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託發兩個月的工資人去勞動局投訴有用嗎

2022-01-12 09:39:07 字數 5280 閱讀 8139

1樓:

首先,公司在約定時間內未支付工資的,即屬於拖欠員工工資。

其次,公司拖欠員工工資後,只要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其實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時間不受限制。

不過,實踐中發現公司有故意拖欠工資的行為,拖欠一週以上的就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並且,投訴之後還是繼續拖欠的,員工即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另外,如果公司找出其他理由拖欠工資,那麼按正常發放工資日期推遲半個月不發,並且沒有明確發工資日期或者以其他藉口不肯支付工資的,員工可以不用繼續等待,直接去申請勞動仲裁處理。

最後,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1、先要準備好如下材料:

(1)勞動爭議申訴書一式三份;

(2)到工商局查詢公司的工商登記資料一份;

(3)本人的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4)影印證據資料一式三份,如勞動合同或協議、工資單、工牌、上班打卡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

2、向有管轄權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一般都是向所在區、縣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此外,員工被拖欠工資後,如果員工因此解除勞動合同的,那麼申請勞動仲裁時要注意訴訟時效。具體而言,是要在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申請仲裁。另外,如果涉及的員工較多,工資數額較大的,建議可以在必要時找個專業律師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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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匿名使用者

被拖欠工資,去勞動部門申請仲裁是主要的維權途徑,但是是否能成功,看你證據如何。

3樓:結尾無我的夢想

證據確鑿的情況下,非常有用,如果沒用可以到法院起訴

拖欠工資兩個月了,去勞動局投訴有用嗎?需要走什麼程式?

4樓:ok我來看看哦

你只能去那裡投訴啊,去的時候帶好身份證還有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可以證明你在那裡工作的材料,要求勞動監察大隊解決。

5樓:低層老百姓

這問題是你到當地勞動監察科去投訴,有不有用不知道,但肯定你公司會知道。

6樓:

我總算領教了部門管理的所作所為。在垃圾分類上,我一心一意來投入垃圾分類工作,我們家在7月1號已正式分類。可是我們大團鎮沒有行動。

再後來,七月十幾號的時候,我們大團鎮說也要開張垃圾分類了。我是一個保潔人員,我要準備好我的工作。我就在村委會去影印垃圾分類的資料。

在我收的範圍,每家每戶去發,叫他們要鍛鍊實習。到八月份要正式垃圾分類,到了8月1號我收的範圍他們已開始分了,他們把垃圾分類分得很好,就是有個別難得有一家不肯分清,在我執著的情況下已經改變了。在我把每家每戶宣傳的最到位的時候,鎮裡面把垃圾分類託給了第三方,第三方的所作所為是我難以接受。

是我把乾溼垃圾和有害**垃圾分準確了,第三方既然把**垃圾和有害垃圾混在幹垃圾裡面矇騙清運公司裝出去,被我知道了,我就說他們為什麼要這樣做?那又何必叫我們保潔人員垃圾分類,這不是自相矛盾嗎?再後來,第三方做出更出格的事情,更是讓我難以接受,宣傳最到位分的最清爽的人,工資被扣掉了。

我不知道第三方的目的是什麼,我不得而知。旦為了工資不對,我還是要去專案部,去了兩次都沒有準確的給我查賬。我也心灰意冷,也不想再去糾結什麼了。

有理寸步難行,無理走遍天下,黑白顛倒,不明是非。順其自然型,怎樣拿錢怎樣做。

上海市浦東新區大團鎮,第三方的員工,說的實際情況。

下面還想說兩句,現在是更囂張霸道了。第三方竟然連員工的工天就有扣。難道我們的垃圾是第三方去給我們收掉的嗎?有什麼權利扣我們的工錢?

老闆不發工資去勞動局舉報有用嗎

7樓:律兜諮詢2號

1、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你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你的基本資料.然後去你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他們會出面調解,並警告你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他們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你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具體法律根據見參考部分)。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拖欠工資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第一款 風險影響: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九十一條:「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可以看出,無故拖欠職工工資,資方要支付拖欠工資、補償金(25%拖欠工資額),必要時還要支付賠償金(但要以造成實際損害為前提)。

8樓:職場導師雪姐姐

回答可以。對於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更多3條

9樓:蒼洱白子

有勞動合同,才能去勞動局投訴的,不然只能聯絡律師上訴法院。

10樓:祝略光孤晴

提供證據到人社局投訴,現在不叫勞動局,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

11樓:青大

不發工資當然可以去勞動局申述,不是舉報,而是到勞動局仲裁或者監察去申述。

去勞動局仲裁之前需準備說明資料,即將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說明,入職幾年、職務、工作職責、工資多少、拖欠的時間、合計拖欠多少。攜帶著本人身份證和說明材料去勞動局申述就可以了。

一般勞動局受理後會在45個工作日內給出明確的答覆,情況特殊會延長到60個工作日,仲裁判定了之後,老闆拒不支付,仲裁就會提交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會在30個工作日內給出結果。

12樓:七月流火or流星

這個是有用的,因為勞動法規定,公司或者個企不能無緣無故口區職工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樓:煙茂彥

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追問: 沒簽合同的 回答: f法律規定的只要存在用工關係就應該獲得相應的報酬。

首先你要去找他要。如果他不給你在去勞動部門解決,比如區勞動糾紛辦,市勞動局den等 追問: 如果我要回去,能不能結清工資 回答:

沒簽合同的不能按合同執行,就要看你們的商量情況。

以上回答你滿意麼?

14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這種事情,是一定要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的,你已經履行了提前告知的義務,老闆就沒有不發工資的理由,否則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有罰款。如果勞動監察部門(現在應該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科)不好找的話,也可以打12333投訴,現在國家體制都在完善,打個**很方便的。雖然工資不多,但是也是自己辛苦的血汗錢,我相信通過這個程式是一定可以要回來的。

15樓:律師助理小趙

可以去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

16樓:燈具燈飾助手

當然有用 只要是企業就可以去勞動局舉報

老闆拖欠工資、去勞動局投訴有用嗎?

17樓:簡簡單單

老闆拖欠工資,去勞動局投訴有用的。

《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干規定》第十八條 對符合下列條件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依法受理,並於受理之日立案查處:

(一)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的;

(二)有明確的被投訴用人單位,且投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行為所造成的;

(三)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並由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接到投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決定不予受理,並書面通知投訴人。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知投訴人補正投訴材料。

對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投訴,即對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的投訴,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告訴投訴人;對屬於勞動保障監察職權範圍但不屬於受理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管轄的投訴,應當告知投訴人向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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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常理推斷應當是不違法的,但也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一 根據新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工資發放依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發放。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老闆拖欠了兩個月工資,未籤勞動合同。我可以去勞動局告麼

可以的,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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