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都同意離婚怎麼辦理手續,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嗎

2022-01-14 19:47:47 字數 6038 閱讀 9180

1樓:華律網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您雙方對於是否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紙質的離婚協議書,並攜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訴訟離婚,您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並於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後,您耐心等待**就可以,只要法官經過審理認定您雙方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

2樓:法律快車

如果夫妻雙方自願協議離婚的,應由雙方共同到民政部門辦理,並帶上以下證件和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如果辦理離婚登記的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的,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其中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3樓:12345a幫助

【離婚程式】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五、收費標準:工本費20元。

4樓:深圳張勇律師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當天就可以辦好。

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若無大的爭議,則適用簡易程式,一般在3個月左右審完,若案件較複雜,則轉為普通程式,則是6個月左右審完。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5樓:琳楓珞

協議離婚,又稱兩願離婚,是指夫妻都是出於本人真實意願,一致要求解除婚姻關係。這種方式由於不會產生較大爭執,故有人譽之為「文明離婚」。

根據婚姻自由原則,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但須辦理法定登記手續:

(l)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填寫離婚申請書。在北京市,婚姻登記機關是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中心。

(2)登記機關對雙方提出的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審查的事項包括:雙方的離婚要求是否確實出於自願,有無欺詐、脅迫等行為;雙方對離婚後的子女撫養教育和夫妻財產等問題是否作了妥當的處理。

符合條件的,予以登記。

(3)准予登記的,由登記機關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從此,夫妻關係終止。

你們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去詳細瞭解一下。

6樓:婚姻律師呂一強

都同意離婚就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關手續。最好就財產有一個書面的分割協議,以免以後一方反悔發生糾紛。

雙方都同意離婚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嗎

7樓:華律網

不可以。(1)如果是協議離婚,離婚雙方到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即可;(2)如果是訴訟離婚,原告可以到被告的戶籍所在地或被告方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進行起訴離婚;(3)如果雙方都在戶籍外的其他地方經常居住和生活,就算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也不能在雙方戶籍外的地方的民政部門辦理協議離婚手續,但可以通過訴訟在雙方戶籍外的地方起訴離婚,由原告到被告居住滿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提起離婚訴訟。

8樓:

不能。一、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登出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可以在異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當事人可以在一方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三章第十條之規定:

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注:常住戶口所在地是指當事人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經常居住地。_

10樓:定玉枝哈月

如果不是在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可以一同到常住地法院辦理,帶結婚證、身份證(有暫住證最好)。一方做為原告起訴離婚。雙方一起去,法院可以及時辦理。

11樓:情感專家木子***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是可以在異地進行辦理離婚手續的,只要兩個人把你的身份證戶口本都拿好,然後有益有趣相應的辦離婚的地方去辦理離婚,這樣就可以了,畢竟婚姻是兩個人的事,只要兩個人都同意的事情就可以做決定就可以去離婚,這個是無可厚非的,但是奉勸你不要在這裡就是離婚之前要想好不要說以後後悔是不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除了緣分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不可磨滅的情感,你能突然間鳳台這麼多年的感情嗎?所以一定要慎重再去做選擇。

12樓:小小呂子博

你好不可以的

異地沒辦法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在原來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才可以辦理。

13樓:匿名使用者

只能在一方戶籍所在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

如果在異地,只能通過訴訟程式辦理離婚

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二條 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14樓:生活幫答主

即使是雙方都同意離婚,也是不可以在異地辦理離婚手續的,必須要回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才可以辦理離婚手續。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並且協商好了孩子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以及家庭財產分割問題。就可以起草一份。離婚協議,然後攜帶雙方證件和結婚證。到戶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一般工作人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的情況下才會辦理離婚手續和發放離婚證件。

15樓:

我想離婚了,都快瘋了,每次都吵架都鬧不開交,以前過去吵架完都是我低頭,我也不知道是我做錯了什麼,每次家裡有什麼事,我說我老公,他就跟吵架,家公家婆都在起鬨,一直都挑戰我跟他老公之間的事,有時候他家人也來挑挑撥離間,處處都針對我,要麼在別人家被說三道四,總我這不行那也不行,看不起人家的行為,有時候我想他們是老人家,不要太在意,可積累多,他們就變本加厲了,也是一直以為來都沒有得老公處理過,我忍不住,就跟老公說幾句,反而被老公訓斥起,吵得越來越厲害,走了離婚的念頭

如果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辦離婚手續還需要哪些證件

16樓:春新杭安筠

(一)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檔案: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二)準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

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裡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並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三)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四)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手續所需時間視具體情況不同而長短不一,但無論如何都不會是領一張離婚證那麼簡單的幾小時搞定的問題。

如果是雙方自願協議離婚,那可一起到婚姻登記處去登記離婚,似乎半天即可辦完手續,但別忘記事前的反覆爭吵、協商,及事後的財產分割交付等各種手續所花費的時間與精力。

如果是訴訟離婚,所需時間差別就更大了,少則三個月,多則

一、二年,甚至更長。還有因為財產、子女撫養等糾紛,即使離婚五六年後仍在對薄公堂的也不在少數。

雖簽訂離婚協議,但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協議離婚登記,該離婚協議未生效,離婚協議簽訂雙方仍為夫妻關係。

一般情況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規定應當具備的條件,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即可生效,對雙方產生法律拘束力。但離婚協議涉及到人身關係,不同於普通的民事合同,其生效條件有特別之處。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由此可見,協議離婚是指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對離婚後子女撫養及財產分割等達成協議,而依一定行政程式,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並辦理離婚手續。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解除婚姻關係為基本目的、並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達成的協議,屬於婚內離婚協議。

由於離婚協議既涉及夫妻身份關係的解除,又涉及有關財產分割、子女直接撫養人及撫養費承擔、探視權約定等,除夫妻雙方同意離婚的合意之外,還必須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進行登記或由法院以民事調解書的形式賦予其效力。

否則,即使當事人具有離婚的合意,也不發生解除婚姻關係的法律後果。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或向法院訴訟不僅是當事人共同選擇解除婚姻關係的方式,也是離婚協議發生效力的必經途徑。

離婚協議中解除婚姻關係部分未生效之前,其中關於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的約定當然也不能生效。

參考資料:搜狗百科-協議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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