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合夥做生意,一人中途不做,要我退他以前虧損的本金,我該怎麼做

2021-06-28 13:12:42 字數 3734 閱讀 1599

1樓:扣

合夥合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性別,年齡,住址。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專案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年,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姓名)以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年_月_日以前交齊。 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 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示分割。 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 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各合夥人的_為據, 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③退夥需提前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自己的出資。

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 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為合夥負責人。

其許可權是: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合夥的產品(貨物)、 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5)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 (2)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3)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4)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 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

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 並邀請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 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的順序進行。

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 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後如有虧損, 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 足清償部分, 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份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 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 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 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各存一份。 合夥人:_(蓋章) (略) _年_月_日 具體的辦法。

還看你們自己修改了啊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真笨啊,你說你也不幹了,讓他轉出去,掙錢了大家一起分。

3樓:勁鬆

不要退,(如事先有約定,則按約定來)

我們四人合夥做生意,我和兩個合夥人都不滿他的懶惰行為,想跟他散夥,可以只退回他本金嗎?

4樓:莫逸武

可以的,沒有合夥協議一般會認定為借款

5樓:曰益更新

憑良心bai做事,即使沒有合同口頭du也一樣生效zhi

,你說的事可以把你們dao之間位專置轉換一下你會作屬何感想呢?在法律上你們也只是合夥其它啥都不存在,如果你們合夥出現不能達存共識散夥,應該截止本日期利息及本金全部歸還,如果僅憑說他懶不能作為法律依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稀釋他的本金,增資,既然沒有合夥協議,那就沒有否決權,你跟其他兩人共同增資,如果懶惰的人不投資,那麼就稀釋他的錢,一點點就沒有了,這樣殺人於無形,你們還不用給他錢

7樓:匿名使用者

這件事本質的理解就有問題,a和吧b是店鋪的投資者,相當於股東,c只是普通員工,雖然

回c是b的老答婆,但是他只是一個員工,我認為首先考慮的是b和c的取捨問題,如果b的工作基本都是c做了,那b就沒有存在價值,不應該拿工資,只參與盈利分配,如果沒有c也不影響店鋪運營,那c就沒必要存在,做生意就是這樣,要是b和c兩人只經營他們自己的那家店還要拿雙倍的工資對a是極其不公平,b執意要讓c參與工作,那就應該由b給c開工資,而不是由公司開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方負責店裡的所有經營,也給他付工資了,那還要不要幫他分攤房租呢?

簡單的方法是:兩人事先直接就進行一個協商,兩人籠統的根據各自負責或出資的情況來確定一個分配比例。

複雜點的方法是:要深入將兩人出資額度、出資比例、以及在日後經營中所做的貢獻大小等進行一個分配。

無論哪種方法,其實分配比例本身不重要,只要雙方同意即可,但是一定要事先把分配比例進行明文合同的約定和說明。避免以後再發生利益衝突。

兩個人投資合夥做生意,投資人自己上班的,無論是在什麼崗位,與投資人成立的單位是勞動關係,應當按照所在崗位要求履行職責和領取勞動報酬,與不是投資人的員工同工同酬。

8樓:二小姐豔

創業是一件大復事。合制夥創業更要謹慎小心,要找到一個合適的合作伙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合作伙伴能力的大小要先放在其次。 尋找合作伙伴,信任應該是基礎。沒有信任的話,時間長了摩擦和矛盾是避免不了的。

其次是兩個人的能力和資源最好能夠互補。找合夥人不要找和自己一樣的,這樣意義不大,要找能填補自己短板的人。

最後,你們發展的目標要是一致的。也就是對於公司的長遠計劃和目標,要共同認可並一致執行。

你這種情況,就比較尷尬了。你認為合夥人不努力拼搏。那你們最好還是坐下來談談,如果是人的問題,有一方肯定要做出讓步。如果是根本理念的問題,那就要考慮是不是有必要繼續合作了?

。我與朋友合夥做生意所有本金都是由我墊付後來生意虧損,向他索要本金證據是要寫欠條還是什麼?謝謝!

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合夥生意,這事怎能索要欠條?你應該與他有一個合夥生意協議,協議中應該說明出資方,並有盈利分配比例,虧損各承擔的責任與損失。

10樓:漫看天邊雲捲雲紓

既然是合夥做生意,就應該有合同。現在生意虧損了,你想要回來錢很難。不管他是給你現金還是給你寫欠條,你都要攥在手裡。不然以後要不回錢來,你連一點兒證據都沒有。

11樓:

欠條或者協議,包括口頭的,證人證詞

12樓:承湛枋

欠條吧,如果沒有欠條,光口頭的約定,錢是要不回來的!

13樓:

你應索要你為他墊付的本金部分,可以要求他向你寫個借條作為憑據

14樓:晴天便好

你們是朋友,知道生意虧換,應該兩個人一起承擔虧損。

如果他不講道理,最好有個證據比較好。

15樓:

這個當然要有一個欠條,或者是有一個合同,你才有理由找他要錢的

兩人合夥做生意!兩人共同開車!其中一人開車出了事故!至人死亡

就交通責任來說,車上另一人無責任,除非有證據證明車上另一人有意妨礙版駕駛員正常駕駛。就賠權償責任來說就不一定了,如果是兩人出去為公司的事 公事 那麼駕駛員是在履行公事時發生的責任損失,理應公司承擔責任 即兩人一起賠償 當然視具體情況,即駕駛員在本次事故中的責任,如駕駛員存在明顯過錯 違章 個人應承擔...

兩人合夥做生意應該注意什麼

合夥做生意時時常發生的,要注意的問題如下 1 在雙方都要有誠意的基礎上,以文字的合同為準。2 建立相關的規定,和處理事務的規章制度。3 各負其責,一切照張辦事。4 做好企業的章程。包含,如何分配利潤,如何控制成本,合夥人要求退出怎麼辦等等。至於你的朋友,把貸款都記在自己的名下的做法。我的看法是應當與...

兩個人合夥做生意,一人出資,另經營

如果兩個人合夥做生意,出資的可以按股份,出力的可以按業績提成,這樣分配才合理。這要依據雙方的合資協議 合同 分配,如果任何一方認為協議 合同 有不合理的地方,可雙方協商修改,協商不成可等到協議 合同 到期再終止執行。也可通過法律解決。兩個人合夥做生意,每人出資一半 其中一個人只出錢 不管事!另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