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歸誰,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2021-05-28 14:27:34 字數 3918 閱讀 8214

1樓:華律網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女孩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第

二、根據最新的《民法總則》規定,八歲以上就視為具有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了,所以八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八週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第

三、對於兩週歲以上八週歲以下的女孩,主要根據雙方的撫養情況、經濟狀況、雙方老人幫助撫養的情況等綜合考慮。如果女方有年齡偏大等因素不能再生育子女的,都是有利於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的。當然同等情況下有不成文的規定,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情況下,男孩會判決給男方,女方會判決給女方。

有的地方女孩在四歲以內一般都會判決給母親的。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2樓:

離婚往往會因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協商不一致上演“搶娃大戰”,其實不管法院怎麼判,我們都沒有贏家。孩子的成長離不開父母任何一方,缺少了誰,對孩子來說都是不完整的,會給他們幼小的心靈造成創傷!所以父母離婚需慎重,那麼,到底如何爭取到孩子撫養權?

如果有兩個孩子的,法院一定會判決一人一個嗎?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法官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1.自願協商:夫妻雙方能談妥,那麼法院會按照夫妻雙方的意思出具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2.協商失敗:夫妻雙方就孩子撫養權問題無法協商一致,法院通常情況下會判決雙方各一個子女。

但這並不是絕對的,只是在沒有其它特殊情況下,夫妻二人一人撫養一個是一個相對摺中的處理方案,可以一定程度上達到平衡。

3. 法官在判決時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情況。通常情況下,兩週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由女方撫養,兩週歲到十週歲之間的孩子法官會看哪方的條件更適合孩子成長。

我們列舉了幾條因素

a.一方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曾經遺棄子女的或不盡撫養義務的,不適宜直接撫養子女。

b、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這種情況也不宜和子女一起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中對孩子撫養權的司法解釋我們可以得知,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最終還是以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為基本原則。

父母雙方撫養能力相當的情況下,怎麼爭取孩子撫養權?如何做才能有更大的把握呢?這就需要律師根據實踐經驗來解答了。

3樓:許乃義律師

南京專業離婚律師許乃義為您解答:

你好,父母離婚後仍有撫養未成年子女的義務,對於未成年人由誰撫養的問題,法律並沒有強行性規定,而是以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成長為原則,綜合未成年子女的年齡、與父母的感情、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等各方面的因素加以考慮。父母雙方可以協議輪流扶養子女,法律也鼓勵父母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解決孩子的撫養問題。但在父母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法院一般依據下述幾種情形進行考慮。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至於你說的孩子的戶口問題,如果孩子判決給你撫養,你完全可以拿著判決書到孩子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孩子戶口轉到你名下。

4樓:睦軼圭紫杉

會判給女方,但你要付孩子的撫養費到孩子十八歲。

5樓:儀吟暨欣榮

孩子由一人撫養,另一人支付撫養費。

孩子撫養一般由對孩子成長有利一方來撫養。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啊,離婚法庭會判的啊,一般是孩子跟母親的啊!

7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一半的可能性的啦.

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權問題由雙方協商確定,雙方協議不成的,法院一般會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9樓:藺冰柯螺

歸有利於照顧孩子的一方,那你要考慮清楚,怎麼樣對孩子好一些就怎麼做

離婚後孩子歸屬於誰? 5

10樓:

一般看意願,雙方都要孩子,主要考慮媽媽。

只一方要考慮這一方。

雙方都不要,調解考慮媽媽。

不管哪種另一方都要付撫養費。

11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會判給兩個人中最有經濟能力和經濟**比較穩定的來撫養孩子,這是重要條件。所以不出意外給媽媽。

其它的還會摻雜著其他,一些細枝末節的標準。

但是可悲的是從來不問孩子的意見

12樓:匿名使用者

1歲半的一般會給女方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本原則:誰撫養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歸誰。即:

能夠提供更好的物質、精神、品行等趨利好與子女的一方有利。此外,年齡因素:父母雙方協議兩週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離婚後,法院怎麼判孩子歸誰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法院已經把小孩判給男方了,女兒九歲了,但是女兒不願意跟男方,怎麼辦呢

15樓:中顧法律網專家

孩子十週歲以上遵循孩子的意見,十週歲以下遵循有利於孩子生長的原則判決

16樓:xi嘻哈

首先看孩子多大,如果是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

回之一的,可

答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如果女方也能舉出男方的生活環境不好沒有能力撫養孩子,或者即使撫養孩子了也會對孩子的未來產生不利的影響都可

除此之外如果孩子在十歲以上還可以自己主張跟誰

雙方離婚孩子歸誰 法律怎麼判斷

17樓:刮掉鬍子更精神

孩子三歲一下一般都和母親在一起,孩子三歲以上要看雙方父母條件和每個月收入,誰的條件好對孩子成長有利,法院就會判給誰,孩子到了十二歲以上可以自由選擇原因跟母親或者是父親,這個法官會問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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