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兩個女兒,大女兒結婚後戶口一直沒遷走,但村裡卻說出嫁的閨女不享受村民待遇,這樣合法嗎

2021-04-29 09:49:46 字數 1616 閱讀 3479

1樓:匿名使用者

開什麼幾把玩笑?出嫁了就不能享受村民待遇?哪個王八蛋想出來的破規矩?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理,因為戶口沒遷,應該享受村民的待遇,這是合理合法的。

嫁出去的女兒戶口沒遷出,能享受村裡的任何福利待遇嗎

3樓:匿名使用者

09年結婚戶口在本村競不是集體經濟成員合法嗎?因為是婦女!

4樓:匿名使用者

外嫁女的戶口和孩孑都在孃家,而且是自己分戶後修建的房子居住,因為村裡按現有人口分配集體賠付款,隊裡說外嫁女不能享受,反而外面嫁到本村的不管戶口在不村都能享受,村民制度有這樣的制度嗎?

5樓:一個小小的酒鬼

從法律角度,沒有遷移戶口的,仍為本村人,當然能享受本村的福利。但是如果你回在村裡屬於小姓答

,又有人反對你享受,那就基本上沒有辦法了。這就是法律與民俗之間的矛盾了。就算你爭取到一次福利,村裡也會說:「下不為例,早點遷走吧」。

6樓:驅惡揚善行天下

1、民bai法通則

9條,公民從出生時起du到死亡

zhi時止,具有民事dao

權利能力,依法專

享有民事權屬利,承擔民事義務。

10條,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

2、土地承包法

30條,承包期內,婦女結婚,在新居住地未有取得承包地的,發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3、一個行政區域的所有公民,權利義務都應當是平等的。

上述意見供參考

關於出嫁女的戶口沒遷出不受戶口所在地的村待遇的問題

7樓:匿名使用者

無需質疑,你復的情況是完全可以享制受村民待遇的。法律對雙女戶是有明確規定的,只是他們不願意讓你享受權利而已,原因就是村委會裡沒有咱們家的人唄,當然不會顧及情面了唄。法律到了一些貪圖富貴的村官那裡如廢紙,而他的上級機關視為不知,久而久之,就真的像網友說的「國家根本**在村規民約面前喪失了任何的尊嚴和威信」,全國已有很多這樣的事例了,大多都是忍氣吞聲,翻翻黨史,當初的國民黨軍閥時代不就是這樣嗎?

出嫁女也有兒女,就如沒有名分一樣,等他們長大了,懂事了,經墨些人鼓動,不就成了昔日的共產黨了嗎?如果再不被那些居高臨下的人重視,時間會讓他們重新學習歷史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所說bai的是應該可以享受當地du

村民的同等待遇zhi的。你人雖然已經出dao嫁,但戶口回沒有遷走,說明你還是該村的村民,答也是該村經濟組織的成員,你擁有該村的所有權利和義務。根據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規定,你完全和其他村民一樣,享有村民的同等待遇,這樣就當然能享受當地村民的同等受益。

你村裡的做法是不對的,法院不受理,你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走信訪的途徑解決。

9樓:匿名使用者

一、這是法律空白點和法律自相矛盾所造成的。按照憲法和婦女權益保

回障法規定,只答要戶籍在該村,就與其它村民享有同等的權利和待遇。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又規定,村委會享有自治權。

二、全國類似問題很普遍。使得許多外嫁女、上門女婿村民,本來戶口已落到該村,卻失去了應該享有的村民政治經濟等待遇,極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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