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要車輛折舊費合理嗎

2022-01-05 02:37:20 字數 5392 閱讀 3794

1樓:歐陽一鵬律師

你好,針對在交通事故後產生的車輛折舊費請求,我國不論是從交強險、商業險還是司法裁判上來看,目前暫未出臺法律及司法解釋支援貶值損失,所以原則上都是不予賠償的。

對此問題確實存在一定的爭議,主要原因是(1)雖然理論上有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依然存在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2)我國交通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賠償車輛折舊費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於社會經濟發展;(3)我國針對車輛鑑定的規範不完善,鑑定機構容易受到利益驅動,隨意確定車輛的貶損價值。由於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湧入法院,不利於減少糾紛。

當然,如果存在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被認為是特殊情況,法院可能會對車輛折舊費的請求予以支援:1、要求賠償的一方,必須是事故中的無責方或者次要責任方。2、受損車輛為準新車。

準新車且在事故中無過錯的,可以考慮申請索賠,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援3、事故損失非常嚴重,且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的關鍵部位受損嚴重。此種情況不利於以後車輛的行駛和**。4、明確有**意願的。

有意向**的車,在發生事故且處於無責方的時候,車輛貶值損失就會很快變得比較的清晰直觀,要求車輛折舊費情有可原。

【法律依據】交強險第十條第三款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商業險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下列人身**、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第三者財產因市場**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2樓:子秴

事故中你是全責,對方要折舊費,沒道理,法院不會支援的。目前我國法律只是支援哪些穿手工打造的車輛,有收藏價值的,按照收藏價值的折損來判決賠償折舊費。其他一般車輛都是不賠償的。

蒙迪歐,開2年了,每年的正常折舊費也得1-2萬。所以對方要求賠償1萬的折舊費一點道理都沒有,對方的要求不合理,你只能賠償維修費,如果對方不服,那就要他法院起訴你,法院要是判你賠償折舊費你就賠償。

(1)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範圍並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絡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範圍內。根據第119條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後,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並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3)若事故屬於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於行進狀態,否則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事故當事人對於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於過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

3樓:吳春江律師

回答你好,這個需要看對方車輛購買多長時間,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一般的機動車是不支援折舊費賠償的。只有一些高階純手工打造的車輛,按照收藏價值有賠償折舊費的說法,其他一般的車輛都沒有折舊費賠償。 對方要,你可以拒賠

提問一百多萬的車子大大概剛買半年

保險公司賠過了 現在他問我們要折舊費

回答撞車後折舊費一般是很難索賠的,我國沒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撞車後折舊費的賠付,即使起訴至法院,也不一定會成功。依據相關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您可以拒絕,如果對方訴至法院,你按照法院要求辦事即可,法院一般不支援的

如果對方協商處理,找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提問他問我我們要十幾萬到20萬折舊費

回答您拒絕,找專業機構

(1)折舊費法律並無明確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處理;(2)協商不成,可以尋找專業評估機構對需折舊部分進行評估計算。我國現行法並未對此有明確規定。

新車的話,折舊費是由保險公司負責的

您直接拒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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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敏亙

不合理,,你又不是買新又賣二新的

請問交通事故賠償後,對方還要車輛折舊費,合理嗎?

5樓:

交通事故中需要賠償車輛折損費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的/汽車經過碰撞後,再咋修也修不到原來的程度,而且將來賣車的話如果對方發現車出過事故後,一定會大殺價的,這是慣例/而且車碰過以後效能多多少少會打折扣的/

7樓:吳春江律師

回答你好,這個需要看對方車輛購買多長時間,一般法院是不會支援的。

一般的機動車是不支援折舊費賠償的。只有一些高階純手工打造的車輛,按照收藏價值有賠償折舊費的說法,其他一般的車輛都沒有折舊費賠償。 對方要,你可以拒賠

提問一百多萬的車子大大概剛買半年

保險公司賠過了 現在他問我們要折舊費

回答撞車後折舊費一般是很難索賠的,我國沒有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撞車後折舊費的賠付,即使起訴至法院,也不一定會成功。依據相關規定,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您可以拒絕,如果對方訴至法院,你按照法院要求辦事即可,法院一般不支援的

如果對方協商處理,找專業機構進行鑑定

提問他問我我們要十幾萬到20萬折舊費

回答您拒絕,找專業機構

(1)折舊費法律並無明確規定,雙方可以協商處理;(2)協商不成,可以尋找專業評估機構對需折舊部分進行評估計算。我國現行法並未對此有明確規定。

新車的話,折舊費是由保險公司負責的

您直接拒絕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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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小小嫋嫋

現在汽車在被撞之後,車輛賠償中有一項是「車輛傷損貶值賠償」,但這項賠償不在保險範圍內。雙方可自行解決,如果提起上訴,法院是支援的。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公民的任何財產受到他人傷害所造成的損失,都應有權利要求對方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1樓的!!你覺得是合理嗎!!!!!!

堅決的告訴你!!不合理!!

如果雙方協商無果!!直接要對方起訴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如果交警已經調解賠償了就什麼都有了不用管他了

交通事故我全責 對方要車輛折舊費 合理嗎

11樓:資源我的啊

事故中你是全責,對方要折舊費法院不會支援的,通事故中車輛損壞,肇事一方除了負責為無責任方修理車輛外,一般不需要支付損壞修復後的折舊費。

交通事故車輛提取有時限,如傷者對交通事故車輛不保全的話,可以很快取到車的,修車費用由對方交強險付,不足的由肇事方按責任分擔。

12樓:子秴

事故中你是全責,對方要折舊費,沒道理,法院不會支援的。目前我國法律只是支援哪些穿手工打造的車輛,有收藏價值的,按照收藏價值的折損來判決賠償折舊費。其他一般車輛都是不賠償的。

蒙迪歐,開2年了,每年的正常折舊費也得1-2萬。所以對方要求賠償1萬的折舊費一點道理都沒有,對方的要求不合理,你只能賠償維修費,如果對方不服,那就要他法院起訴你,法院要是判你賠償折舊費你就賠償。

(1)交通事故中的當事人,必須有一方使用車輛(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而對另一方當事人的範圍並無要求。另一方可以是與交通活動相關的機動車輛的駕駛人員、乘客或者行人等,也可以是不以交通為目的,但其活動或者行為與交通有緊密聯絡的其他人。

(2)交通事故發生的地點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的「道路」範圍內。根據第119條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中界定的「道路」具體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輛通行的地方,例如廣場、公共停車場等具有一定公眾通行的場所。

除此之外的地方發生的車輛事故,不能稱之為交通事故,但交警部門接到當事人的報案後,應當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條規定,對該事故作出事故認定,並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事故雙方的賠償標準也可參照交通事故相關法律法規及解釋規定的標準進行賠償。

(3)若事故屬於交通事故,則必須有一方的車輛是正處於行進狀態,否則不屬於交通事故的範疇。

(4)事故當事人對於事故的發生在主觀上處於過失(包括:疏忽大意或者過於自信)、至少有一方在開車或者行人行進過程中存在過錯行為、造成一定的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的後果,否則不構成交通事故。

13樓:wen文鬆

回答你好,針對在交通事故後產生的車輛折舊費請求,我國不論是從交強險、商業險還是司法裁判上來看,目前暫未出臺法律及司法解釋支援貶值損失,所以原則上都是不予賠償的。

對此問題確實存在一定的爭議,主要原因是(1)雖然理論上有觀點認為貶值損失具有可賠償性,但依然存在因維修導致零部件以舊換新是否存在溢價,從而產生損益相抵的問題等;(2)我國交通事故率比較高、人們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尚需提高,賠償車輛折舊費會加重道路交通參與人的負擔,不利於社會經濟發展;(3)我國針對車輛鑑定的規範不完善,鑑定機構容易受到利益驅動,隨意確定車輛的貶損價值。由於貶值損失數額確定的不科學,導致可能出現案件實質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權人的負擔;

(4)客觀上講,貶值損失幾乎在每輛發生事故的機動車上都會存在,規定貶值損失可能導致本不會成訴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湧入法院,不利於減少糾紛。

當然,如果存在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被認為是特殊情況,法院可能會對車輛折舊費的請求予以支援:1、要求賠償的一方,必須是事故中的無責方或者次要責任方。2、受損車輛為準新車。

準新車且在事故中無過錯的,可以考慮申請索賠,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援3、事故損失非常嚴重,且影響車輛正常使用的關鍵部位受損嚴重。此種情況不利於以後車輛的行駛和**。4、明確有**意願的。

有意向**的車,在發生事故且處於無責方的時候,車輛貶值損失就會很快變得比較的清晰直觀,要求車輛折舊費情有可原。

【法律依據】交強險第十條第三款 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路中斷、資料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商業險第二十六條第二款 下列人身**、財產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第三者財產因市場**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引起的減值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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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當地物價部分進行定損,定損 與在4s店修理費用出入較大 只能按照物價部專門核定的 屬,要求責成4s店修理,不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 收費,就是亂收費,是違犯的,硬抗的話,4s店也快關門了。費用自然是全責方出。2.交通事故停車費可以由對方車出。3.物價部門已定損,這是法定的權威部門,其他如 財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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