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專業律師人士回答下,謝謝了

2022-01-08 04:50:27 字數 1648 閱讀 1570

1樓:來自八達嶺長城翩若驚鴻的樟樹

如果情況確實如此,真不知道公安怎麼混的法律文憑。此案不構成盜竊,構成侵佔嫌疑,但侵佔證據明顯不足。請向當地檢察院請求偵查監督,辯解無罪。

無罪理由是。

一是,不符合盜竊構成的條件。盜竊是祕密竊取國家、集體、公民所擁有的財物。你親戚拿走的是尚不明確歸屬的埋藏物,並非法律上認定的公民所擁有財物。

埋藏物必須由主張歸屬的人舉證證明歸誰所有。你親戚最初並不認為這一定就是東家財物。東家報警之後,他認為銀圓是東家的,也只是其案發後的認識發生變化,並不能證實在案發時他認為拿走的銀圓是東家的,而且他的認識很有可能出錯。

另外,盜竊是先確定有財物,在財物所有者不知情的情況下祕密竊取。你親戚是公開的挖,挖到埋藏物,認為自己發財了,讓大家知道了,讓東家也知道了,明顯不符合祕密竊取的特徵。

二是、銀元尚不能確定主人。這些銀圓是埋藏物,雖埋藏在東家的地裡,但銀元是過去的貨幣,埋藏肯定有一段時間。按常理,重要財物收藏起來,財物主人應該記得收藏地點,避免被他人發現,但東家明顯不知道地下埋藏物,所以他僱人在埋藏點施工。

東家知道銀元事情後進行索要並報警,但並不能據此判定其就是銀元的主人,他只是主張是銀元是自己的。

三是,你親戚認為是過去的人的埋藏物,並非東家的財物,是站得住腳的。因為如果是東家埋藏的,他就不會讓外人在埋藏點施工挖土,導致銀元外露被拿走。其次,東家向你親戚索要時,東家未出據自己是銀元主人的充分證據。

公安機關以埋藏點在東家地裡為依據認定是東家財物,明顯只是邏輯推斷,沒有嚴謹考證。

倘若東家辯解說是時間久了,忘記曾經埋藏銀元,現在才記起來了,也仍然只是一種主張,並非有效證明證據,證據依然不足,侵佔仍舊難以構成。

四是,侵佔犯罪一般只有在司法機關追討、查詢財務下落時,嫌疑人拒不歸還或隱匿財物去向的才構成。本案中,你親戚想佔有埋藏物,並不否認埋藏物在自己手上,沒有隱瞞財物去向,雖然東家討要時不歸還(可以解釋為東家未能拿出證據說明自己就是主人,財物尚未確定歸屬),但通過公安詢問,你親戚承認自己拿走銀元,並退還,這明顯不構成侵佔犯罪。

五是、需要注意埋藏物的歸屬問題。埋藏物肯定不是誰挖到誰得,埋藏物的主人可以拿出證據認領,東家如拿不出證據證明銀元是自己的,銀元歸國家所有,國家對埋藏物發現人可以予以適當獎勵。

本案本來的正確處理方式是:公安代表**追查埋藏物的去向,收繳埋藏物;查證、確定埋藏物的主人;如無證據證明誰是財物的主人,埋藏物就歸國家所有,上繳國家財政部門。獲得埋藏物的人如果拒不交出,公安可以強行搜查並對當事人行政處罰,只有情節嚴重時才追究刑事責任。

2樓:城市老瓜農

如果這銀元是這戶人家的(自己埋保管),構成盜竊罪。

如果這銀元連這戶人家也不知道是誰的,則雖埋在他家地下,按《民法通則》79條,屬無主物,歸國家所有,這樣拿回來就不構成犯罪,但需要交出。

這種事應當請律師,非法律專業人士不易應付。

3樓:瀟湘十三

1、首先銀元不是你親戚合法佔有,所以不是侵佔罪。你親戚祕密竊取,構成盜竊罪。所以公安刑事拘押是合理的。

2、根據現在新的《刑事訴訟法》,自嫌疑人第一次被羈押或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就可以請律師幫助。而且請律師在訴訟各個階段會有更多的方便。

3、既然公安已經立案偵查,而且拘留了,一般情況下說明就會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然後就進入法院程式。所以請一個律師是必要的。如果你不請律師,會麻煩的。

而且你這種情況一般法院不會指派律師的。

請律師或者懂得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可以起訴門窗公司,因為你做的門窗是門窗公司的,雖然沒有直接的合同關係,但你付出了勞務,門窗公司收到了成品。你要舉證證明你在工地的工作量以及勞務 這類的訴訟有風險,當門窗公司依據合同已經給包工頭把錢付完的情況下,你就從門窗公司拿不到錢。如果門窗公司沒有給包工頭付完錢,你可以主張將未付完的工程款折成你的...

想離婚賠償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1 房產歸屬 1 購房合同上是誰的名字沒關係,現在的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才事關重大 當然,如果還沒有取得房產證,房產歸屬也會參照購房合同來確定。2 如果是還沒有房產證 一般會以購房合同為準,確定房子是女方父親或父母的房產,離婚時小夫妻無權要求分割。3 如果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名字 再加上是婚前購房 這房是...

婚姻的權利和義務問題?請專業人士回答!謝謝

1 阿姨提出把我家的一座房子過到她的名下,否則就不照顧我的父親 1 婚姻法 規定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這是法定義務,不得取得財產為條件。2 這樣的人只認錢 不管親情,你父親很難靠她來照顧的,即使房子給了她,日後也不一定怎樣,不如離婚。2 我們提出離婚她也不答應 不答應你父親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理由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