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月因為感情不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彩禮,女方不願意,打官司的話要退嗎

2021-04-08 19:29:04 字數 3933 閱讀 3325

1樓:空谷盤

上述離婚,是否應該退彩禮,有兩種法定情形應該退還彩禮,與之相反的情形不退還彩禮:

一【退還彩禮的兩種情形】

(1)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雖然在民俗上講,形式上已經「 結婚 」、共同生活居住,但是,沒有在婚姻登記機關履行結婚登記手續。這種情形退還彩禮。

(2)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後沒有共同生活的:

已經領取結婚證,成為了法律認可的婚姻關係,但是,雙方沒有進入共同生活狀態、沒有一起居住。這種情形退還彩禮。

二【《婚姻法解釋二》規定應該退還彩禮的情形】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符合以上規定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3樓:小曾服裝批發

根據描描述我國法律沒有對彩禮數額作出具體規定。只是針對以下情況法院予以支援,但並不表示會判決退還。比如說怎麼退還或退還多少等等。

彩禮的解釋: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

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相關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此條件的規定,標誌著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釋的形式對於彩禮糾紛問題如何處理作出明確規定。

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中的規定,只有符

合以下情況,人民法院才支援返還彩禮:一是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是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如果不符合這三種情況,法院不支援返還彩禮。

5樓:寒豆小姐

如果已辦理結婚證且已共同生活了五個月,一般不能退回彩禮錢!除非男方經訴訟,能夠提供因支付彩禮而導致生活困難的證據,否則,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6樓:匿名使用者

親,是可以退的,我之前有個親戚,,因為女方年齡大了,家人強迫相親最後接的婚,結婚也就半年,女方堅持離婚了,最後彩禮退了大半

7樓:壞人當道有好人

你覺得呢?我覺得結婚五個月因感情不和離婚,你這個對婚姻的態度表示對你表示懷疑!

8樓:匿名使用者

都說是感情不合,什麼騙彩禮之類的屁話都能說出來。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新婚姻法 是可以退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打官司也不用退,彩禮算是禮物,男方自願,打官司也沒用。

11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退呢!要是任意一個人騙婚,彩禮過去了,你說不同意說離就離,彩禮說沒就沒啦,這個可能嗎?

12樓:愛神唯我

會的,這種習俗什麼的,法律不承認的,所以一般都要退的

結婚不到一年,夫妻感情不和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求退還彩禮跟首飾合理嗎?女方必須退還嗎?

13樓:智慧的彼岸

如果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有權利要求女方退回彩禮和其它財物的。當然你可以不還,但對方就有理由說你是以結婚來騙取財物從而拒絕離婚。法律雖然支援弱者,但法官也會根據情理來決定。

當然,男方也要拿出曾送你的彩禮的證據。 但從道德來說,如果你確是收過就應該是退回,但也可以與男方商量退的數量。

14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必須 只有面子

結婚一年半,有結婚證,沒小孩,因感情不和,男方起訴離婚要求退回彩禮,女方需要退還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倆離婚時來,可以協議分割分源配屬bai於兩位的共有財產,以及協議du彩··禮zhi的退賠。

如果達不成協dao議,可以上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解釋(二)

第十條的規定:三種情況下應該返還彩··禮:

(1)雙方沒有登記結婚手續的;

(2)雖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實沒有在一起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上述第(2)、(3)兩項必須以離婚為條件。

在婚姻法中有退彩··禮的規定但是沒有專門的程式,需要通過訴訟途徑來實現權利。

1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來高人民法院關

源於適用《中bai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du》若干問題的解釋zhi(二) (法釋[2003]19號)規定:dao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除非是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7樓:匿名使用者

僅從離婚這一事件上講,女方可不予退還。不僅如此,女方還可反訴男方就婚後共同財產進行分割,要求得到一半的婚後共同財產。至於男方原先支付給女方父母的彩禮,可以另案起訴女方父母,要求返還。

18樓:玻璃心拽拽

這個因家庭環境而定!所以你這樣說!我們無法給與你正確的答覆!如果你要權威的答案!你可以去法院諮詢!

19樓:加強法制宣傳

男方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援。

20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理由推啊,都結婚一年多大姑娘被你變成了女人人家還沒找你要損失費就不錯了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他賠償青春費,給他白上一年多嗎?

農村結婚沒領結婚證,辦了婚禮。現在因為感情不合要離婚。男方要求女方退還彩禮錢和買金首飾的錢, 可彩

22樓:靠_注意素質

這個需要調解,走法律程式的話可能需要退也可不退關鍵看你請的律師厲不厲害。

23樓:

從法律角度講。可以直接走人。但還是商量一下比較好

24樓:開開心心

結婚7年內是磨合期請不要有這樣衝動的想法、你換位思考如果你真的實在接受了他、想分手那你必須多少要退彩禮錢。

25樓:手機使用者

沒結婚證你們只是同居關係

26樓:寧的是非

沒領結婚證就不算結婚,不用顧慮走吧

27樓:手機使用者

我靠,那男的也太小氣了吧

28樓:風塵慾望

要退的,婚姻規定有這一條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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