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丈夫沒理由性的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他的裡有時我跟他天天吵架,他受不了,所以要求離婚,但是我確實真

2021-04-16 23:00:19 字數 6160 閱讀 4473

1樓:肌肉好處多

1、我不是福建的,不過婚姻法沒有地域之分;

2、證據

充分就有可能判;版

3、你吧傳票斯了就可以當做權沒有船票嗎?你可以當做沒有傳票,可法院可能已經視為你收到了傳票,這世界並不是由你個人做主的,缺席審判一樣的;

4、不積極面對,反而用撕毀船票的方式自欺欺人……

2樓:匿名使用者

法院是可以缺席判決的,對於彩禮現在定性為夫妻共同財產比較好吧,這些只要有充分的證據,法院不會無視的。而且離婚的理由是感情破裂,天天吵架這個不能算是的。

我老公起訴狀說要和離婚的,裡面說和我感情完全破例了,長期分居了,其實他說都不是事實,他有請律師上庭

3樓:緣盾情感

很多人以為婚姻情感諮詢師就只會在**裡安撫一下求助者而已,其實,安慰的話誰不會說,專業的婚姻情感諮詢師則會向求助者提供真正有效的情緒控制系統,幫助他們在挽救婚姻的路上走得更順,就如古非老師曾經接待過的一名求助者案例。

秀秀跟她老公結婚已經邁入第9年,回顧將近十年來的日子,秀秀卻一點也開心不起來,老公在這九年間多次出軌,對待秀秀的態度也變得很冷淡,就連日常的夫妻生活都是敷衍了事,甚至連孩子也不管不問,秀秀已經從他身上感受不到一絲愛意。原本懷著對幸福的憧憬走入了婚姻殿堂,沒想到收穫的卻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和痛苦,面對走向崩潰的婚姻生活,秀秀也曾想過求助朋友或親戚。然而,他們除了提供情緒上的安慰外,真正實質性幫助實在是微乎其微。

幾經周折,秀秀總算是找到了緣盾情感求助,古非老師記得自己剛接觸秀秀時,就被她強大的負能量震憾到,**裡的秀秀不斷抱怨老公,不斷強調自己有多痛苦,說到情動時還一度失控大哭。古非老師用他專業的心理學知識,首先平撫好秀秀的心態,然後開始逐步重建起她對婚姻的信心、對不良情緒的管理、對日常交流誤區的改正等等。短短一個月之後,秀秀從剛接入時的「怨婦」,搖身一變成為了「貴婦」,就連老公也驚訝於她的突然轉變,甚至一度懷疑秀秀是不是搞「外遇」。

秀秀的轉變,很快就帶動起老公也隨之改變,老公不但主動幫助帶孩子,還積極跟秀秀過夫妻生活,秀秀再次從老公身上感受到久違的愛意。再次成功挽救了一段婚姻,古非老師用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婚姻出現問題後,人有情緒是很正常的現象,但很多人並不懂得正確處理情緒問題的方式,這就容易造成帶著情緒溝通、帶著情緒過夫妻生活、帶著情緒相處等等一系列的問題,這種惡性迴圈只會滋生出更多的問題,從而把原本美好的婚姻推往絕境。因此,遇上此類問題找親朋好友求助是沒有幫助的,關鍵時候還是需要找專業的情感諮詢機構,比如緣盾情感求助。

4樓:重慶王舸律師

你可以參考以下意見上庭後應對。

雙方對離婚不能達成一致的,要求離婚方需要到被告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離婚。如你在庭上表示不願離婚,一般第一次離婚訴訟中法院不會判決離婚。要求離婚方需要等待六個月後才能第二次起訴。

你可以有六個月的時間去修復夫妻感情。如不能修復,第二次離婚訴訟判決離婚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法院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5樓:匿名使用者

你不想離婚也不可能了!因為他已經起訴了!你首先應該用紙把你老公起訴離婚的理由都想一遍!

都一點一點的寫起來!再一點一點的反駁!他說和你長期分居沒有性生活!

你就要說什麼時候有性生活!在法庭上不要怕羞!

6樓:▃▂且洐且zんей盻

你也要找個律師**,自己去肯定會不瞭解中間的情況。

7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想想你老公跟你離婚的原因。

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老公挽留了也沒用 他這樣肯定對你是沒感情了

女方起訴離婚男方不同意,法院判不離,這婚就離不了了嗎?

9樓:緣盾情感

老公堅決要離婚,她用一招挽回了婚姻

黃女士一開始以為她和老公的生活能夠一直這樣平平淡淡下去,直到那個女人出現了,她遭受到了婚姻的背叛,當時氣頭上她是想過要離婚,但是後來冷靜下來,回想以前跟老公的點點滴滴,她發現自己根本無法放棄這個家庭,但是老公對她的態度大不如前,十分冷漠和不耐煩。

但是,黃女士也沒有因此放棄,她相信老公會再回到她的身邊的。

她在網上看了很多挽回婚姻的方法,跟朋友也討教了許多辦法,但是效果不大。後來,她在網上找到了緣盾情感挽回機構。

緣盾情挽回感機構有專業情感挽回老師、資深高階婚戀關係指導師,幫助很多女性修復情感問題,很多家庭在老師的幫助下破鏡重圓。當時黃女士就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老師給的觀點是極其尖銳,一針見血,能一眼指出情感問題的本質。

她聽完老師的解答後,認識到經營婚姻情感,不是卑躬屈膝,卑微到塵埃裡,就能挽回,也不是找幾個閨蜜朋友討教,就能改變。她決定按照老師的方法一點點去挽回自己的婚姻,效果真的讓她太意外了!

根據老師的指導,三天後,老公就主動提出談心了。黃女士當時心跳得不行!以前他們可是交流很少的,根本不會說心裡話!

大概兩個月後,黃女士反映說老公對她溫柔了好多,而且看她的眼神很異樣,更驚喜的是,老公主動帶她去旅遊!老公對她說:「突然發現你最近像剛談戀愛那會兒,十分迷人!

」黃女士和老公的感情在專業老師的幫助下從不幸的婚姻到幸福婚姻的華麗轉身,修復成功了。

黃女士曾經抱怨上天的不公,不過後來她才知道,幸福是可以通過自己抓牢的。她很幸運,找到了緣盾情感挽回機構,改變了這一切;她也很聰明,知道自己挽回效果也不佳,沒有對症下藥,就用了這一招——找專業人士。

更多關於情感方面的問題,婚姻挽回真實案例分析以及面對小三該如何處理等感情問題,可以諮詢緣盾情感的情感專家,為你做一下婚姻診斷,諮詢都是免費的,對解決婚姻問題可以起到非常大的作用,行動起來,為自己的婚姻和人生再努力一把,讓自己真正的幸福。

10樓:baby鞋子特大號

可以離婚。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

一般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如果沒有虐待、遺棄、嚴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會判決離婚的。一般性的打罵、通姦、甚至**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離婚訴訟中解除夫妻關係。

此時提起上訴沒有太大的意義,二審法院基本維持一審法院的判決。而提起上訴到上訴判決又需要數月時間,對於急於離婚的一方不利。

所以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基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擴充套件資料:

離婚訴訟中,應從取證主體、取證場所、取證手段多維度對當事人舉示的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證據全面審查。

一、關於取證主體。

第二類應是知情權主體,如夫對妻,妻對夫,上述兩類取證主體之適用均應是以向人民法院舉示並基於維護自身合法權利為前提;第三類即法律賦權主體,如公檢法機關等。

二、關於取證場所。

區分公開場所與私人領域。離婚訴訟中,當事人通過祕密錄音、錄影等方式在公開場所(包括工作場所)獲取證據的行為不應認為是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權和隱私權,該證據材料就可以採納為定案證據,因為當事人公共場所的談話或其他行為具有行為人「外化」其思想或行為的意思表示。

在核心私人領域無法定事由而所取得的證據應予以排除,以避免對公民私生活秩序之破壞,而在純私人領域的所取得之證據材料的取證資格應由人民法院經過審理確認是否予以採納。

三、關於取證手段。

有權主體在獲取他人隱私時,其手段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尤其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對侵入他人住宅、破壞通訊自由,以及其他侵犯他人合法財產所有權等方法獲得之證據原則上應加以排除。

如甲男與乙女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甲妻為了取證,潛入乙女家中安裝攝像頭,則甲妻的行為侵犯了乙女家人之隱私權,但同時考慮到社會生活的紛繁複雜性,原則之內也應有所例外。

情況特別緊急,不立即採取私自扣留等措施將會使證據在今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法官可認考量認可該類證據材料的證據資格,當然,緊急情況本身應由主張方加以證明並由法官酌情予以判斷。

11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生效六個月後可以再起訴,男方如果又同意離婚可以直接去民政局

法院判不離,表示你們還沒到感情破裂的地步,反正都到法院了,有矛盾兩人直接說明白

12樓:大天之歌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自由。

13樓:趙輝煌律師

第二次起訴吧,一般會判離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只能找關係,或者兩個人分居2年以上就可以

15樓:百度使用者

法院想用時間化解矛盾

我和老公天天吵架,我想要離婚,可是他不離,有什麼辦法能讓他同意離婚,(他還有暴力傾向)我真的受夠了

16樓:澹臺初曦

如果有暴力傾向的話你可以把受傷的地方拍下來,可以在家裡放支錄音筆或攝像頭等,在吵架時儘量表現出弱勢。然後上法庭告他,要有充分的證據。就可以打贏,之後就好說了。

17樓:長城到底長

前幾天我也是想離婚,可是,沒有什麼大的問題,先檢查自己做的好不好吧。 反省一下

18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要離婚、找律師、儲存好他打你時候的傷口**

19樓:藍天

半年以上無性生活可離

20樓:

你可以單獨離婚,請律師幫忙

21樓:匿名使用者

打你你就去做傷勢鑑定留證據。

22樓:洛克尼亞

分居夠一定的時間…法院自動判你們離婚

23樓:騎著毛驢旅遊

能過就過吧,有小孩沒

想要離婚。每次和老公吵架,他從不讓我,總覺得我是無理取鬧。他不認為他有錯,我就更加生氣……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是很贊成你離婚,理由如下:

1。不管是幸福還是不幸福的婚姻,人這一生都要產生百次離婚的戀頭

2。你們小孩子才3歲,離婚後,小孩子缺少一份愛,這是你們對小孩子一種不負責任

3。你們都還結婚沒幾年,充其量處於感情磨合期,等小孩子十幾歲了,你也就不那麼計較了

4。男人許多都是這樣的,婚後容易產生惰性,把許多細節事情都給女人

5。如果想離婚,就和想換工作一樣,如果有好工作換了可以,如果你沒好工作就辭職了,那你也就失業了,到時間只有更痛苦,如果有時間去2手市場去看看,2手東西很便宜,同樣2婚的女人也會沒一婚那麼好

個人觀點,我只往現實方面說,對待婚姻真的很考驗人的耐心,把你小姑娘時間的東西磨滅光,等你小孩子10幾歲,你就懶得煩這些了,你老公又沒什麼原則錯誤

25樓:憶網_情深

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夫妻過日子,免不了柴米油鹽,瓶瓶罐罐,磕磕碰碰的..戀愛肯定是甜蜜的..

但婚後的生活,大多都很平淡..你們的婚姻生活,讓你感覺很累..其實就是因為他不是一位會關心會疼愛老婆的男人..

這樣的男人其實生活中也很多...你感覺到了委屈和心力交瘁..其實你們不用總是去爭吵.

換個方式,.坐下來好好的交流和溝通一下..把你內心的想法和委屈和他傾訴.

並且認真的.告訴他,你真的已經無法忍受這樣一位不負責任,不關心老婆的老公了..讓他能夠感受到你的苦惱..

給他機會...動不動就提出離婚..其實真的很傷害雙方情感的..

兩個人走在一起真的很不容易...尤其你們都有了自己的寶貝..孩子還小.

更不能夠輕易的說離婚...在說,他也沒有什麼不良嗜好..也沒有對你有虐待的行為..

只是有點大男子主義..大大咧咧的..其實你老公,可以說還是小吧...

等在過些年,肯定會知道疼愛你啦..年輕的男人..大多都貪玩..

心又不是很細緻..那裡會想到你的感受...所有不要賭氣的去離婚..

因為離婚..你還要走更多的路...也許你未來會更美好..

也許你未來還是遇到這樣不負責的男人呢??畢竟他還沒有讓你必須要離開的理由..所有,多交流和溝通..

彼此摩擦性格..慢慢的適應...一切都會好起來的..

希望你能夠多考慮一下..尤其多考慮一下,你的寶寶...,祝你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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