戶或者不同意,女方遷移戶口時的住所登記就成為問題。

離婚已成為法律事實,戶口在一起也不會給雙方生活造成影響。在目前這種戶籍制度下,只要帶著離婚檔案和戶口本,到戶籍登記部門進行夫妻關係的更改就可以了。

離婚後女方的戶口不遷走,可以分戶嗎?

5樓:華律網

自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籤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戶。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購房合同由出名人簽署,購房款由借名人支付,房子由借名人居住使用。導致了使用人和產權人分離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糾紛該如何處理呢?

購房者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證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屬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屬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屬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否則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法律依據:《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6樓:夜爆張小扎

離婚後,女方不同意遷戶回去,只有與女方進行協商,因為法院是不受理戶口紛爭的。

首選需要到落戶地派出所辦理準遷證。辦理準遷證需要的證件:

落戶申請;

1,本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2,落戶戶主的身份證原件、影印件;

3,派出所開具的親屬關係證明,本人與戶主的關係證明;

4,離婚證原件、影印件。

派出所審查材料沒問題後,帶著材料去公安局辦理,辦理完成後帶著準遷證、戶口頁、身份證去戶籍所在地辦理遷移證。

之後帶著準遷證、遷移證、落戶申請、身份證落戶即可。

請問我已經離婚了,我要求分戶,可以嗎?怎麼才能辦理分戶呢!

7樓:華律網

一、離婚後分戶申請的條件 (1)除夫妻雙方戶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戶成員分開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戶(2)在原家庭戶住所外,新建(購)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戶由於要求分戶的男女是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或者拿到了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調解書),因此男女雙方的婚姻關係已經解除,如果房子已經分給或判給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戶口遷移出來,如在當地有合法固定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應將戶口遷到固定住所或直系親屬處。如果沒有,則可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經責任區民警調查核實後,將戶口掛靠在街道集體戶。二、離婚後如何分戶去派出所辦理離婚分戶、遷戶手續時需要帶以下材料:

1、本人離婚分戶申請書;2、單位(村居、小區)證明;3、結婚證、戶口簿、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等有關證件。

8樓:匿名使用者

1、 公民分戶的標準是一家雖同居一處,但經濟獨立,分別生活,可以 分別立戶。

2、 分戶的條件是實際住房有兩個以上自然間,且單獨生活。單元樓房的分戶僅限於離婚分戶,筒子樓的分戶按平房分戶辦理。自建房等違章建築不予分戶。

(1)一家同居一處,因結婚單獨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離婚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3)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的房產糾紛當事人有房屋居住權,且確實在此居住的;

(4)已辦理了私房析產、贈予以及繼承手續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門辦理了房契分戶手續的;

(6)戶口凍結地區的分戶工作,仍執行北京市房地產管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關於拆遷範圍內暫停辦理居民戶口遷入或分戶有關問題的通知》京房地字(1992)第299號的檔案規定。

3、 分戶程式:

(1) 公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結婚證、房屋租賃契約以及房屋承租人同意分戶的文字材料等證件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2)私房分戶。當事人持分戶的書面申請、法院判決書或公正書,以及私房房契等證件證明材料(農村地區分戶需要出具村委會同意分戶的證明)到現戶口登記地派出所申請,經外勤民警調查核實派出所所長批准後,給於辦理分戶手續。

9樓:匿名使用者

分戶首先要有產權證,可以遷回父母家沒有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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