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朋友談戀愛時借的錢,分手了要追還,卻找不到人算詐騙嗎

2021-05-30 12:47:48 字數 3628 閱讀 4353

1樓:美定了

字面看,應該不是詐騙,(如果女方最初的目的不純,或者有意...,,就不好說了,或許版是騙呢)權。

確定是無賴。

不用寫借條,如果是說好的借錢,,就是借。借的,不是給的,男方要求還,沒說不要還了。就該還。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男女朋友時候,就該自重,不該管男方借錢。女方父母不自重,丟人!。

男方在女方父母困難的時候幫助了你們,就是談不成朋友了,也應該心存感激,一走了之,,,不主動還錢,還躲起來,人品有問題。丟人品、丟人格,磕磣!

沒結婚,不叫外遇吧???就是換了女朋友了。換了女友,,,,前任女友自然就得搬出去了。

「執意」要女方搬出去,難道女方不該搬出去麼?你認為?男方有這個權利啊。

2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要想辦法堅決不承認也不讓人拿出證據來證明自己借過男朋友錢,或者想辦法證明這是贈與,這樣就不算詐騙。再就是借錢不還是民事案件,惡意的借錢不還是刑事案件。

3樓:匿名使用者

在法律上應該算的 不過如果是社會中我感覺就不算了 本來就是男方的錯 全當給女內孩的青春損失費了 人家容調養身體 緩解傷痛 可不是錢能說清的 就算不說這些 人家女孩做個**膜修補還得多少錢呢。。。

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借條,這錢就別想要了,怎麼也要不回來

5樓:怪盜基德

算 但是取證比較困難

6樓:倪傑風

2w算筆大錢,可以算。

7樓:匿名使用者

算,不過男的太過分了

女朋友沒離婚騙我說自己離婚了,借了我的錢不還找不到人了,我可以告她詐騙嗎?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們是男女朋友之間的關係,但是那個女的還是存在有婚姻的,這個女的就等於有詐騙的行為,如果你們的金額涉及到2000塊以上,可以去告他詐騙

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告她詐騙,她不單詐騙了你的金錢,還詐騙了你的感情,這是雙重詐騙,你應該早點告她,免得她再去害別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告她的,整個過程都是欺騙應該告她。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可以立案詐騙罪。

12樓:匿名使用者

一定立即告她詐騙,但是這是人生的經驗,談戀愛或者交朋友要看對方是不是值得付出金錢,情感,人生就是這樣經驗都是從失敗中吸取的。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要返還嗎?不返還違法嗎?

13樓:正平天王

男女談戀愛其間男方給女方的錢分手後不一定要返還,不返還不一定違法:

1、如果是贈與,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

2、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男女戀愛期間男方給女方的錢應當依據具體性質區別分析,如屬於支付彩禮的應當按條件返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返還,不返還不違法,因為是屬於合法贈與行為。

16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律師,就你所述,原則上不需要返還,但如果數額比較大,應該返還。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能證明是以結婚為目的,給女方一些錢財,現在分手了,女方應當返還。女方不返還屬於民事糾紛,男方可以起訴,要求女方退回財物。

1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以及《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是贈與的,贈與成立後是不用返還的,如果是彩禮性質的附條件贈與,應該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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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端木竹悅次愫

錢怎麼應該退!我為我女朋友也花了好多錢!如果分了,那是不可能要求退錢的!

那個女的說的對!!分手分對了,一下就看出人怎麼樣!!

你好,我和女朋友談戀愛時她說向借錢,現在分手了,她不給還錢,是犯法的嗎

20樓:哥舒子嫣

沒有什麼比較正式的借據之類的話,應該是不算的

21樓:靜靜遺忘櫻花落

是,就算你們沒分手,她也應該還錢。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不管事誰都一樣,除非錢不是借,而是送了。分手了,借錢一定是要還的,不還錢,也是犯法的。

22樓:匿名使用者

反正都分手了,要錢去吧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借條,一切都是白說,只能是雙方情願的事情,很難要回來,算了吧

24樓:好畫月圓

有借條,不是送的像我這報警警察會管嗎?

25樓:蝶澈明瞳

有欠條麼?他承認欠錢不

26樓:淘在手心

不要她還了嘛。畢竟戀愛一場,是吧

戀愛時候女朋友找我借的錢,分手後該不該還?

27樓:白曉天

你要是個男的就不要找她還了,你們在一起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女孩子的青春本來就這麼幾年,就當分手費了吧。

28樓:匿名使用者

幾千塊錢的話就算了吧,讓她去。以後離這種朝三暮四,三心二意,見異思遷的女人遠點就行。

29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要還錢啦,因為這是她借的,並不是你贈送給她的。

她自己不提這件事說明她想賴賬,分手第二天和別人約會說明她不怎麼重視你們之間的感情,在這樣的一個人身上花錢相當於打水漂,要回來吧,你是對的。

30樓:最愛單機粉絲

她早有預謀,不想和你好。借錢還錢,天經地義

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描述中那個做法可以理解 但如果真要回來的話........................................

32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一看你們是為什麼分手的呢?

33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是應該還的 可是這種女人 他會還你嗎

34樓:匿名使用者

找她還錢吧!你不是說借的嗎?借的就應該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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