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貸款擔保的法律問題,擔保貸款 法律問題

2021-06-18 09:56:30 字數 4632 閱讀 7886

1樓:匿名使用者

《擔保法》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合同至05年還款」,在債務到期後六個月內債權人應當及時向你主張還款的主張,到現在才提起訴訟,顯然已經超過擔保期限的擔保責任。

2樓:用q戶名

《擔保法》第六條

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三條 保證人與債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保證合同。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保證的方式;

(四)保證擔保的範圍;

(五)保證的期間;

(六)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擔保人應當注意:

1、保證方式:一般保證與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為連帶責任保證;

2、保證期限: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限(沒有約定的)為六個月,有約定以約定為期限;

3、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以及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償還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樓:葉赫那拉聞多

你不承擔保證責任。

1,《擔保法》第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第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3,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4樓:揚州胡延斌律師

1、擔保期限有沒有過,要看擔保合同或擔保條款的具體約定;

2、12年8月被起訴為何13年7月才收到傳票,也屬正常;

3、如果仍在提保期限內,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已過擔保期限,可以拒絕履行擔保義務。

5樓:匿名使用者

一、是否承擔擔保責任看合同約定。按照我們這邊農信的慣例,擔保人的擔保期間為借款人借款期屆滿後二年,擔保責任為連帶責任,即借款期限屆滿後二年內,農信未向你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提示債權、催收等),那麼你就不承擔責任。建議找個律師,去法院閱下卷,具體要不要承擔擔保責任,關鍵是看擔保期間及在此期間內農信有無向你主張債權。

二、傳票送達收到很晚很正常。

三、責任承擔要看是否超過了擔保時效。

6樓:趙輝煌律師

擔保期限早過了,你不用承擔責任的。當然,建議你就近帶資料找律師幫助你。

7樓:馮文瑤池懌

那要看你的擔保貸款合同是怎麼籤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你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則你將被法院判承擔還款責任。

連帶責任意味著法院可以執行你們任意一個人。當然你替他還完錢以後,你還可以找他要。向你的朋友主張權利。讓他償還。法院可能會直接找你的。

會保留必要的生活用品。為人做擔保是件大事,一定慎重。

擔保貸款 法律問題

8樓:彭蠡雅仕

法院不可能這麼快就下傳票的,你要看清楚,是不是人民法院的傳票。法院的公章中間有一個國徽,請注意辨別真假;

短期貸款的還款期限最少也要三個月,未到還款期限,銀行不能起訴擔保人。

你籤的擔保合同是無效的。—— 1、如果把你當作保管員對待,以保公務員的身份擔保,必須由你單位出具「該同志是我單位公務員,賂財政供養人員,月工資約多少元」這類證明;2、並加蓋單位公章;3、必有由你在銀行工作人員面前不面簽字。

銀行工作人員與老闆一起弄虛作假,欺騙銀行,騙取貸款,這種行為導致的後果:一是擔保合同無效;二是銀行工作人員由於稽核不嚴,他自己就應當相應的責任;三是如果是惡意騙錢,他們都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

根據上壕分析,特建議:1、向公安機關報警(不管有沒有作用);2、把傳票拿給法院的人看一下,辨別真偽;3、如果法院要**,你就依上述觀點在法庭上陳述。

結論:你不用擔心,你不會承擔還款之責。

9樓:匿名使用者

銀行稽核貸款中,沒有認真核查擔保人,銀行本身有一定過失。

你亂籤東西,有過失。

你老闆故意騙貸,攜款潛逃,涉嫌合同詐騙罪。

現在銀行會找你讓你兌現擔保,但是你沒有實際擔保能力,法院不可能把你逼到活不下去(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的錢,法院不會收走的)。而且你應該向法院說明情況,一般來說法院也不至於不考慮(反正你也是真賠不了)。

我建議你現在報警,如果能提供線索能找到老闆,什麼都好說。

補充:1)他捐款跑啦。

2)會,這老闆涉嫌貸款詐騙。

10樓:

廣東胡律師:

你趕緊報警吧,不然你自己填了那個什麼「貸款擔保」,貸款人跑了銀行是會要你賠錢的,到時候可不是你自己說沒錢就能夠免災的;

還有你再去勞動局舉報投訴,這個老闆拖欠你工資。

報警**會受理的,你也是受害者人。

11樓:醉寂寞

1.馬上向公安報案,你的老闆涉嫌合同詐騙。

2.依據《合同法》第54條的規定,向法院申請撤銷該擔保合同。

《合同法》第54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這樣,銀行要求你還錢就失去了依據。

3.收到法院的傳票,不用怕,過去說明理由,並且以上兩點都可以用來為自己辯護。

4.你說「那位老闆先是用書面檔案證明我是個「公務員」月收入6000元左右!銀行才答應貸款給他的!

可實際情況呢?我在他小廠裡面上班一個月才1200元左右,而且不是月月發工資的,每個月去老闆那預支300元生活費!我做了真好4個月,應得4800元工資,實得1200元!

還差我3600元!」

以上內容必須提前準備好證據,這個很重要。

12樓:提督的香茶

1、你一時疏忽簽了一份擔保協議,因你的過錯,法律上應承擔責任;

2、不過不用擔心,因為你的經濟條件,法院也拿你沒有任何辦法,放心法院不會限制你的人身自由;

3、對於你老闆的欺詐,你應該去報案,這是唯一能解決你問題的方法,公安會受理的。

13樓:天津市劉律師

此事可去公安機關報警,要求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至於民事訴訟,你可以委託律師**

14樓:匿名使用者

所以,這就是一個法律中非常需要小心的地方,就是不要輕易為他人做"擔保人",因為擔保人就意味著假如他人沒有能力對事情負責那麼責任就會落到你的頭上,切忌,買個教訓!

15樓:

你的擔保依法應認定為無效

就無效的擔保行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有合同法有明確規定,你對銀行出具的證明或是保證,因不是你的真實意思表示,另銀行在辦理借款時存在嚴生違規程式,即違反法律規定的民事行為是無效的,故此,你的保證也是無效的,法院不會判決你承擔責任的。放心吧。

擔保貸款法律問題! 25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聽說如何退出擔保的,但是你們可以三方協商解決。

擔保的時候你應該籤協議了吧,就是一旦他還不上,你要用工資、房屋之類的幫他還,否則銀行(?難道是個人經營的典當?)不會輕易貸給他錢的。就協議按照協議那上面的來。

ps:你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做了抵押?

17樓:

看來你提供的是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應該有擔保期限的,擔保法規定,擔保期間一般為主債務合同到期後兩年,你現在退出擔保的可能性不大,不過可以三方協商一下,或者讓你朋友為你提供反擔保,到時候如果你承擔了擔保還款責任,你也可以向你朋友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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