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20年前感情破裂分開,我母親再沒有離婚證的情況下成功再婚了,現在我爸想結婚因沒有離婚證而受阻

2021-05-03 21:03:51 字數 5609 閱讀 4940

1樓:law大叔

(1)協議離婚,如果你母親能答應與你父親走下程式,那是最好的結果,省時省力快捷高效。但畢竟你父母已分開20年,母親也有家庭,現實不太可行。

(2)訴訟離婚。如果知道你母親現在住址及****,就按正常程式走,如果她不參加庭審的也可缺席判決。

如果沒有你母親音信的,也可起訴離婚。法律依據:一方下落不明的,另一方訴至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打字不易,望採納!

2樓:伯自明

你這些事太亂,處理得很不好,首先你沒跟你老公在法律上離婚,是絕不應該跟另一男人談婚論嫁的,在法律上是不容許的,是犯法的.再則你找的這個男人,你是否靠知他你已結婚.沒告知他就屬於欺騙.

你跟他談情說愛可以,談婚論嫁就不象話了.現已跟他分手,還去跟他完什麼婚?這真的太好笑了.

這男人有神精病吧,你趕緊處理好與老公的關係,該怎樣就怎樣.這個男人就別再理他了.別把你自己弄成神精病就行了.

3樓:煙火塵埃

最簡單的辦法就是讓你的媽媽回來和你爸辦理離婚手續,你媽和你爸已經兩地分居多年,可以協議離婚。

如果你的媽媽執意不回來離婚那就只能起訴離婚了,你們起訴立案,後續的事法庭會安排,我想你母親應該沒有再婚,因為現在都是聯網,如果再婚網上是可以看到婚姻狀態的,所以重婚罪是不好判定的。

4樓:班丘俊爽

現在讓你父親和你母親一起到民政局去補辦離婚,就是正式辦理離婚 你父親才能拿到離婚證後再婚 ,你母親二婚有可能沒有領結婚證。

我給我的原配沒有結婚證,後來感情破裂,也沒有離婚證。後來我又再婚。這算不算違法呀?

5樓:

這事看有沒有利益瓜葛,有麼有財產糾紛,有麼有涉獵到孩子撫養問題。如果有,那法律上可以認定你們是事實婚姻。所謂民不爭官不糾,如果你沒有那些問題,沒領結婚證就不是合法夫妻,就當了個戀愛分手。

6樓:延紫桖

你以前婚姻雖然沒有結婚證,但是是事實婚姻,如果有孩子,現在又再婚,孩子變成私生子,這肯定違法,又害了子女,這件事辦得很不妥。,

7樓:桂易文

本來原先沒有結婚證就生活在一起就已經觸犯了法律,但是國家對特殊情況下已經生活在一起的承認事實夫妻。而後來你們分開以後又回到一起,這不存在法律上的離婚復婚這一說法,但是又回到了一起就應該及時補取結婚證書,否則在法律上是不受保護的。

8樓:

你還沒有離婚又再婚,你已經犯了重婚罪

9樓:

只要沒在民政部門領結婚證的不會有結婚記錄,這也怨不得別人,搭夥過日子的後果就是一拍兩散各不虧欠。

我和老公分居多年,感情破裂,只差拿離婚證了,我又找了一個男朋友,已經談婚論嫁了,離結婚只有一個月了

10樓:和天下雙子

你這些事太亂,處理得很不好,首先你沒跟你老公在法律上離婚,是絕不應該跟另一男人談婚論嫁的,在法律上是不容許的,是犯法的.再則你找的這個男人,你是否靠知他你已結婚.沒告知他就屬於欺騙.

你跟他談情說愛可以,談婚論嫁就不象話了.現已跟他分手,還去跟他完什麼婚?這真的太好笑了.

這男人有神精病吧,你趕緊處理好與老公的關係,該怎樣就怎樣.這個男人就別再理他了.別把你自己弄成神精病就行了.

11樓:雙城宅男

你這個例子真是難得一見。一方程式未結,在另一支上又添新葉,吸取教訓吧。力了息事寧人,該演戲就繼續辦好角色。好歹也曾愛過,別讓事情變得難以收場。切記!

12樓:聖軒閣個人改名

這個確實不是很好辦了,你們還是好好商量一下了,畢竟這個不是什麼小事了,可以告訴朋友們婚期推遲了,至於具體時間就給人家說再行通知了,先緩一下了,如果你們彼此覺得自己真的不合適了,那麼再分手了。祝您好運。

13樓:星辰奧

不合適就是不合適,這還能強逼嗎,怕丟臉是你的弱點

14樓:非法字元怎麼

你要是結婚就犯重婚罪了

15樓:迷糊妹妹

搞笑。自己作孽啊

還是協商吧

我跟前妻離婚5個月左右,因為經濟,也有工作原因,一直冷落他,後來選擇離婚。 因為孩子的關係我們一直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彆著急,你們已經離婚但並沒有分家的感覺,她可能決定這樣也挺好。你如果想復婚,那就繼續保持這種狀態就行了。如果你不想那就自己決定是否再婚唄。

17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你的表現還不能讓她去掉心中的芥蒂

所以你要想復婚

必須好好地分析下你們離婚的主要矛盾在**

好好修正下自己

祝你好運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情況並不奇怪,離婚還有交集,甚至還有一些曖昧的成分,她可以暫時跟你保持這樣的關係,可以收你的禮物,但不代表她有勇氣重新跟你生活在一起。畢竟兩個人一起生活過,也體驗過中間遇到的各種矛盾和不愉快,這些矛盾和不愉快會隨著離婚淡去,可是要想復婚,就會再次湧現,再次面對問題,內心自然是恐懼不安,對未來的日子沒有把握和信心。

1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換個方式試一下。

找個合適的機會,單獨告訴她(別讓孩子知道),就說你想結婚了,另外找了一個人,想聽聽她的意見(主要是有關婚前、婚後如何照顧家庭以及作為女人對你的看法,以及再婚後應該注意的一些問題,包括怎樣善待孩子)看看她的反應。

如果她真的不願意和你復婚,態度會很明確。

20樓:易月

因為經濟和工作的原因,你冷落了你的妻子,你自己受不了冷落,然後選擇跟你離婚了是吧?都是因為孩子的緣故,你們一直保持聯絡,你的意思是想說什麼?你想跟他復婚嗎?

但是復婚的前提是你的經濟跟你的工作是他喜歡的嗎?如果還是因為這個原因的話,那你復婚了還是得離,所以你要找到你離婚的原因,為了孩子保持聯絡是正常的,畢竟孩子是你們聯絡的紐帶嘛,你們之間有什麼矛盾,孩子是無辜的,你們都要對孩子好才是正道理。

21樓:沒有睡醒的人

還需要堅持一段時間,不是說一個月兩個月就接著復婚的,因為畢竟才剛離婚五個月,他還在進行選擇,因為他和你聯絡說明他沒有放棄。

22樓:小熊維

我跟前妻前妻離婚五個月左右,因為經濟也有工作原因,一直冷落她,那你們現在還有聯絡,既然聯絡了,你還幫助了他,也許以後你們會重歸如好的

23樓:微笑淚傾城

冰非一日之寒,現在不復婚說明她受傷的心還沒有複合。

慢慢來吧,只要別人不趁勢而入,早晚還是有希望的。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聽你的話就是他把她和她家把你當女婿,但你做得還不夠。她好不容易擺脫了婚姻的束縛,現在的自由可能過得比較舒服吧。如果你要讓他感覺到有家有愛的溫暖,那你還要繼續努力,不是光光送個小禮物就可以解決的。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這是前妻對你的考驗,夫妻還是原配好,要多些耐心,給妻子和自己更多考慮的時間

26樓:白羊午夜嗨小曲

有些時候你想想是不是你的原因。

27樓:輪迴三千年世界

自《民法典》在2023年5月28日釋出後,我們就需要了解一個概念叫「離婚冷靜期」。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需要經過三十天後,才能予以配發離婚證;三十天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夫妻一方堅持要離婚,另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在特殊情形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離婚訴訟

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後,人民法院會先行調解,無法調解且經審理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人民法院才會判決離婚。判決離婚的情形有4+1(兜底條款)種,涉及重婚,婚內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長期賭博、吸毒屢勸不止,夫妻二人因為感情不和分居屆滿兩年(需要出示證據,如一方在外租房的租房合同)。

如果人民法院判決不予離婚,一方仍堅持離婚的,需要等待一年,這一年夫妻二人繼續分居又起訴離婚,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離婚。

不得離婚的特殊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丈夫不得提出離婚請求的情形有三種:一是在妻子懷孕期間,丈夫不得提出離婚;二是妻子分娩後一年內,丈夫不得提出離婚;三是妻子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丈夫不得提出離婚。如果在上述特殊情形下,妻子提出離婚的,不受此限制。

另外,在三種情形下,如果人民法院審理認為確實有必要受理男方的離婚請求,應當受理。

綜上所述,夫妻一方不離婚,另一方要離婚,可以請有關組織予以調解或者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在三種特殊情形下,一般不准許男方主動提出離婚;夫妻雙方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的,需要經過三十日「冷靜期」,「冷靜期」內任何一方都快要撤銷離婚申請。

28樓:匿名使用者

1、父母離異是孩子心靈健康的殺手,而這十五年就是現如今高達30%離婚率的一個重要埋伏——這階段因為父母離異而遭受了心靈創傷的孩子,長大後會加倍的不信任婚姻,這一代人的離婚率較之父輩母輩,會呈翻番態勢。不敢想象的是——在離婚率高得離譜的今天,他們的後代將來**進入婚姻後,又會創造怎樣的離婚率。

2、但值得憂心的是在對100名少年犯進行的抽樣檢查中發現,有60%的人來自離異家庭,父母的出軌、爭吵,是造成他們暴力冷漠性格的真正元凶。可以這樣說,父母離異是孩子心靈健康的殺手,而婚姻的殺手,則是現代人日趨上癮的出軌癖。

3、人的每一個舉動,都能從童年生活中找到相對應的影子。越來越多的普通人也開始認同起這個心理學上的道理。父母、家庭、生活環境,那些看似只是「人生道具」的星星點點,卻常常對人的一生有著難以估量的影響。

4、有這樣一個怪圈:那些父母曾經有過外遇經歷的孩子,成年結婚後,出軌率往往更高。而那些遭遇暴力丈夫的太太,追究到其童年生活中,會發現她們往往也有位同樣的暴力爸爸。

兒女的婚姻常常是父母婚姻的一份「copy」。宿命論者稱其為「逃不脫的輪迴」,實際上這是一種兒女對父母的心理模仿,雖然心心念念告訴自己「不要走向那條路」,但不自覺的潛意識裡,卻一步步模仿著走向更遠。然而還有一部大分人因為童年家庭不幸福而選擇成為不婚族。

5、不少離異夫妻,對孩子的影響,不是到他們大學畢業而終止,恰恰是到他們大學畢業才剛剛開始,工作後融入到社會生活中,人際交友,婚姻戀愛,每一方面都才會更淋漓盡致的體現出童年的黑影。

6、有些女人從二十熬到三十,從三十熬到三十後,每次提及「婚姻」,總是莫名的恐慌,她不是不渴望安定,只是父母的婚姻,在她的內心裡,埋下了一顆「不信任」的種子。他日,即便勉強結婚,往往也會以看待父親母親的眼光來看待丈夫,極力的從他身上尋找自己童年印象中的共識。一個過不好日子的女人,都是為心態所害。

當今出軌大潮勢不可擋,每個人都沉浸在**中盡力滿足慾望的膨脹。

29樓:上海心路心理

是否有認真且平和地和她溝通過具體不願意復婚的原因呢?或許她是心中對你有顧慮,或許是她另有安排,等等。

瞭解好原因,你才能有針對性的用負責任態度去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如果她僅僅是出於對你的顧慮,你可以自己用行動打消她的顧慮,注意這個行動必須是你發自內心的,而不僅僅是為了暫時打消她的顧慮;你也可以請好友或者專業機構幫助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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