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起訴離婚,我不想離,法官會判離婚嗎

2021-06-05 03:48:12 字數 5487 閱讀 2235

1樓:法律快車

你好,離婚的方法的兩種,一種是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訴訟離婚。實踐中,大家選擇訴訟離婚的原因之一就是一方想離婚但另一方不同意離,下面關於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的問題做詳細的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起訴離婚一方不同意怎麼辦?此種情況下,法院會根據夫妻雙方的具體情況作出判決:當婚姻雙方當事人就是否離婚,以及夫妻財產分割與子女的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時;主張離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最終由法院判決,雙方的婚姻關係自 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生效時解除。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另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但是被告必須到庭的,可以拘傳。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00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所說的必須到庭的被告,是指負有贍養、撫育、扶養義務和不到庭就無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缺席判決是指**審理案件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之後所作出的判決。缺席判決是相對於出席判決而言的。**審理時,只有一方當事人到庭,人民法院僅就到庭的一方當事人進行詢問、核對證據、聽取意見,在審查核實未到庭一方當事人提出的起訴狀或答辯狀和證據後,依法作出的判決,就是缺席判決。

因此,如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堅持離婚,那麼主張離婚的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訴訟離婚也稱為起訴離婚,是因為夫妻雙方就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等問題,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想法所產生的糾紛,並向法院起訴以達到離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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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風險預警網

首先,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應該想辦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應該被動的等待。但是,雖然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隨時提出離婚。

那麼,如果當事人不想離婚,可以拒絕當事人的離婚請求。其次,在當事人拒絕對方的的離婚要求後,對方可以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那麼,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麼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3樓:蘇辦城

第一,不是你不想離婚,法院就不會判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是否有法定離婚事由。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二,實踐中如果當事人多次起訴要求離婚,也會被法院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判決離婚,所以你如果真的不想離婚,只能爭取你妻子的原諒,否則長時間的訴訟對雙方都是一種折磨。

4樓:商標註冊服務

你好 正常情況下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不會判離婚,如果對方想離婚可以半年以後再次起訴離婚,法院就會判決離婚了

5樓:wcg選擇

這要看地以什麼理由起訴。不是你想不想離。如果理由充足,且又滿足法定離婚理由,法官定會判離。否則不會判離。

6樓:口袋律師

一方希望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情況下,主張離婚的一方可通過訴訟離婚的方式解決,單方起訴離婚的程式: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後,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

建議選擇一個合適的離婚律師,幫助您分析情況,收集證據,準備離婚起訴狀、到法院立案、**等事宜,在婚姻無法挽回的情況下,儘量保障您的合法權益。

7樓:可靠的福慧雙修

依據婚姻法,感情破裂准予離婚,若是感情未破裂,法院是不準予離婚的。

8樓:愛喝粥

如果是分居或者感情破裂而起訴離婚的,且分居時間超過兩年的,這種情況會判決離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第一次起訴離婚,沒有法定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況出現,法院基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但是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基本是判決離婚,這個就是為了實現結婚自由、離婚自由的婚姻法基本原則。

10樓:

那要看情況了

法官會保護婦女兒童的權利,作為優先考慮

要是男方出現重大過錯

或者對婚姻不忠誠,

百分之百法官會判決離婚的

11樓:北京高麗姣律師

建議夫妻之間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起訴離婚,《婚姻法》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此,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就是:夫妻感情已破裂,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丶其他

12樓:

先調解,抓緊緩和。答應對方條件。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3樓:微心

只要你第一二次不同意基本上是不會判離婚的,當然你也要知道怎麼改良雙方夫妻關係,解決感情問題不懂問我們

14樓:

只有純粹的溫暖才能溫暖人心,只有用真誠的情感才能感動他人,人生沒有如果,只有後果和結果,成熟,就是用微笑來面對一切小事。建議你花點時間學習經驗和觀念,這樣不但可以讓你自己變強,可以面對所有感情問題,抽空來看文章,也許可以幫助到你突破困境吧。

15樓:七彩人生之朝氣蓬勃

一般第一次起訴都不會判離。

夫妻離婚需要夫妻感情破裂

16樓:樹詩壘

我同意離,但半年後她再起訴法官一般會判離的。

17樓:

法院會調解,還要看他為什麼要離婚,沒有理由法院是不會判離的

18樓:李保忠律師

符合條件的,法院會判決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離婚訴訟】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9樓:皆有可能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0樓:llly葉子

會判的,你不想離,別人想離,幹嘛勉強呢?不累嗎?

我老婆起訴和我離婚,我不想離應該怎麼辦?法院那邊應該怎麼處理

21樓:何曼婷囖

有的法官認為,即使被告沒有到庭,亦需要審查是否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必須判決離婚的四種情況,如果符合了,才能判決離婚。

亦有的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到庭,沒有進行抗辯,足以視為其對夫妻感情已經不再重視,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依據,故在被告沒有到庭的情況下,同樣判決離婚。司法實務中,兩種情況都是存在的。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2樓:深圳張勇律師

若對方到法院起訴,你不想離婚,可以多溝通,也可以請律師幫你們調解。若調解不成,也可以採取拖延方法,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訴訟離婚,一方可以單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非戶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

《婚姻法》第32條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若起訴方沒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賭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等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起訴方只能在一審判決生效後6個月之後再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會判決離婚。

23樓:周律師

在現行的司法實踐中,第一次起訴如果未達到法定的離婚條件,是不會判離婚的。除非在法庭上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

24樓:儆櫟

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你能舉證你們的夫妻感情還沒有破滅,法院一般不會判決離婚的。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

我老婆起訴和我離婚,我不想離應該怎麼辦?法院那邊應該怎麼處理

有的法官認為,即使被告沒有到庭,亦需要審查是否符合婚姻法第三十八條必須判決離婚的四種情況,如果符合了,才能判決離婚。亦有的法官認為,被告沒有到庭,沒有進行抗辯,足以視為其對夫妻感情已經不再重視,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確實破裂的依據,故在被告沒有到庭的情況下,同樣判決離婚。司法實務中,兩種情況都是存在的。人...

妻子起訴離婚,我不想離婚怎麼辦我老婆起訴和我離婚,我不想離應該怎麼辦?法院那邊應該怎麼處理

法院判決離婚法定條件是雙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舉證雙方沒有感情破裂。但最根本的還是找出對方提出離婚的理由,改善家庭關係。相關法律規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

老公起訴要離婚,我不想離,怎麼辦

當事人只要提供雙方感情沒有破裂的證據,那麼法院就不會判決雙方離婚,因為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依據就是雙方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