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車禍後,沒有留在現場,帶朋友去醫院檢查,但是又沒有檢查成,這樣算不算逃逸

2021-04-24 02:08:35 字數 3585 閱讀 8640

1樓:98夢女孩

應該是不算的!要看看你朋友受沒受傷,受傷的嚴不嚴重。最重要的是你朋友會不會報警!

2樓:葉子v天空

按照常規手續上說是逃逸。。那你打**了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是撞的是那個自己人就沒事

4樓:匿名使用者

拿出去醫院的證明:**單等

交通事故我方全責,但是對方去醫院檢查都沒有問題但拖著不處理要住院怎麼處理?

5樓:匿名使用者

1、提醒對方,你保險公司需要發票原件,病例,拍片檢查的報告,還要搞清楚是住院還是留院觀察,如果是住院,需要住院清單和出院小結。

2、如果你說的屬實,你可以不用再出錢,讓對方自己付費住院。

3、如果後面對方索賠,你可以用檢查複查的結果反駁後面的醫藥費和事故無關,應該由對方自行承擔。必要的時候,可以鑑定相關醫藥費與交通事故的關聯度。

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流程:單車車損5000以下,且能自行移動駛離的事故走快處快賠,交警保險公司不用出現場。雙方自行到快速處理中心處理。

快速處理中心與保險公司、交警聯網,與各個車輛4s點有協議,所產生的維修費用由保險公司統一支付給維修方。人傷案件需要交警和保險公司現場定損,部分保險公司會先行墊付三者(人傷)醫藥費。不墊付的也可憑醫療發票、病例(影印件)、用藥明細(影印件)理賠。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立即報警,然後離開現場,車留在現場,並且過後去接受處理,這樣算不算逃逸?

6樓:匿名使用者

逃逸現場並不是說一copy定要車bai逃逸才算,棄車逃逸也算逃逸現場的du。至於你剛剛說

zhi的這種情形規定不是很明dao確,主要是看這種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如果:

1、離開現場是搶救人傷,跟救護車一起去了醫院,那當然是肯定的不算逃逸;

2、離開現場與事故無關聯,那就很難說,如果有人傷,你不第一時間求助傷者,反而離開現場,哪怕車沒走,那也是逃逸;你事後去交警處理,只會被認作自首。

3、在沒有人傷的情況下,離開現場,也不有造成什麼不良後果的,一般也沒啥事。

7樓:超級無敵豬八戒

這種情況屬於空白,目前還在爭論中。 以實際來看很可能採取不算逃逸的決定,因為既然沒準確規定,就得采納相對輕的認定結果。

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的告訴你,不算。因為他不是為了免除責任而逃跑,實際上是為了接受處理

9樓:川西很犛牛

要看受害者的損害結果,有沒有因為他的這次行為而擴大

車禍時,車子在現場,人卻走了,能算是肇事逃逸嗎

10樓:墨汁諾

算。《刑法》

第一百三十

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明知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為逃避事故責任,故意逃離事故現場,不向公安機關報案的一種違法行為。有兩種情況:

1、人和車都在事故發生後逃離事故現場;

2、棄車逃逸,即當事人將車留在現場,人逃離事故現場。

交通肇事後逃逸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情節非常嚴重的違法行為,為此當事人要承擔對自己不利的嚴重後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通常所說的終生禁駕。

因逃逸緻使受害人死亡的,依據刑法規定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新法加大了對交通肇事逃逸的處罰力度。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肇事逃逸~算離開現場

車禍後自首屬於逃逸嗎

12樓:科技情報咖

是否屬於自首需要看當時的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該規定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將被吊銷駕照且終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論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後果大小。交通肇事逃逸後投案自首如何認定,主要內容如下:

1、逃逸人主動到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投案並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2、逃逸人委託他人或打**向交管部門或其他公安部門報案,等候處理並如實交待罪錯事實的;

3、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門或當地有關部門報案,等待接受處理的。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8月22日下午3點,記者趕到開封市隴海鐵路醫院,見到了坐在重症監護室門外的趙新建與其妻子李建華。趙新建頭髮蒙著厚厚的一層灰,白色t恤衫左半邊被鮮血染紅,黑色短褲上血跡與灰土融合在一起。妻子李建華目光呆滯,不哭不鬧,眼睛通紅卻沒有淚,一句話也不說。

趙新建說:「我們倆今年33歲,30歲的時候才有了這個男孩,他很乖很聽話,兩歲多就會自己穿衣服了,現在他沒了……」沒說完就哽咽著哭起來。

孩子的主治醫生說:「孩子送到醫院時已經瞳孔放大,沒有呼吸、心跳,可以宣佈死亡。」

十字路口奪命撞擊

回放趙新建回憶了事發過程,他說:

「下午1點半,我開著電動三輪車回家,兒子並排坐在我的左邊,當時我們從東向西行駛,走到潘樓村與西崗村交界處十字路口時,由南往北來了一輛銀白色轎車,車速很快,至少有80碼,我來不及躲閃,就撞在一起了,兒子先著地,轎車把我們的車子撞翻,壓在了他的身上,我被甩在一邊,而那個車撞到旁邊的一個路墩上,衝進了旁邊的河溝裡,這才停下。」

肇事男子當時還在現場,他對趙新建說,『你們別怕,我是興隆鄉郵政所所長。』當時我著急把孩子送到醫院,就沒顧上他,誰知道他溜走了,叫了自己的手下過來。」

轎車負全責

民警負責這起事故的開封縣公安局事故科一位姓杜的民警說:「肇事者叫趙光甫,是興隆鄉郵政所所長,已於當天晚9點10分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根據肇事者的口供,事故的原因是路邊田間的玉米稈遮擋了視線,肇事轎車走到路口處才發現了騎電動車的父子二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2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應該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據此,轎車應負全部責任。」

由於我們趕到現場時他已離開,沒有抽到他的血液,自首後經檢測發現體內酒精沒有超標。而之後其單位同事作證,他中午在單位食堂吃的飯,並無喝酒。」

親戚、同事都與肇事者有直接利害關係,他們作的證有法律效力嗎?杜警官說:「雖然他們擁有一定的關聯,但是在取證之前我們都告知對方必須說實話,否則將負法律責任,根據目前的證據,我們已經無法得知他中午是否飲酒。

」關於趙光甫的行為是否構成肇事逃逸,杜警官說:「目前不會,因為他(肇事者趙光甫)說他在現場首先打了110,而且把傷者送到興隆鄉衛生所之後才離開的。」但是受害人父親趙新建說:

「他(肇事者趙光甫)在現場就消失了,他找了個手下跟我們一起去的衛生所和醫院,本人並沒有去。」

記者就此事諮詢了本報法律顧問、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主任李晴川,他說:「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後,(肇事者)沒有留在現場,肯定算是肇事逃逸,應該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責任。至於親戚朋友所作的證明是否具備法律效力,需要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證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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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後受害方因頭受傷沒有在現場等候去醫院檢查完直接回家沒

這要看copy對方是不是也是機動車,如果是,也bai不能一du直糾結在躲避酒測或逃逸上,zhi因為人命關天dao,第一時間去了醫院也是我們每個人應該做到自救的起碼的本能,但我想說的是如果因為自己受傷在沒有交警到場或沒有和事故另一方交待的情況下仍駕著事故車輛,從而破壞了現場,他應該負全責!不知道你說的...

去求籤,掉出了兩支,一前一後,因為也沒有師傅在旁邊指導,我就把兩隻都換了,選了其中一支較好的,也是

竹籤一共就那麼多,抽完要放回去的,你把籤燒掉就少了一個,別人怎麼抽 你造假,是無師自通啊!求籤的時候掉出兩根籤,是要重新求一支,還是就用那兩支?跳出兩支籤必須從新求籤,一支為準。我也幹過這樣的事,又從新來了一次 看兩支連起來的大概意思 恭喜中獎 再來一瓶 呵呵 去寺廟求籤為什麼沒有掉出來呢 心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