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投軍人年過六十歲,在部隊就有精神病,在地方能申請評殘嗎

2021-06-06 22:28:06 字數 1456 閱讀 5787

1樓:匿名使用者

退役軍人年過六十歲,在部隊就有精神病、但是並沒有在服役期間評定為殘疾軍人(革命是殘廢軍人、革命傷殘軍人)的,退役後在地方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是不能申請新評定殘疾軍人的。依據是《傷殘撫卹管理辦法》(2023年7月5日修訂版)網頁連結第二條第(一)款的新評定因病殘疾軍人的規定。因病殘疾軍人只有是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在現役期間才能申請評定的,退役後只有因病殘疾軍人舊病加劇後,才能到優撫關係所在地的縣市區級退役軍人事務局申請調整等級的。

《傷殘撫卹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物件為下列中國公民:

(一)在服役期間因戰因公致殘退出現役的軍人,在服役期間因病評定了殘疾等級退出現役的殘疾軍人;

(二)因戰因公負傷時為行政編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戰因公負傷時為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四)因參戰、參加軍事演習、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致殘的預備役人員、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員;

(五)為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進行鬥爭致殘的人員;

(六)為搶救和保護國家財產、人民生命財產致殘的人員;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由民政部門負責傷殘撫卹的其他人員。

2樓:戚廣利

退役軍人年過六十歲,在部隊就有精神病,在地方不能申請評殘了。新的規定,因病不能評殘,因戰,或者因公在部隊可以評殘。

國家對在部隊得精神病的退伍軍人,不管的嗎,在部隊當時沒評殘,回地方後地方不補辦評殘。

3樓:匿名使用者

當時沒評來殘,應該有醫源療診斷證明或者住院病歷

bai,拿到這些證據

du可以到戶zhi籍所在地民政部dao門申請評殘鑑定,在當地做鑑定。鑑定如果符合評殘標準,依舊可以評殘。但如果當時你們沒有拿到服役期間的病歷或者診斷書,就無法證明他的精神病是在部隊服役期間罹患的,戶籍所在地民政局也就無法給予鑑定。

我是一名退伍軍人,在部隊受過傷,可以評殘嗎? 5

4樓:無辜害蟲

《軍人撫卹優待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及**定殘疾等級,退出現役後或者醫療終結滿3年後,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係人)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評定殘疾等級。

這要看你具體情況,以及可以證明的材料。估計困難很大。

5樓:匿名使用者

請問下你是在執行任務的受傷的?

訓練受傷?那是不能評殘的、

明白嗎?

6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去前線受傷,哪肯定是評殘的

7樓:攜手邀月

戰友你的傷情辦的怎樣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可以的話當年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