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問題,一套房產,婚後共同財產,我和老公的名字,現在老公去世,我和老公無子女,老公的父親很早

2021-04-17 06:20:49 字數 1883 閱讀 9995

1樓:陽光下的戲子

你老公有沒有兄弟姐妹,房子的二分之一是你老公的,應作為遺產被專你和你婆婆共同繼承,也屬

就是你婆婆有房子的四分之一,如果你老公沒有兄弟姐妹了,這部分就被稱為無繼承人遺產,但是你婆婆繼承的時候應該沒有做過戶或是其他的手續,現在的情況,想想辦法應該可以直接從你老公那繼承過來,然後過戶。

2樓:誓去的青春

第一法定繼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你的情況是父母和子女都沒有,財產當然由你繼承,別人無權干涉。

3樓:扣

簡單~拿上你老公的火化證去社群辦理銷戶~然後去房地局辦理房產戶主變更就行~和他父母沒任何關係

4樓:wager啊

你是法定繼承人,可以的

我和老公在結婚後貸款買了一套房子 一年後老公去世 房產證上寫的是老公的名字 我想問問我可以賣房子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賣,但是需要他父母同意。

首先要做放棄繼承公證也就是你老公的父母(和你們的子女。(如果有的話)放棄你老公的那半產權。

做完放棄公證後再做繼承公證,所你老公的產權繼承公證到你的名下,然後過戶到你名下,

接著就可以賣了。

6樓:小小可愛就是乖

您好婚後財產屬夫妻共有財產

就算只登記在他名下,仍是您倆的共有財產

但您老公的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屬於他的份額

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包括被繼承人(即您老公)的配偶、父母、子女也就是說屬於您老公1/2的房產,您和他父母都可以繼承他父母共可分得1/2的2/3

最好的辦法是協商議價

讓繼承部分折價補償現金給他們

7樓:有關部分磚家

1、該房屋為婚後購買,算婚後共同財產,夫妻各50%產權2、你老公去世後,其所擁有的產權即該房屋的50%由其(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繼承。所有有繼承權的人均分。

3、不知道你幾個孩子,不過你按人頭分一下即可,如1個孩子情況下,你、你孩子、孩子爺爺、孩子奶奶4人各12。5% 你即可以擁有62.5%產權

4、該房屋產權需經過公正處公正後繼承。再辦理過戶手續。如按以上分配無異議,其他人與你共有該房屋產權,你不能取得該房屋100%產權,就不能單獨**該房屋

注:房貸未還清,只能處理首付及已還貸的部分

8樓:肥瘦肥瘦的

首先要確定房子是否是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稱為夫妻共有財產 據你描述 房子是在你們結婚後你們貸款買的 這應該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不管房產證上寫的是誰的名字 所以你首先享有該房屋二分之一的份額

然後要確定你丈夫有沒有立遺囑 假如沒有立下有效遺囑 那麼在你丈夫逝世後 要發生法定繼承 你作為其配偶和你公婆還有你們得孩子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 假如你和你公婆沒有協商一致的話 那就應該平均繼承 所以 假如你沒有小孩的話 那你和你家公、家婆各享有該房屋的二分之一下的三分之一的份額 你總共享有該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額

另外 我國《物權法》第99條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 根據以上規定 你可以隨時請求法院分割該房屋 但你不能擅自處置 不然處置行為無效

9樓:魚魚小胖子

可以賣,如果用的你們倆的錢買的父母沒權干涉

我有一套經濟適用房還能繼承遺產一套房嗎

有一套經濟適用房是可以繼承一套房的遺產的。經濟適用房是不影響房產的繼承。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 配偶 子女 父母。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

遺產繼承問題。我母親有一套房子,母親去世後外婆也去世了,想問問關於我的舅舅們繼承權的問題

做過公證放棄的肯定沒有了,不願意放棄的,他打的就是遺產官司,因為母親去世前沒有立下遺囑,所以是有遺產的,但是如果你舅舅分過房子的話就沒有了,如果沒有還親情的話就給個2 3萬,如果他不同意那就只能走司法程式了。這中間就要牽扯很多別的東西了,比如母親生前有沒有說過房子的事情,還有你舅舅在母親在世和去世的...

母親婚後買了一套房子,贈與房產給女兒

一 母親婚後購買,屬於父母夫妻共同財產 二 贈與夫妻共同財產,必須經過父親同意,贈與房產需父母一同辦理贈與公證 三 父親不能到場,需要給母親出具委託書,該委託也需要辦理公證。如果該房屋房產證登記女兒名下,屬於女兒個人財產。婚姻法解釋三 第七條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