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個體戶名稱和自己的公司名稱可以一樣嗎

2021-04-18 13:46:35 字數 4058 閱讀 6497

1樓:超越夢想王傑

可以的,但是你註冊要去工商局註冊,去註冊的時候**的工作人員會告訴你,你要是找中介公司註冊他們也會告訴你的。祝你事業有成。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使用名抄稱變體:bai

公司名稱

選取:du⒈避免存在誤導意義的zhi名稱。

⒉拒dao絕具有消極意義的名稱。

⒊儘量避免使用字母和數字。

⒋字號部分的數字不宜過多。

⒌部分的字詞應易讀易寫,便於記憶。

⒍字號應該適合消費者的口味。

⒎公司,企業名稱中不應包含另一個公司或者企業名稱。

⒏公司 企業名稱不得侵害其他公司,企業的名稱權。

⒐不得含有法律法規明文禁止的內容。

⒑不要使用已吊銷或者登出不到3年的公司名稱。

⒒不得使用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的名稱。

⒓經商標權人許可,商標可以作為字號申請公司或者企業名稱。

公司和個體戶的名字一樣,但經營的產品不一樣,算侵權嗎?

3樓:人不牛人天牛人

公司和個體戶的名字一樣,如果是在一個地區,一般是無法進行工商登記的。但如果不在一個地區,而且經營的產品不一樣,就算不上侵權

4樓:勞動法實務乾貨平臺

不構成侵權。你這種情況屬於商業字號相同。如果分屬於兩個不同的行業,並不違反侵權的情況。注意這裡需要審查登記經營範圍是否相同的問題。

公司和個體戶名稱有兩個字一樣,算重複嗎?侵權嗎?

5樓:華律網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企業名稱分級註冊制度,縣級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門均有核準註冊企業名稱的權力,但並沒有建立一個全國聯網的檢索系統,且受到漢字使用的組合上的侷限性,導致實踐中經常出現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字號在不同行政區劃註冊,引起衝突。因企業名稱衝突引發的訴訟中,由於當事人雙方的企業名稱都經過合法的登記註冊,有合法**,因此只有以誠實信用原則為基礎,通過判斷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有故意混淆或搭便車的故意、客觀上是否可能使公眾誤解,才能確認是否構成不正當競爭,從而認定是否侵犯了企業名稱權。擅自使用他人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行為的,被侵權人可以向侵權人所在地登記主管機關要求處理。

登記主管機關有權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因該侵權行為所遭受的損失,沒收非法所得並可以處以罰款。對侵犯他人企業名稱專用權的,被侵權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對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不侵權。你們完整的商號是不一樣的。如果有問題,工商局是不會給你註冊的。

營業執照名稱和招牌名稱不一樣可以嗎? 5

7樓:石柱生哥

按法律規定,如果營業執照上的店名字與牌匾上的店名字不一樣只是對商戶名稱牌匾適當簡化,沒有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話,是可以的。

相關法律規定:

《個體工商戶名稱登記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個體工商戶名稱牌匾可以適當簡化,但不得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

8樓:匿名使用者

一、《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從事商業、公共飲食、服務等行業的企業名稱牌匾可適當簡化,但應當報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1、店名應當和營業執照的名字一樣,可以適當簡化,

例如營業執照登記的是「xx市xx區xx路生意興隆商店」,店鋪的牌匾上可以簡略成"生意興隆商店"。

但是,不可以從"生意興隆商店"改名為「財源廣進商店」。

2、如果是加盟店,譬如說「麥噹噹」,「周x鴨」之類的,店鋪外的牌匾可以直接採用這些經授權使用的品牌名稱。可以不使用原來營業執照的名稱在外部裝修上。

但是「企業的印章、銀行賬戶、牌匾、信箋所使用的名稱應當與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相同」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營業執照上應當為「深圳**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家富富僑足浴分公司」,但是店外的招牌可以使用已經合法取得授權的「家富富僑」作為名稱。

二、對於已經成功註冊的店名,有下列情況,工商部門可以要求經驗值變更名稱。

《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規定,「已經登記註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糾正。「

9樓:飛飛龍

只要你的經營沒有超過執照的執照所允許的範圍之內是完全可以的;這與你打什麼招牌是沒有關係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完全不同,什麼意思

11樓:南福利京

店的名必須和營業執照的名一樣嗎

公司名稱和他人個體戶名稱及商標相同,會侵權嗎?

12樓:蔣德順

如果是個體戶已經到工商局註冊商標,那就會涉嫌侵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13樓:情透宜合

要看他們有沒有註冊商標及名稱了,如果是你先註冊的,你可以告對方侵權的

14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現就商標權具體侵權行為的司法認定介紹如下:

一、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行為的表現形式  商標法中有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行為的規定。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的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以銷售為目的持有侵權商品的行為;以銷售為目的釋出侵權商品宣傳廣告的行為;以及以製造或者銷售侵權商品為目的持有侵權標識或者帶有侵權標識的包裝物的行為等。

二、承攬加工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承攬加工帶有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承攬人應當對定作人是否享有商標權進行審查,未盡到注意義務而加工的,承攬人與定作人構成共同侵權,應共同承擔損害賠償等責任;承攬人不知道是侵權商品並能夠提供定作人及其商標權利證明的,承攬人不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但應停止製造行為。

三、搭贈是否構成侵權  對於銷售商品時搭贈侵犯他人商標權的其他商品的行為,因為搭贈是銷售的一種形式,因而搭贈侵權商品是侵犯商標權的行為,搭贈人應承擔停止侵權的責任;明知或者應知所搭贈的商品是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終止後的銷售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原告曾經許可被告使用其註冊商標並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但在合同終止後,被告還有一部分帶有原告商標的商品尚未銷售出去,被告為實現自己的商業利益仍然繼續銷售這些商品。如果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有約定或當事人就此問題達成協議的,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當事人不能達成協議的,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合理銷售期限,在該期限內被許可人銷售使用許可合同期限內製造的商品的,不認定為侵權;逾期銷售的,構成侵權。

五、使用經過相關主管部門審批的侵犯商標權的商業名稱是否構成侵權  商業名稱雖已經過相關主管機關的審批,但如果該名稱在使用時發揮了商標的功能,足以造成混淆、誤認,構成侵犯商標權。相關主管部門對商業名稱的審批只說明使用該名稱符合該部門的管理規範,並不能以此作為不侵犯他人商標權的依據,相關主管部門無權也無能力對申請使用的商業名稱是否侵犯他人的商標權進行認定,其審批並不能排除該名稱侵犯他人商標權的可能。

六、替換商標的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權利人有兩個註冊商標,分別用在不同檔次的商品上,他人購進權利人的低檔商品將其商標去除,換成權利人在高檔商品上使用的商標後又銷售出去,權利人因此提起侵犯商標權的訴訟的,應將被控侵權人的行為認定為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中規定的「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侵權行為。

公司名稱和他人個體戶名稱及商標相同,會侵權嗎

如果是個體戶已經到工商局註冊商標,那就會涉嫌侵權。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 一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

對公賬戶的戶名是顯示公司名稱?還是個人姓名

是顯示公司名稱,戶名要和申請開戶的證明檔案的名稱全稱相一致。1 根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單位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提供的申請開戶的證明檔案的名稱全稱相一致。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的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的字號相一致。2 根據 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

商標名稱和其它的公司名稱一樣可以註冊嗎

由於我國實行bai的是企業 du名稱分級zhi 註冊dao制度,縣級以上的內工商管理部門均有容核准註冊企業名稱的權力,但並沒有建立一個全國聯網的檢索系統,且受到漢字使用的組合上的侷限性,導致實踐中經常出現相同或相似的企業字號在不同行政區劃註冊,引起衝突。因企業名稱衝突引發的訴訟中,由於當事人雙方的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