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院裡有塊地鼓起來了,老爸好奇掀開,裡面一堆肉芽狀植物,跟豆芽有點像,把地頂起來了,朋友們幫看下

2021-04-08 14:44:41 字數 4992 閱讀 4012

1樓:小小芝麻

這個就是樹根

從別的地方鑽過來的

沒有什麼奇怪

或許是棗樹根

或許是泡桐樹根

看看你家附近有什麼樹

或者聞聞這植物是什麼味

大體就能判斷是什麼根了

2樓:杜鵑花開寂寞然

冬青的根 孽生的樹芽。

3樓:匿名使用者

這是棗樹根芽。它的力量很大,多麼硬的地皮也能拱破。

4樓:匿名使用者

看起來像花菜根發芽了

作文範文:我和書的故事

5樓:安曦爾

我和書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書,現在已找不到它了,回憶起來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雖說珍貴,但光芒卻不過是模糊的一點點,很不起眼,但它卻曾真正地、一點都不摻假的存在過,於我有著非凡的意義。

回憶它的時候感覺有些累,時間久遠我幾乎將它忘記了。極力想起來的一絲絲線索、一幅幅畫面也如同被細沙鋪了一層一樣,不很清晰,隱隱記著上面畫著貓、狗、猴子,還有一頭大象,剩下的實在是想不起來了。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媽媽經常給躺在床上的我讀裡面的故事,直到現在,我還清晰地記得媽媽坐在床頭邊,有感情地繪聲繪色地讀著,我也是使勁地睜著眼睛,生怕睡著了,錯過了哪個精彩環節。

那時,年幼的我對媽媽讀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卻由衷地對書感到好奇,特別想知道這薄薄的書中怎麼會藏著那麼多故事,而每一個故事裡都會有淘氣可愛的小朋友和那些頑皮機靈的小動物們。

每當自己一個人在家時,總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書,感覺它就像一個好孩子那樣乖,不亂跑亂動,更不搞惡作劇,所以我從不將其作為破壞的物件。如果家中有人在看書的話,我就會翻開它,裝模作樣地讀著,有時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時我最大的心願就是能夠捧著那本書為父母講故事,就像媽媽給我講的那樣動聽、美妙。

後來,我認了字,可以自己讀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讀一些書,父母對我的想法也很支援。我努力學習,認真做功課,漸漸地,認識的字由少變多,看的書也由薄變厚。好奇的我開始試探著讀一些作文選,慢慢發現作文其實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會給我帶來意猶未盡的感覺。

作文選便徹底代替了故事書,但這又無法令我滿足,於是便開始涉獵一些名家名作。在那些異彩紛呈的文字中,我感到書真是一個奇妙的大千世界,那裡面五彩繽紛,有喜有悲。後來,我又開始讀一些文學名著,先是簡寫版,然後是原著,讀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讀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筆。

我的書一天天多了起來,生活也變得無法與書分開了,書徹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書櫃中,現在已經放滿了書,它們一本本靜靜地立在那裡,等待我去一一品讀。但最令我不能忘記的,卻是我的第一本書。它是我閱讀之路的起點,也是我讀書之旅的引路人。

感謝你,我的第一本書。

6樓:實得分

《我與書的故事》

高爾基說過:「讀了一本書,就像對生活開啟了一扇窗戶。」

7樓:帥氣的小袁

寫作文,利益要高

要寫出你和書發生過什麼事情,或書有多珍貴,比如你朋友送你的。寫一件事,寫出這件事讓你懂得了什麼道理,讓主題得到昇華。在多用點描寫和修辭,老師會更喜歡喲:)

8樓:劉兆龍

書,像一盞永不熄滅的燈火,在黑暗的世界裡散發出明亮的曙光,讓你在知識的海洋裡探求真理,讓你在智慧的天空中盡情的翱翔,教我們去品味真正的人生……

高爾基曾經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而我從小就與書結下了不解之緣。

在我2歲的時候,每天晚上睡覺之前,媽媽都要給我講幾個小故事,於是,媽媽給我講故事的情景便深深的印在我的腦海裡︰森林裡的小矮人,皇宮中的惡毒皇后與公主,天上的巨龍……這些小故事便開啟了我求知的第一扇大門。等我長到3歲的時候,就倒拿著爺爺的報紙,學著媽媽的樣子,也不知道嘴裡嘀咕著什麼,便依依呀呀地講給爺爺,奶奶還有小花貓聽。書籍裡的一個個小故事便陪伴了我的童年。

漸漸的,我長大了,再也不像小時候那樣幼稚,可笑了。那時的我還是一名二年級的小學生,雖然我的年齡很小,但我讀過的書可是一點也不少,《安徒生童話》﹑《一千零一夜》﹑還有《英雄人物》……我可都是喜歡得不得了。直到有一天,我第一次嚐到了讀書給我帶來的甜頭,記得有一次,老師讓我們講一個關於英雄人物的故事,獎品是一枝漂亮的鉛筆,這可讓那時的我眼饞了,決心要把那支鉛筆拿到手,於是我就像其他的同學一樣,絞盡腦汁的思索起來,忽然我想到我讀過《英雄人物》,那裡面可有許多的故事呢。

於是,我便走上講臺,從黃繼光的故事講到了董存瑞,從狼牙山五壯士講到了劉胡蘭,直到下課鈴響了,我才從老師與同學驚訝的目光中回到了座位上,最終,我如願以償的拿到了鉛筆。

9樓:你欠我一個吻

杜甫說:「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的確,經常閱讀會提高我們的寫作水平,會給我們帶來豐富的知識,還會給我帶來許許多多的好處。

讀書可以開闊我們的視野。記得八歲那年,我家的小狗歡歡一見熟人就搖頭擺尾,這是為什麼呢?我心中便產生疑惑,於是,我找到了「書」老師——《十萬個為什麼》。

啊,真是「得來全不費功夫」呀,原來,狗也是有感情的,家狗與人處熟了,見到熟人就會興奮,搖頭擺尾就是它們表達高興心情一種方式。瞧,生活中有不懂的問題,在書中就能找的期待的答案,可見多讀書有好處。莎士比亞說「書是世界的營養品。

」高爾基說:「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所以,我們得多讀課外書。

也許有人會說課外書誰不會讀?當然,只要識字就會讀書,但怎樣讀好呢?我覺得首先是要帶著新鮮的感覺去讀第一遍。

第一遍下來會有一些疑問,這時候再去讀第二遍,對心中的一二做出來解答。第三遍就要拿出筆和紙,記書中的優美的詞語,記描寫的精彩段落。做筆記能夠鍛鍊我們的記憶力,也增強了我們的理解力。

第四遍就仔細讀,到讀懂為止。

「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啊,希望大家多讀書,做一個知識豐富的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書籍,於我來說,已是密不可分的一部分。書是良師,更是益友。它會陪伴著你走過一生的時光,它會讓你受益匪淺,成為那個最完美的自己。

和一本書的故事?呵,太多太多,簡直是數之不盡,幾乎天天都在上演。但問起唯一能夠令我感慨萬千、記憶深刻、在腦海中揮之不去的是什麼,我的答案卻僅有一個……

時光倒回四年前。那時的我不過二年級,卻無比鍾愛閱讀,每個星期總有一整天的時間會泡在書店或圖書館裡,不吃不喝看上十幾個小時的事常常發生。幾乎每次都要待到人家關門了才會不情願地離去,站起來才發現自己的全身都麻木了。

故事發生的地點,在省圖書館。小小年紀的我在少兒閱覽室裡漫無目的地閒逛著,尋找著,驀然間,我發現了一本隱藏在眾多厚書裡的不起眼的書籍。也許是上天的故意安排,我竟然破天荒地把它取了出來。

然後,我看見了兩個字----「簡·愛」。它沒有華麗的封面,沒有厚厚的書殼,書有一些陳舊,可以看得出上了些年頭,是幾十年前的那種紙質封面。內心有股力量促使著我翻開這本毫不出眾的書籍。

剛一開啟,便有一股如今再也感受不到的油墨香味撲鼻而來。我深吸一口氣,不禁感嘆,真好聞!整本書的紙張全是油性紙,一摸,便知是本老書。

那時的我還渾然不知《簡·愛》是本世界名著,直到許久以後張老師在課堂上介紹它的時候,我才知道,突然十分自豪自己這麼點大就認識了它。圖書館裡的那本書,勾起了我強烈的閱讀願望。找到一個角落坐下,我看起書來。

起初我只是想要簡單瞭解一下故事大概,因為才8歲的我實在對這類大孩子看的書提不起太大的興趣。然而,沒一會兒,我卻發現,自己已經情不自禁地被這本書的內容、文字深深吸引。我很難想象那麼小的我是如何使自己靜下心來,閱讀這本並不適合我去看的厚書,更無法想象,我竟然因為太期待後面的內容,所以在圖書館裡待了一整天,將它啃完。

猶記得當時在讀書時,我的心也隨著劇情的發展起伏不定。我第一次如此投入地看一本書,第一次會為男女主人公的命運而感到悲傷,第一次在閱讀時感到揪心,從而把眉毛皺得緊緊的……等我將整本書讀完時,我才猛然發覺,偌大的閱覽室裡只剩我一人。雖說書我已看完,但我卻一點也不滿足,所以將它借回了家。

那段時間,是我最瘋狂的一段日子。做事速度竟然加快了許多,每天回家後第一件事不是寫作業,反而是讀《簡·愛》。現在回想起來,才發現我對它的愛已近乎瘋狂。

幾乎每日我都要將整本書重溫個兩三遍,不厭其煩。可借閱的期限越來越近,最後,我萬分不捨地將它歸還給了圖書館,天知道我多麼想要將它佔為己有!那之後的日子,我也曾再次進入圖書館尋找它,但任憑我怎樣努力,它也沒有出現過。

也求著媽媽給我再買一本《簡·愛》,也找別人借過許多本,可我發現,它們始終沒有我當年看過的那一版本深入人心。翻譯不如它,內容不如它,再也找不回那本書帶給我的震撼……如今回憶起它,想起的不是什麼自由與平等,這些對於當年的我來說太過於深奧,一直停留在我記憶深處的,永遠都是簡·愛的頑強和她與羅切斯特至死不渝的愛情。

這是我和《簡·愛》之間的故事,它讓我對書籍的喜愛更上一層樓。我可以毫不猶豫地說,我愛它!這麼多年,我卻從未遺忘過這本帶給我震撼的書籍。

它已經銘記在了我的心中,永生不忘……我真的好希望,在未來的某一天,我可以在一層布上了灰塵的書架上,再次遇見那個最初的你……

腦筋急轉彎題及答案,最好有100個以上!謝謝!

11樓:張婧

一天有個年輕人來到王老闆的店裡買了一件禮物,這件禮物成本是18元,標價是21元.結果是這個年輕人掏出100元要買這件禮物,王老闆當時沒有零錢,用那100元,向街坊換了100元的零錢,找給年輕人79元.但是街坊後來發現那100元是假鈔,王老闆無奈還了街坊100元.

現在問題是:王老闆在這次交易中到底損失了多少錢?

一個很容易鑽牛角尖的題目。收進了張100元的假鈔,很簡單損失了100元嘛,不要說小學生,沒文化的都知道。大學生思考太多了,一不小心就進牛角尖了。

算來算去,很容易最後算出個97元的答案。老闆損失了禮物和找給年輕人的79元,和街坊無奈的100元和100元零錢扯平。禮物按成本18元+79元=97元,也就得出來97元。

估計這個大學生一定不是學經濟的,老闆損失的禮物算是成本價還是標價?這3元的價值是老闆開店經營所得,是老闆自己創造出來的價值,賣出去的時候,已經含有老闆創造的價值,所以禮物的損失要按標價算:21元+79元=100元。

還有人得出197元200元的答案,真不知道這又鑽哪個牛角里去了,估計把老闆後來無奈還給街坊的100元都算成是老闆的損失了。

收進了張100元的假鈔,損失了多少錢?100元,這還要問。

有時候,直接關注事情的開始和結果,忽略七拐八繞的經過,可以看得更清楚。有時候,想的太多了會離真理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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