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說我是啃老族,沒用的人,我也想出去打工不想回家。我也想

2021-04-28 09:57:28 字數 4285 閱讀 8926

1樓:越子涼

勇敢的說出來吧,把你的想法,和你父母說,要有溝通,才能讓他們理解你的意思,讓你去做你想要做的事

家庭關係

2樓:匿名使用者

真想離婚就別讓人家還錢。

不想離就好談一談,辦法總比問題多,如果岳父母確實沒錢就等幾年。

不管如何你老婆也應該去掙錢

3樓:冬梅一傲雪

離婚對大人幾乎沒有什麼,對孩子來說是最大的傷害。我是一名小學教師,多年的教育經驗告訴我,一個離婚家庭的孩子要想讓孩子身心健康成長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你可以和你的妻子開誠佈公的好好談談,把你心裡的所有的想法(無論哪方面的想法看法)都說出來,爭取妻子的理解,爭取兩人對今後的生活達成共識,看妻子的態度再做最後的決定。

4樓:趙無鹽

這是典型的基礎不好,她家就是覺得把女兒嫁給你,你從此就欠了他們的了。不要輕易說離婚孩子需要父母雙方的關愛。跟你妻子好好談談,贍養老人是義務,可超出能力範圍就是搶奪了。

你要負擔自己小家庭的生活,要保證妻子跟寶寶的生活質量,這樣無休止的盤剝你也會讓她娘倆的生活質量沒法繼續提高。你們是初戀多美好呀,相信她也是明事理的女孩子。以前拿走的錢就別要了,要了來她生氣,你也用的未必開心,今後該贍養老人的繼續承擔,至於她弟弟既然要找工作就是成年人了,要錢沒必要再給了,她父母原養他是他們的事,你們能幫他的就是授之於漁,不要授之於魚的。

5樓:han小韓

你說你沒有給自己家老人錢,那你有錢的時候儘量給你父母,你老婆家要是還要錢的話,找個機會,先不要提錢的事,從其他事情開始,講明以後你的打算,比如,買房,或是其他投資什麼的,還有就是孩子的教育,相信講到孩子作為一個合格的母親都會為自己的孩子著想,如果她執意要將你多餘的資金往她家挪,你也可以問問她的想法,她究竟想幹什麼,自己家就不用過了嗎?她要是表明不想和你過了你再強求下去也沒什麼意思了,有些感情可以回頭,但是有些感情~~只能說家家有本難唸的經,為了孩子,最好還是不要離婚,能挽留儘量挽留吧,祝你幸福!

6樓:匿名使用者

今年是流年呢,事情特別多,我的建議是你不要在今年離婚,撐過今年,過了流年,也許事情會好起來。

感情是需要經濟基礎的,雖然很多人一開始覺得,我可以奮鬥,我可以過好,可是,現實的殘酷不是自己能夠想象的,對自己的忍受底線,自己也並沒有真正瞭解,因為自己根本沒有經歷過,一切都是想象,想象是不真實的。以及對於殘酷的現實,對方的反應也許也不是自己當初就預想到的。這是一個成熟度的問題,個人認為。

戀愛是種感覺,結婚是生活。雖然很多人,死不信這個道理,拿一些共同奮鬥的人,當例證,甚至自己的父母有時候也會這麼說,錢是可以兩個人一起奮鬥的。可是,自己是他們嗎?

自己夠了解自己嗎?終究生活會讓這些人明白的。夠了解自己的人,對事情是會選擇的。

我也結婚了,對方家曾經提過借錢的事,可是,我是當著對方的面拒絕的,不是當著另一半的面。我的想法很簡單。借給他們,以後也不好意思開口要,還會傷感情。

反正遲早要變糟的事情,何不現在就拒絕。我不想給自己以後惹麻煩。伸頭是一刀,縮頭也是一刀,不會因為現在拒絕就不會讓感情受傷。

以後拒絕也同樣會讓感情受傷,不一樣嗎?你看你自己當大善人,別人借上癮了。現在你叫苦,他們也不會理你。

你看清楚,這就是人的現實。雖然我的話不好聽,也許會刺痛某些人的心,但,這就是現實。看清楚,不要去理想化,那只是自欺欺人。

錢借出了,你就不要想著還了。這件事,就當是教訓,這個問題應該是以後你要怎麼辦。我的建議是當面拒絕,有什麼事情,大家都在的時候一起說,這本來就是大家的事情。

我想你老婆私下裡還是會對你發脾氣,但是你要跟你老婆講你的想法,讓她去發脾氣,我就不信,她能虐待她自己的孩子。最多就是在你面前做做戲,發發脾氣,抓你的軟肋而已。

其實你老婆雖然不工作,但是她心裡應該其實也不好過。自己沒有安全感,自己過得也不愉快。她曾經也有夢,也許想要一份自己的事業。

因為你的關係,她結婚生子,她沒工作,不也有你一部分原因嗎?她跟你發脾氣,有時候也是在宣洩這部分不滿和鬱悶。

女人發脾氣,不要跟她多吵,也不要不理她,適時在她一些認真或者一直重複的問題上,同意她。會讓她覺得好一點。氣消了,脾氣就好了。

好不容易組成的家庭,自己付出了有很多,因為這個事情,自己不會拒絕的事情,去鬧離婚,就算你離了,你也忘不掉的。畢竟是初戀,還有一個孩子。你離婚的日子,必然比現在更加糾結。

就算你離婚了。再找一個,再生一個孩子?事情說得簡單,做起來可能沒那麼順利。

感情就是一種緣分。一開始順利,不代表以後也順利,你們這麼順利結婚,也許以後註定會遇到挫折。你再找一個,就能保證一切順利嗎?

有時候,人生中有一些結,需要自己挺過去,自己要學著做人,學著成熟,成熟不是在生活中練就的,是在挫折中練就的。

你要學會怎麼處理這個事情,而不是想著離婚。

我要出去租房子一個人住,我受夠了和家人一起生活

7樓:古方紅糖

1、首先,你bai自己想出去租房子住,受du夠了和家人一起zhi生活,您這種想法dao,實際上是解決不內了任何問題的,容屬於逃避問題的表現;

2、每個家庭都有矛盾,要想辦法找到根源,從根源上解決問題,不要逃避問題,一家人有什麼問題,可以坐一起進行友好的交談,然後大家共同想辦法進行解決。

3、以前我也有你這種想法,跟家人鬥氣就想一個人出去租房子住,換個角度想想,家人都是愛我們的,無論發生什麼事情,家人永遠是我們的堅強的後盾,只有處理好家庭關係,才能過的更幸福。

共同共有中家庭關係的認定是如何的

8樓:一老夫

共同共有財產一般是出現在家庭中的,家庭成員共同擁有家庭中的財產,由於這種特殊的情況,往往會造成家庭成員關係緊張。那麼共同共有中家庭關係的認定是如何的?下面由通過案例為各位讀者進行解答。

【案情】

2023年4月,方某的丈夫因病去世,其子胡某由方某獨自撫養**。2023年5月,胡某搬進縣城租房開小吃部,方某幫助料理家務,將農村的房屋財產變賣,獲得房款1.5萬元。

2023年3月,隨著家庭經濟情況的好轉,方某和胡某商量,以胡某的名義購置一套二室一廳的商品房,房屋購價為6.5萬元。其中,胡某出資5.

5萬元,方某到孃家借款1萬元(由胡某清償)。老家房款1.5萬元已全部用於交納房屋的租金及其他生活開支。

2023年正月,胡某結婚後,方某因家務瑣事與胡某夫婦無法共同生活在一起,因此,方某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家析產。

【分歧意見】

處理本案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進縣城後,方某沒有任何經濟收入,靠兒子贍養。購房時,方某沒有拿出分文,購房款6.5萬元全部由胡某一人負擔。因此,房屋歸胡某一人所有。

第二種意見認為,房屋應由陳某、錢某共同共有。

【評析】

筆者贊同第二種意見,理由是:我國《民法通則》第75條規定:公民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哄搶、破壞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

第78條規定:財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額,對共有財產分享權力,分擔義務。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共同共有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對同一物平等的享有所有權。

各個共有人對共有物共同、平等的享有所有權,沒有份額的區分。只有在共有關係終止後,才能確定各共有人的份額。家庭成員共同共有有兩種形式,即夫妻式共同共有和家庭式共同共有。

一、房屋是家庭關係存續期間所購、共同共有以共同關係為前提。家庭關係屬於共同關係。「家庭」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組織,是具有一定血緣關係的人的整體,相互之間有法定的權利義務。

如果沒有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家庭成員共同生活期間取得的財產應屬共有。方某和胡某一直生活在一起,同時按照有關規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關係不明確的,視為共同共有關係。因此,所購房屋屬共有財產。

二、胡某登記產權並不能說明房屋產權由胡某一人獨佔。方某和胡某在共同生活期間購置房產,房產證上填寫的購房人是經方某和胡某協商後才確定的,應視為胡某代表共有人登記產權,其產權歸家庭成員共有。

三、有共同勞動的事實。胡某開小吃部是一種勞動形式,方某料理家務也是一種勞動形式,方某的勞動雖然沒有以貨幣的形式表現出來,但同樣對家庭的正常運**揮作用,即創造價值,只是家庭內部的分工不同。

四、所購房屋與變賣老家房屋有密切關係。老家房屋的變賣房款,全部用於房屋租賃期間的租金及家庭日常開支。這對於胡某的經濟積累有著必然聯絡。

《民法通則》第4條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公平、等價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法》第5條規定: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力和義務。在本案中,母子共同生活多年,搬入縣城後變賣老家房屋的所得款項用於房屋租賃期間的租金及家庭日常開支。雖然方某在家裡料理家務,沒有以貨幣形式表現出來,但也創造著價值。

方某和胡某有共同勞動的事實,對共有房屋的形成都有貢獻,因此,所取得的房屋產權應當歸雙方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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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營養不良的人,都說酸奶有營養,我喝很多也沒好,營養不良的病也沒好

根據你簡單的描述及追問,初步診斷 缺鐵性貧血 低血容性心肌缺血。建議均衡膳食,酸奶的目的是調理腸胃,在每天1杯酸奶的情況下,少食多餐。可以每天額外加1個水果,如獼猴桃 橘子等維生素c 含量高的水果。1周2次動物肝臟,紅棗泡水喝,必要時補充鐵劑 藥店 每天堅持30分鐘有氧運動 快走 慢跑等 營養不良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