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不破租期。我租的房子沒有到期,但是房東因為欠債被法院執行

2021-04-16 19:03:36 字數 1495 閱讀 4452

1樓:好問手機律師

1、如果租賃在前來,抵押在後。源將來抵押權實現時,不bai管房屋拍賣給誰,du原租賃合同繼續有zhi

2樓:碧落紅塵夢裡真

不能,買賣不破租賃是租客用來抵抗新房東的搬出要求的

我是住房租客,但房東的房子已經被法院查封拍賣.我是在查封之前跟房東籤的二十年的租期。

3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租賃合同是真實有效的,拍賣

後租賃繼續有效(買賣不破租賃),只是內拍賣後未支付的租金

容要付給新的所有權人,如果你參加競買,還享有優先購買權,但是你必須向法院提出並主張你的權利。《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條 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拍賣、變賣財產的規定》第三十一條 拍賣財產上原有的租賃權及其他用益物權,不因拍賣而消滅,但該權利繼續存在於拍賣財產上,對在先的擔保物權或者其他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有影響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將其除去後進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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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好心情

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可以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買賣不破租賃,即在租賃關係存續期間,即使所有權人將租賃物讓與他人,對租賃關係也不產生任何影響,買受人不能以其已成為租賃物的所有人為由否認原租賃關係的存在並要求承租人返還租賃物。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民通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119、承租戶以一人名義承租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死亡,該戶共同居住人要求按原租約履行的,應當准許。

私有房屋在租賃期內,因買賣、贈與或者繼承發生房屋產權轉移的,原租賃合同對承租人和新房主繼續有效。

未定租期,房主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應當准許。承租人有條件搬遷的,應責令其搬遷;如果承租人搬遷確有困難的,可給一定期限讓其找房或者騰讓部分房屋。

5樓:滕剛律師

1. 「買賣不破租賃」,這是最基本的原則。就是說,即使這個房子怎麼買賣,也不會影響房屋的租賃合同的,你與原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只是房東變了而已),新的房東無權說不租給你!

這是明文寫在《合同法》。

《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 其實原房東是侵犯了你的利益的。因為作為租賃人其實享有「優先購買權」,就是說如果房東賣房,他應該首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

你甚至可以以原房東侵犯你的優先購買權,而要求宣告該買賣合同無效!

《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祝你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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