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了多月了,跟他在一起了3次,現在有月的時間兩個人整天一起吃吃飯就把我

2021-05-25 22:10:42 字數 2450 閱讀 7274

1樓:酷威先生

呵呵 我遇到的情況和bai你真的很像

du 不過應該比你zhi談的長一些吧! 我們交往

dao了4個月專,兩次鬧分手 我也是一樣的累,是屬很累 但是我覺得自己非常愛他,捨不得。 現在我們說的話越來越多了 對彼此的瞭解也越來越多了 我認為你們應該在交往一段時間 等彼此...

2樓:好子

他可能怕未婚前出事,所以他膽小、害怕,這屬正常。

3樓:匿名使用者

可能他認為時機還不成熟。。

4樓:大戰三天三夜

在一起3個月,才做三次嗎?是個正常男人也不止這點吧!是不是他想做時,你就拒絕嘛!拒絕次數多了。問題就出現了,找找自己的原因。

5樓:噬血鬼煞

是不是對你身體木有興趣

6樓:龍霄思密達

完美的愛情是**做出來的;說明你們**不協調,你滿足不了或是已經滿足了他的要求,對這種人還是不要期望太高,儘早脫身吧。

7樓:匿名使用者

他不會是結婚了吧,不方便。

8樓:匿名使用者

有點問題,看這幾天情況吧

9樓:貝貝

是不是有其他女人,或者是已婚

10樓:餘桖曼

1他效能不強2是對你沒感覺3是有別人了!我是男的!

11樓:

有問題,估計有外遇了。

12樓:高莊賣假大寶

他是在和你拉開距離嗎

男女朋友交往多久**合適?跟男朋友在一起三個月了,他想跟我……

13樓:

給5分給回答,三個月夠了相互瞭解了,你深愛著他,他愛著你,為什麼不了。

14樓:熊小孩等你

我的看法是(單單只是我的看法喲)美好的事留給美好的日子(結婚之時)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喜歡他就上,彼此享樂

16樓:黎

現在**需謹慎,省的後悔

17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性觀念了 部分人不能接受婚前性行為 既然你都這麼問了 說明並不排斥 早晚都可以

18樓:愛看看書

是處就不要!不是就隨便了!

19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等結婚吧!一但……

20樓:孑善其身

三個月不短啦,除非你處,,,

21樓:匿名使用者

經都轉移了,

昏睡舂沒多長日子了,藥微抓緊享受最後的幸福吧,㎜㎞㏕如果你覺得體力能行,就不要吃藥了,是藥三分毒,對肝功

我和男朋友認識了三個月多月了,確定戀愛關係有三個月了,我們倆現在住一起有幾天了,可是我又覺得現在就

22樓:我來漲經驗

我和我老婆就是這樣的情況,3個月認識就登記結婚了,理由是談感情很煩,我一個大男人被說好煩,沒辦法,不是分開就是結婚兩條路,就這樣,我們兩個人登記,到現在感情挺好的。要是不準備結婚,你們就不要在一起,太傷女孩子了

23樓:百度使用者

只要你真心愛他住在一起沒關係。住在一起,還有磨合期。磨合期過了才可以結婚呀!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覺得以後能結婚就可以了,不過我覺得才認識幾個月住在一起多不好

25樓:吉祥傢俬

這個主要在你,建議不要問別人的意見。因為這是兩個人的事,如何都行,等待你們的好訊息

26樓:匿名使用者

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時刻保持理性,現在誰感保證一定會結婚呢?

27樓:無心 ヾ尐爺

會,太早住在一起。會厭倦會煩你,太容易得到就不會珍惜!建議別太早在一起!

28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住在一起!以後吃虧的是你

29樓:百度使用者

適當在一起曖昧幾天可以的嗎!畢竟在熱戀中,但天天黏在一起怕時間久了失去原有的感覺!激情減退,那時有可能給彼此對方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30樓:匿名使用者

認識三個月??,,時間會不會短了些,,,我認為作為女孩子,應該自重,自惜,自愛。。。所以,如果是我,不可以,,

31樓:夏段綠

不能住在一起。 男的是無所謂。女生的話容易吃虧。 如果你們以後萬一不在一起了呢。吃虧的是你自己。如果不結婚。就不要住在一起

我跟我男朋友在一起月了,他要我跟他一起工作,我現在跟他一起卻找不到工作,我要是跟他分開工作的話

異地戀也無所謂啊,但是總有一個人要過去。你找他辯論一場誰贏了另一個人就過去。裁判是你們兩個人。千萬別吵架。看你自己了,你覺得他重要就跟他,他的工作你不喜歡就在附近找。如果你不想和他這樣的話還是分開吧!他都不為你著想 建議你們在一起,留在他身邊。因為找不到工作與你們在一起沒有任何聯絡,這不是分開的理由...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多月了,而且這多月,我們幾乎都是在一起的,開始時候他對我也特別好

其實作為人。有幾個不曾有這種經歷呢?我勸你啊。沒什麼放不下。說句不好聽的。這個世界上對你最重要的人。暫時不可能是另一半。而是親人。但是根據自然法則。任何人都會離開這個世界。那麼你何不這樣想一下。如果有一天。親人離去了。難道這個地球就不在轉了麼?難道日子就不再過了麼?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即便是親人都如此...

我不想跟我男朋友在一起了,怎麼給他說呢

這樣的男人也還在猶豫什麼 直接提出分手就行。你們又沒有結婚證 這樣的人直接叫他走就行 如果那個店子是你們的錢弄的 也是你們家註冊的 你們可以直接叫他走人 如果有他的也有你們的 你們可以想辦法把錢弄出來 或者直接不要那點錢 把店子給他就行 這樣的人越久越麻煩 至於說要你們賠錢 那是不可能的 如果他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