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男朋友三天前分手了,我放不下,哭的死去活來,而他好像並沒有太難過

2021-07-22 05:12:00 字數 7000 閱讀 1631

1樓:他日若逐青雲志

能做到分手就把所有****都刪除,並且聽到你的聲音就掛**的人,不僅僅是不愛你了這麼簡單,他也許還特別的不喜歡你,也間接說明他本人及其的不成熟,及其沒有責任心,不可包容別人,也不懂得理解別人,一個男人必須要有的他都沒有。你無非就是覺得心有不甘罷了,可你要想,過於的沉醉與一段不可能的感情中的話,沒人會說你偉大,還會耽誤了你自己,沒有人是不可替代的。

2樓:

他一定是在考驗你,加油吧!

3樓:匿名使用者

聽好了:你們不是分手了,是你被甩了!你被甩了!!!

不要再去找那個男的,給自己留下最後的自尊,保住自己最後的驕傲,有課就繼續上,有朋友就也出去聚餐、看電影,抬起頭看周圍,有的是人!

4樓:匿名使用者

你以為他是愛你的,其實他根本沒有你想的那麼喜歡你,更別說愛這麼深刻的感情了。為一個已經不喜歡你的人哭得死去活來真的沒有意義,你求的結果不是要他愛你嗎?可他就是想甩了你,還去挽回什麼?

各種不要自尊心的去求他只會自取其辱讓他徹底嫌棄,你要這男人幹什麼用?

5樓:匿名使用者

放手吧,他不愛你。想想曲筱綃是怎麼教小蚯蚓的,如果他愛你,會來找你的。不愛你的人,丟掉也無所謂。

6樓:我性隨風啊

這種情況只有一個可能,你前男友確實很高興。

7樓:匿名使用者

誰提分手的?為什麼分手?

發生了什麼事情?是你的錯嗎?

他不一定不難過,可能是故作堅強

8樓:勤奮妞

不是自己的東西咱不要,要來的東西沒意義也不會幸福。希望你早日振作起來,先做最好的自己才會遇到那個對的人,要有能力愛自己,有餘力愛別人。加油。

9樓:喜歡吃烤肉

這要看他是不是心裡細膩的人了,也可能是他無法面對而逃避

10樓:匿名使用者

分開吧,時間會帶走一切

11樓:匿名使用者

他討厭你瘋狂的樣子,你很卑微。

12樓:雪白的珠花姐姐

我只能說,放棄吧。。。

愛一個已經徹底死心不愛你的人是沒有任何意義的。。。。。要看淡一點,你可以找到比他更好的,如果你這樣糾纏下去只會貶低你的身價。。。

13樓:匿名使用者

很難了,因為是對方主動的不要和你處了應該。至少眼下對於他來說,和你分手是一件挺好的事情。

14樓:匿名使用者

他可能是不愛了!想要挽回他就去最後一次找他,在一起長時間待著,把所有想說的話都說了,說你會變乖,說你會改變好多好多

15樓:小樓啊

他看淡了,覺得無所謂,我們何必這樣呢,失戀了過幾天就又好起來了,他都不在意,我們又為何不放下呢

16樓:浮殤

為什麼要挽回?努力挽回一個根本就不在乎自己的人?

17樓:太昊之墟無

你好,既然這樣,那就別挽回了,不值得,對於這種沒有良心的男友,不值得。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18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把你所有的聯絡都斷了,那你就不要在追求了,沒有用的,男人變心就挽回不了了。

女生要自愛,過段時間就好了。

19樓:一隻兔子

放棄吧,他不愛你。去找個更好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了還愛什麼,別糾纏了,人家不要你了

21樓:白羽門客

女孩對男孩沒有絕對的放手,男孩對女孩不輕易說分手,但是分了就出現裂痕,再也回不去,就算勉強在一起也失去了那最初的感覺

談了一個月的戀愛,然後分手,會有感情呢,

22樓:玫瑰昔日

你好,既然已經分手了,往前看吧,有句話說的好,分手後你過得好我不會嫉妒你,你過得不好我也不會祝福你。也許分開是為了下一段更好的開始。有緣自會在一起,如果你們還有緣那麼是分不掉的,如果他沒有再聯絡你,那麼你應該放下了,去尋求自己的幸福,這樣你會過的開心、

23樓:紫氺

人是感性動物,就算是一個動物,在一起了一個月,也會有感情。請注意是感情,而不是愛情。

24樓:幸福小家

只能說是喜歡,有好感,感情談不上吧

25樓:匿名使用者

有感情,但不會發生真感情

2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過段時間就會忘吧

戀愛一個月就分手的初戀有真感情嗎

27樓:芊芊vs倩

真情可能談不上吧,因為短短的一個月可能還不夠看清兩個人彼此的優缺點就急於分手,說明你們沒有認真的去發現對方的優點,而且真正的感情不會這麼輕易的分手。所以算不上真感情吧。

如果對你有所幫助的話,請別忘了採納喲。謝謝。。。

28樓:李凱

真情不在乎時間的多少,在乎你用了多少心,我也是談戀愛,談了半年分手了,但是我們確實用心了,只不過時間越短,兩個的感情越淺。真不真看你心,深不深看經歷。

戀愛分手的感情問題?

29樓:may美知道

感覺對方欺騙了你的愛情,那麼你是不會願意接受他之後的,對你任何道歉。

30樓:昨夜星辰

能有什麼問題而導致分手了,只要這個女生不是特別的小心眼,就不太可能會分手,除非因為經濟問題

31樓:為你執著

他雖然欺騙了你的感情,但是你心裡還是有他放不下他的,所以才會經常關注他的空間

32樓:愛的未知一二

這個就是因為你太愛他了,所以很多時候愛更多吧,所以恨更少,所以對這種人的話,你自己心裡面還是不夠堅定。

33樓:穰映

分手的對你的感情傷害很大,但是你還總是想到她,說明你對她還是有感情的,但是這樣已經受到了傷害,還是儘早將他忘掉吧!

34樓:ben向幸福

覺得戀愛分手非常傷心,這種問題是很難去撫平這種傷口的,一定要用時間這個良藥,慢慢的才可以讓女孩子心情平復。

35樓:一鹿彤行

戀愛的時候分手肯定不會有很好的話說,因為大家都會受到傷害,但是分手以後就要努力的向前看

36樓:俺家小召召

主要是你們之間是沒有這種感情到的,這個我得為你們這些事情跟受到這個身份的,我肯定會娶到一個好的性格。

37樓:戶翠柏

戀愛當中有美好的結果,也有分手的時候,如果分手以後,那你要想想怎麼開始自己的新生活?這是分手的

38樓:塔濱海

戀愛分手以後,在感情問題上或許很多人都會感到傷心難過,但是生活當中這種事情是都要經歷的。

39樓:黑翼大魔

因為他騙了你,但是他很優秀吧,或者是你付出過真感情一時放不下吧,其實對有些人是不值得的,不要去再想他了。

40樓:**慢性蕁麻疹

你還是欺騙了,我覺得不應該因為這個問題加了以後就對感情不自信了,有的時候那是說明你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

41樓:彭高峰

其實我覺得分手這件事情一定是很難過的,但是你現在看到這些總是去忍不住,或者是你已經忘記他對你的傷害,說明你愛過她,愛的還挺深的,那麼現在可能慢慢的只能是把他忘記,畢竟已經分手了。

42樓:軍翱

如果如果你們之間沒有的這種感覺的話,我認為還是一個這個分手的,對於分手來說的話,對於你們來說是最好的一個選擇。

43樓:律醉鑲

別分手我覺得你們應該去好好的及時方便接多想一些開心的事情讓自己開心開心。

44樓:來自世貿天階能說會道的蘆筍

那就說明她對你的傷害並不是很深,只是你當時是生氣,現在回過頭來感覺她還是很好。

45樓:許經安

會的,如果時間長了你會忘記他對你的傷害的,不要太著急了,你要遇上另一半的時候,你會把這一段不好的感情忘得一乾二淨。

46樓:笨笨男孩

只能說你真的非常喜歡這個女孩吧,但是我覺得你不能原諒他對你的傷害。雖然喜歡,但是他的人品是有問題的。

47樓:伏妙音

你可能感覺到是你的女朋友欺騙了你,但也許不是這樣,也許經過互相的瞭解,是你的女朋友,感覺你們不合適才分的手。

48樓:風光旖旎

戀愛分手問題被女孩欺騙了那麼當然要是主動去詢問他

感情戀愛分手, 10

49樓:匿名使用者

我從來沒有真的討厭你,也沒有想過離開你,只是希望你能懂我的小情緒,懂我的難過與傷心

50樓:邵麥蒙敏叡

能看出她已經放下了,不過你可以再試一下。有些小事不要過於認真,男人要大度。女孩子多多少少都有些任性。

51樓:秦奕易清懿

我感到現在這個女的已經放下了,你還是離開吧。

52樓:鄢問碩如南

離開吧 放手是最好的結果

53樓:釋愉席銳陣

既然他已經放下 就沒有希望了 希望你早日走出陰影

54樓:前舞苟念寒

既然當初已經選擇分手了,想要複合的話,還得看機遇和性情,確實合不來的話,強求也沒用。

55樓:鏡志顓孫佳妍

沒有必要她已有新歡了

56樓:騎昆鄒運菱

如果對方已經不愛你了,挽回又有什麼用?儘早放下吧,明早又是美麗的一天

要學會放手,天涯何處無芳草

57樓:鏡蔓楊清雅

每一段感情結束的時候都想要挽回,但是你好像是遲了 在剛剛說分手的時候就應該趁熱打鐵的,已經四個月了,好像是沒有必要了,

58樓:麴令刑春雪

男人不能小心眼,特別是對自己喜歡的任何人都不能較真,對自己愛的人更要忍讓包容---

戀愛三個月分手,有多少感情

59樓:

嗯,只要看你們這三個月交往到什麼程度咯,正常情況下,可以認清一個人的真面目了,除非對方有意隱藏。?

60樓:傻子歡兒

主要是新奇感,因為時間不長的,感情不會很深

6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兩人之間互相付出了什麼,如果什麼都沒有,那隻能是當做朋友。

戀愛分手女子可以得到感情補償嗎?

62樓:熱情的冰兒

戀愛數月兩次流產,女子持男友所寫的“欠條”起訴到法院,要求男方按“欠條”支付感情補償款。那麼,這樣的“欠條”有效嗎?法院又是如何處理的呢?

女子流產持“欠條”起訴 男友拒絕支付並反訴

女子許某與鄭某曾是男女朋友關係,雙方於2023年9月相識,認識後一週便確立關係並同居。同年12月,許某懷孕,後流產,鄭某於今年1月給許某出具了一張“欠條”,上面寫著:“鄭某與許某在交往過程中給許某帶來了人生中的傷害,現給予補償10萬元,2023年6月30日付一半,餘下部分2023年12月30日付清”。

第二天,許某用鄭某的手機將鄭某支付寶中的3.6萬元轉到自己賬戶。

今年4月,許某再次懷孕,後自行前往醫院做了**手術。5月,許某將鄭某叫到她的住處,要求鄭某對其“補償”遭拒,兩人發生衝突。其後,鄭某同意再支付許某2萬元感情補償款,並寫下了“欠條”:

“鄭某欠許某感情補償款2萬元,約定2023年6月1日一次性支付”。後來,許某拿著“欠條”多次找鄭某討要“欠款”都遭拒。

今年7月,許某將鄭某起訴到未央區法院,要求鄭某支付“欠條”所載明的款項。鄭某則提起了反訴,請求確認他為許某出具的欠條無效,並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

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 雙方和解撤訴

庭審中,許某認為兩次**給她的身體造成了很大的傷害,今後懷孕的機率很小,堅持要求鄭某按照“欠條”所載內容支付補償款。鄭某則認為,他和許某自由戀愛,他在許某的逼迫下打“欠條”,並非其真實的意思表示。

庭審後,考慮到該案應從有利於原被告生活出發,主審法官告知原告許某,她與被告未婚同居有違公序良俗,該“欠條”應為無效;又告知鄭某,希望與許某協商解決此事,鄭某同意撤回反訴,不要求許某返還自行轉走的3.6萬元,因許某的身體確實受到了傷害,他願意再補償許某1萬元,許某同意。許某與鄭某均撤回起訴,互相諒解。

針對此案,辦案法官提醒,因同居懷孕進而流產,男方往往為女方出具欠條載明“青春損失費”、“感情補償”、“分手費”等,但法院對該類“欠條”是不予支援的。“該類欠條屬於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不適用《合同法》;未婚同居不符合社會公序良俗,而且這種情況下的欠條不具有真實的債權債務關係,該欠條的約定無效。”辦案法官也提醒未婚女性,感情補償費法律不保護,自尊自愛才能免受傷害。

戀愛期間最好不要去同居,一旦分手對雙方都是傷害!

談了4年的戀愛,最後分手了,我內心放不下這份感情,怎麼辦?求解心結。

63樓:匿名使用者

從責任上說,她把第一次給了你。你對她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不一定要結婚,但必須考慮

另外你對家裡也要有責任,如果她嫁給你,對你家裡確實好嗎?父母會喜歡她嗎?以後會處得來嗎?如果處不來吵架,你該怎麼處理?這些都要考慮。

最後從堅持的角度來說,沒什麼事情是渡不過去的。怎麼說也是你們倆的事,如果你們都堅定了是彼此,就沒什麼好害怕的,家裡只是給你參考意見給你施壓而已,不可能真正決定你們的走向。

最後,能告訴我下巴家是什麼意思嗎?我好給出具體的方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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