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孩子歸前夫,我定期去學校看孩子,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孩子生病了,大小便失禁,還因為想我,哭

2021-04-23 02:56:15 字數 1990 閱讀 8677

1樓:俊俊小寶貝

有的孩子一哭就會小便失禁雖然離婚了,但孩子是無辜的,要經常給予母愛,讓他在離婚家庭裡也能感到父母對他的愛!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兩個人的感情,為了孩子還能繼續的話。最好復婚。孩子太可憐了。一個不完整的家庭對孩子的 身心健康都不利。

3樓:青鳥飛魚

大凡能湊合過的話為了孩子還是湊合過吧,大人離了誰都能過可是孩子是最遭罪最無辜的

離婚後孩子歸前夫,我定期去學校看孩子,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孩子病了,大小便失禁?

4樓:皆有可能

收到簡訊息就去看看唄。

有必要莫名其妙還來這裡問問嘛。

離婚了,子女也是你的。

該承擔就承擔起來。

下次就不用來這裡說說了

5樓:心中的陽光

雖然你們已經離婚,但孩子還是你的孩子身邊也應該去照顧她,以前婆婆發簡訊給你,也是為了孩子

離婚後孩子歸前夫,我定期去學校看孩子,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孩子生病了,大小便失禁,還因為想我,哭?

6樓:晏丶泠

離婚雖然是兩個人的事,但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他幼小的心靈受到了打擊。

這時候要多回陪陪孩子,並且告訴

答孩子,爸爸媽媽只是分開住,但爸爸媽媽一樣像以前那樣愛你,讓孩子慢慢適應這樣的生活。

我覺得,如果自己實在舍不下孩子,是否考慮改變現狀,為了孩子也為了自己。

7樓:布成隆

哭有用嗎?不管你們是否離婚,畢竟是你們的孩子,還是趕緊和前夫帶孩子去醫院看病,就小孩的情況還是到大醫院看看比較好,幹萬別耽誤時間害了小孩一生。

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對孩子的bai傷害真的很大,

du如果你們沒zhi有太大的矛盾,dao我勸你還是復婚吧,版為了孩子權有個完整的家,只要不是原則性問題,或者是你老公懶惰不出去工作之類的事情,別的都不重要,你們還年輕,爭爭吵吵都是正常,為了孩子還是復婚,外一孩子有什麼毛病你會後悔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生病了應該到醫院進行**,你可以多去陪陪孩子。

10樓:常勝將軍

這是讓你出醫藥費啊。想明白了要不要出錢。不想出錢就說工作忙。去不了。

11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去看看,畢竟是自己的親骨肉呢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病有點嚴重趕緊看醫生

離婚後孩子歸前夫,我定期去學校看孩子,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孩子病了,大小便失禁了,還因為想我,哭?

13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不在身邊,生bai病了也得不到母du愛,zhi對於媽媽來說是很痛苦的。你應dao該儘量去看內孩子,給他安慰和容支援。孩子的成長需要你的關心和愛護。

至於其它方面,那我覺得反而不是重要的事。離婚後,那一頁翻篇了,一切都重新開始。

14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是想讓你們和好吧,其實如果如果孩子小,離婚小孩也不會記得什麼,過幾年就好,我附近有個也是這樣,不適合就不要勉強自己。

離婚後孩子歸前夫,我定期去學校看孩子,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孩子生病了,小便失禁,還因為想我,大哭?

15樓:心靈之音的空間

您好,bai前婆婆

給你發資訊,du除了是讓你更加zhi

焦慮以外,我真的不

dao知道還能起到什內麼作容用。

我覺得離婚了,孩子已經歸前夫了,那麼就應該是前夫和你前婆婆去照顧孩子,作為你就是隻提供撫養費就可以了。

那現在孩子身體上出現問題了,可以在網上查一查中醫**小便失禁。

前婆婆不能把她的焦慮轉移在你身上,作為你個人也要去積極地去想辦法解決孩子的問題,最好就是中西醫結合吧。

離婚後孩子歸前夫,我想孩子就去學校看她,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有一次她給我打電話,掛後,孩子很傷心

孩子傷心能是事實,應為孩子都跟媽媽親,聽見你的 她倍加想你,所以哭的傷心,在見面時要好好安撫孩子,孩子的心裡是脆弱的,離婚真的對孩子是不公平的,沒辦法,只能盼著孩子一天比一天長大,希望孩子幸福健康快樂成長!孩子一定都是想媽媽的,你們是為什麼離得婚啊,感覺你和婆婆關係還可以,但是千萬不要因為孩子而去將...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我去學校看她,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一次她給我打電話,結束通話後,孩子哭了,還不舒服

您好,可以依法行使探望權,而且對孩子的成長也有利。如果有人違法阻礙,可請求停止侵權,排除妨害。像這種情況,無意中就在暗示你小孩子,其實很想念媽媽,希望你多點時間去陪陪她,看看她,以免讓孩子受到太多的傷害?離婚後孩子歸男方,我去學校看她前婆婆給我發簡訊說前婆婆沒有權利干涉你看孩子 孩子像媽媽,天經地義...

離婚後孩子歸男方扶養,現在男方不讓女方看,女方想要回扶養權,我該怎麼辦

女方應當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變更撫養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有關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應當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九條 第三十條及有關法律規定,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