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上班路上騎電瓶車和貨車相撞出了車禍算工傷嗎?該怎麼賠付

2021-05-01 16:52:11 字數 4287 閱讀 7560

1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如果不是主要責任,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一般先處理交通事故,不足部分可以要求公司賠償。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你們可以到司法鑑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鑑定,鑑定時需要傷者本人帶上身份證影印件,病歷,**等。

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和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劃分儘快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2樓:匿名使用者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明確一點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認定為工傷,具體交通事故賠償要等交警認定責任後才能確定,貨車按機動車交通事故認定的情況,有購買保險由保險按承擔責任賠付。

工傷認定要去勞動部門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上下班發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所以,必須有交警部門出具的,不是你本人的主要責任的認定書,才可以,如果沒有交警部門的認定,或者認定是你的主要責任,則不能認定是工傷。

4樓:管東平大律師

非本人主要責任的算工傷,廣州律師管東平律師

上班路上和電瓶車相撞,算不算工傷?怎麼辦?

5樓:匿名使用者

1.上下班途中可以認定為工傷的情形只有一種,就是看該事故是否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

內如果交容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該事故不是該職工本人的主要責任(該職工本人負次要責任或同等責任),則可以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之規定,認定該職工的受傷為因工受傷!

2.有什麼疑問,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6樓:匿名使用者

算,勞動法規定上下班時受傷也算工傷,你需要讓公司的有關人員給你上報,然後有關部門來錄口供

7樓:前世不是貓

算。請醫院開具傷勢等級證明,找保險公司辦理賠償。

8樓:匿名使用者

算工傷,具體辦理方式你還要諮詢一下專業人士,在公司可以請工傷假,

在上班途中電瓶車跟電瓶車相撞,導致受傷的算是工傷嗎?

9樓:博愛傑傑

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

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10樓:趙小兔律師

你好,這不屬於工傷。

上下班途中遭受機動車傷害事故的,才屬於工傷。

而電瓶車不屬於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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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如果確有證據證明事故是在上班時間和必經的上班途中發生的事故,則應當認定工傷。證據最重要的。

12樓:蕭蕭風寒

不算,工作過程中的受傷才算是工傷。

13樓:南柯一夢

上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都按工傷處理。

員工上下班途中騎電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怎麼判定工傷

14樓:勤勞的老克

您好!該員工在上下班途中(不繞行)發生交通事故,應按交警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劃分確定,該員工不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應屬工傷。由單位申報工傷,勞動部門核准,享受工傷待遇。

15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現在需要明確的是,是否屬於上班途中發生的

上班途中發生的電瓶車相撞事故算工傷嗎?懂法律的來 5

16樓:吳欽霞律師

《最高bai人民法院關於審du

理工傷保

險行政案件zhi

若干問dao題的規定》第六條就《版工傷保權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下所規定,應認定為工傷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的」情形,明確規定下列情形可認定為為「上下班途中」:(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電瓶車相撞也以屬於交通事故,可以認定為工傷。但是一定要有交警出具責任認定書,公傷認定時,責任認定已是證明交通事故的證據。

17樓:悠悠水哥

職工上下班必經路段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中受傷屬於工傷。在未確定交通事故責任前無法判定是否工傷。

18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認定為工傷,應申請工傷認定。

19樓:匿名使用者

非主要責任的,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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