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你還記得你的前任嗎,有人問我 分手了 還記得你的前任嗎 怎麼說呢 記得 顯得太花心 不記得 顯得太薄情 其實我覺得 那

2021-05-02 20:44:10 字數 4068 閱讀 2770

1樓:有情面包王

是的,分手後,就是多年過去,我還是會記得我的前任偶爾還會想起他,想起我們在一起的某些時光。但也只是記得而已,並不會對自己現在的生活有多少影響。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是可以說忘就忘的,心底那個人也不是那麼可以輕易的說忘記,我們都希望可以遇到那樣一個人,平凡的遇見,平淡的開始,就這樣簡單的相儒以沫到白頭。

或許那個人會跨過萬水千山來到我們的身邊,可是終究不是那個對的人,所以還是我們生命中的過客,成為我們口中的前任,可是分手之後,我們會難過傷心,都說時間是最好的**良藥,時間會過去,傷疤總會留痕的

其實我覺得,那個人就好比我走走道撞樹上了,很痛,以後我走路都會繞著這棵樹走,可能很久以後,我就不會記得撞得有多痛了,可是,那顆大樹永遠都在。但是,我還會走這條路,再次看見它的時候會想起曾經有多美好,結局有多痛苦。

但是我不會拿把斧子去把它砍了,也不會放把火燒得一乾二淨。因為它再也不是那顆發著光吸引我靠近的樹了,再也不會讓我不顧一切地衝向它。它已經成為了一棵普通的樹,和這條路上的其他樹一樣,無法再讓我駐足停留了。

2樓:

記得顯得太花心,不記得,顯得太薄情。

因為曾經失去過,便害怕再次失去。就像顧城曾寫道:「你不願意種花。 你說,我不願看見它,一點點凋落; 是的 ,為了避免結束,你避免了一切開始。」但是,有得就必然會有失。

《前任攻略》裡有一句很經典的臺詞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不是每個人都能叫前任,而前任也並非只是某個人,它是每一個走過的人在你心裡留下的痕跡。」

既然分手已無法挽回,那不如學著放下!無需刻意的去忘記一個人,也不需要執著的去恨一人。

你要始終相信:上天若執意安排你錯過這段感情,是為了讓你遇見那個真正對的人。有些人,此生註定有緣無份,即使你在惋惜心痛一萬倍,怎奈何結局終歸只是一句愛過。

陳赫的前妻許婧在離婚後,旅行為她開啟了全新的生活模式,她經常會在微博中晒出旅行時拍下的**,**中的她依舊與多年前一樣笑面如花。

有人會問,她與陳赫10多年的感情,真的就這樣輕易的忘記了嗎?

她曾在微博中寫過的那句話:「十四年的時間能讓你多瞭解一個人?瞭解到受了委屈也要堅持,瞭解到忍著心痛也要放手,瞭解到分開了仍看不得他無助。

他只是個脆弱的孩子,卻是我的親人,請大家不要攻擊他。」

無論你是一直單身、還是曾經在感情中受過傷…這些都不會耽誤你再次擁有美好的一切。

害怕開始,害怕受傷,也就是準備錯過,有喜歡的人出現的時候一定要勇敢大膽的向前進,追求幸福。

3樓:匿名使用者

麼說呢?記得 ,顯得太花心。不記得 ,顯得太薄情其實我覺得,那個人就好比走走道撞樹上了 很痛,以後走路都會繞著這棵樹走。可能很久以後

,就不會記得撞得有多痛了

可是 那顆大樹永遠都在

就是這樣子了

記得**在一個電影裡就說過這樣一段話:

我就是死要面子

自尊心特別重

我只要一發現 對方沒有那麼喜歡我了

我就會把這段感情判個死刑

你說像我這樣的人 能順利談戀愛嗎

我不想勉強自己喜歡別人

也絕不勉強別人喜歡自己

各自安好

對方邁步 我會更熱情

任何感情 對方退一步

我就想消失

我之前一直不明白

為什麼好多女生吵架都翻舊賬

現在算是明白了

就是很多不舒心的事情

不開心的時刻 女生都會把它壓在心裡

想著算了算了我不說 不然他會覺得我很作

但後來爆發了

舊賬一件件重提倒也真的不是為了一個說法

只是委屈 想告訴他

我試著變得體貼變得溫柔了

我努力了

但我真的好難過

只是想表達這個而已

4樓:盼國強百年

有,我曾經以為做不了戀人還可以做朋友,可後來的事情告訴我,分手之後,還是老死不相往來比較好。

和現任女友是在生日聚會上認識的,當時前任也在,神奇的是,這兩位人精在我沒有主動介紹之下,就互留了****。在我徹底斷掉與前任的聯絡時,我是知道她一直想與我複合的。我還沒追現任女友時,現任女友就知道我和前任的關係,我前任也知道我想追她,只有我一個人矇在鼓裡。

在我追現任女友時,她問過我以前情感上的經歷,我告訴她,我不想知道你的過去,我怕知道了後,心裡會有刺,你不要講給我聽,如果你真的想聽我的故事,我就說給你聽。她想了想,就沒有繼續追問。我沒有告訴過她,我和前任的關係,只是在她裝作不經意間問起時,我和她提了句,在一個培訓班待過,普通朋友。

追現任女友的故事就不在這裡寫了,有機會單獨寫個回答。

和現任女友交往前、交往後,我一直與前任女友都有聯絡,但我明白,有新戀情後,要與前任劃清界線和保持距離,所以我極少與前任主動聊天,即使需要見面,我也會與現任女友報備,並在她無事的時候,帶上她一起赴約。

在我結婚前半年,前任由於工作中出了點紕漏,給公司造成不少損失,被炒了魷魚,再加上那段時間,剛好生病,需要調養,但是沒有了收入,問我能否借個2萬。

有人問我 分手了 還記得你的前任嗎 怎麼說呢 記得 顯得太花心 不記得 顯得太薄情 其實我覺得 那

5樓:瑪勒格丶彼得

剛分肯定記得。但是如果分的時間久了就說淡了,

6樓:匿名使用者

我一定記得,記得花心你什麼思想

你們分手後還會記著前任嗎?

7樓:

你們分手後還會記得前任嗎?我個人覺得肯定會記得呀,因為畢竟在一起那麼長時間了。怎麼能說忘就忘呢?

不論是傷害。還是給你帶來的歡樂都會記憶猶新。他只能是隨著時間的流逝,慢慢的淡忘。

8樓:知之鶯

還是會的。畢竟是自己曾經選擇的人,再怎麼樣也不會忘記。時間會沖淡感情,但抹不去記憶。

9樓:

每個人都有過去和曾經,一段好的愛情不應該沉迷在以前的那些是是非非上,我們應該抓住未來,談及前任,淺聊就好,不要深究。

10樓:匿名使用者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對於過往的人,不管是快樂還是仇恨,都是不可能忘記的。但是,記著歸記著,該放下還是要放下!

11樓:

肯定會記得的,因為在自己生命中出現過的人,不可能把他完全的忘記,就算沒有感情還是會記得這個人。

12樓:時光的最後

當然會記得,畢竟我們也曾經付出過真心,感情也是真摯的,還會記得是正常的。

13樓:朝華卿雲

會,畢竟是曾經深愛過的人,感情存在過,記憶也不會那麼容易褪色,但心裡卻明白他不是自己的那個人,慢慢地也就只是一個認識的人而已了。

14樓:

樓主,是的,分手後,就是多年過去,我還是會記得我的前任,偶爾還會想起他,想起我們在一起的某些時光。但也只是記得而已,並不會對自己現在的生活有多少影響。

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是可以說忘就忘的,心底那個人也不是那麼可以輕易的說忘記,我們都希望可以遇到那樣一個人,平凡的遇見,平淡的開始,就這樣簡單的相儒以沫到白頭。

樓主,採納採納我唄,謝謝啦!

有人問我,分手了這麼久還記得你的前任嗎?怎麼說呢?記得顯得太花心;不記得,顯...

15樓:手機使用者

又不是傻子,怎麼可能不記得。不但記得,而且會下意識的和現在的比一比。希望你能少想起你的前任,那樣才幸福。我就是忘不了前任,所以分了五年的還是單著。其實很痛苦的

有人問我:分手了那麼久還記得你的前任嗎?怎麼說麼?記得顯得太花心,不記得顯得太薄情,

16樓:匿名使用者

人非草木、孰能無情。順其自然就好,問心無愧就好

17樓:匿名使用者

記得,畢竟曾愛過,但是已經無波無浪了,過去已經過去

18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記得!但那已過去!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緣無份的可以做一輩子的朋友

有人問我分手了還記得你的前任嗎怎麼說呢記得顯得太花心不記得顯得太薄

記得,現在的她如果還在意你以前的女友她就不會和你在一起了,你說的很有道理,看來你不是一個薄情的人,也不花心!只是,有些人有些事,一定經歷了,怎麼會輕易忘記呢?說得對,人生的道路是不斷往前走,偶爾回頭望望,是能更好的走好前邊的路,人是有感情的!這樣說只會讓別人以為你撞得很疼。在乎你的人很擔心,不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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