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之前因詐騙被叫去做筆錄後來賠償了沒被拘留和行政處罰現在去派出所能開到無犯罪記錄證明嗎

2021-04-20 18:15:34 字數 1634 閱讀 1988

1樓:共與半生

首先做筆錄就意味著記錄在檔案,雖然沒有行政處罰,記錄在案派出所應該不會給開證明,但可以去試試,畢竟影響孩子以後發展

2樓:max陳

這個你可以直接去所屬地派出所去諮詢一下,看看能不能開無犯罪記錄證明。

3樓:山人老施

說明你孩子違法情節較輕,處罰就是賠償和罰款,屬行政處罰,應該可以開出無犯罪記錄證明的。

4樓:

現在社會對這方面是很重視的。你的孩子既然已經做過懲處了。一般情況下,**不會給他留下案底的。

還有一點重要的問題,你的孩子是多大?你沒有說清楚,所以也不太好回答。你去派出所試一下。

5樓:幸福麼噠噠

這個還是要去當地所管轄的區域去檢視。因為以前是紙質存檔,但現在是電腦存檔,只有去檢視了才能知道他以前的事是否留檔。沒有留檔自然能開下來。

6樓:張

比較麻煩,找個熟悉的人先去查檢視看,看看公安系統上是否留有案底,如果沒有應該是可以開到無犯罪記錄證明。

7樓:匿名使用者

都賠過了,應該不是大問題。

我有個朋友**被抓,交完罰款就給放了,做了筆錄,按了手印和簽字,還有身份證資訊,事後還會傳喚嗎? 30

8樓:解憂

**被抓,交完罰款,做了筆錄,按了手印和簽字,如果沒有當場拘留,時候應該不會再傳喚處理了。

如果第二天警察說筆錄消除了並且沒有走程式的話,那就是沒有按**處罰,只是收了罰款並沒有記錄,那就不會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拘留。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 嚴厲禁止**、嫖宿暗娼以及介紹或者容留**、嫖宿暗娼,違者處15日以下拘留、警告、責令具結悔過或者依照規定實行勞動教養,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嫖宿不滿14歲幼女的,依照刑法第236條的規定,以**罪論處。

擴充套件資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6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9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行政處罰,不要緊的。行政處罰不會進入個人的相關記錄,只有刑事處罰才會跟自己一輩子,所以沒關係的。

你朋友交了多少錢啊,把筆錄給銷了,是不是被訛詐了?這種小事沒得事情的,不過注意點保留下錄音比較好,即使到時候再算後賬你這錄音也足以讓你朋友無事的,呵呵!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罰款完的話,筆錄也取消了,所以警察絕對不會傳喚了,因為筆錄都取消了,還傳喚你幹什麼?

11樓:極目杜鵑紅

後來呢,怎麼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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