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戀三年,分手後真的能徹底忘記嗎

2021-03-05 09:18:19 字數 4612 閱讀 1521

1樓:匿名使用者

相戀三年,分手後不能夠徹底忘記,只要你們曾經在一起過,真心相待過,你都已經從最開始的不好意思,到慢慢習慣,瞬間讓你分手,沒有幾個人都能徹底忘記了不管你們在之間有多麼的傷害彼此。他或者她在你心目中都是不可磨滅的存在。

郭敬明說過:誰是誰生命中的過客,誰是誰生命的轉輪,前世的塵,今世的風,無窮無盡哀傷的精魂。說得真的很好,就算你和曾經的戀人無緣,但也是曾經的緣分讓你們相識相知相戀,成為彼此曾經的最重要的人。

如果你可以活到90歲,你跟他的戀情佔了你人生的三十分之一,人生又有多少個三十分之一,所以就算你們無奈分手,都不起說能忘記就忘記的。一個佔據過你人生三十分之一的人,豈能說隨隨便便就能玩忘記的。你還記得曾經你與他的相遇,在美好的季節裡,你穿了我最愛的白襯衫,在陽光的照耀下,你成了我當時最喜歡的人。

人一生會有遇到約會遇到2920萬的人,兩個人相愛的機率是0.000049,所以你不愛我,我不怪你。想一下,你們能夠彼此在一起過的,就跟不易。

相識本就是緣分,更何況相戀,所以相戀三年,三年的感情,哪是說輕易能忘記,青春是珍貴的,青春期感情更是彌足珍貴的。並不是誰的青春期可以再來一次的,時光去白駒過隙,一去真的不會復返,所以珍惜眼下,珍惜眼前人比什麼都重要。

不是有句話說,記憶最深刻的人就是你最愛和最恨的人,雖然你們分手了,但是至少你們曾經相愛過,或許現在會有點小摩擦,但是隨著時間的沉澱,一切的一切都會過去的,過去的事情就能慢慢放下,怎麼說他也是自己曾經選擇的人,如果你感覺他或者她不好,也不能埋怨什麼,是你選擇的,或好或壞,都不能埋怨,自己選的,怪得了誰。

曾經在一起的都是美好的回憶,就算以後老去了也是值得懷念的。所以請珍惜自己的每段感情。

2樓:大臉妹妹只會哭

我覺得是沒辦法忘記的,三年其實說長也不長,說短也不短了,一起經歷過的日子,怎麼可能被一筆抹去啊。。

之前就談過一場戀愛,雖然只有一年多的戀情,但是直到現在,分手兩年多了,我都沒辦法徹底忘記。

之前分手後我就一直用微博小號記錄我每天的心情,我翻了一下,幾乎寫了他整整一年半,後來雖然不寫了,但是其實心裡還是放不下,但是不想那麼矯情了。

我覺得我分手後就像薛之謙那首《你還要我怎樣》裡說的那句「我後來都會選擇繞過那條街,又多希望在另一條街能遇見」,我時刻提醒自己該開始新生活了,卻始終忘不了,戒不掉。因為他而喜歡的周杰倫和薛之謙,東野圭吾的**,在我的生活中如影隨形,彷彿他還在我身邊一樣。

只想說分手後,雖然錯過了一輩子,但是愛過就是一生一世。

3樓:望天的孩紙

徹底忘記恐怕任何人都很難做到,畢竟那個人那麼特殊的真實存在過!若兩個人真心相愛,誰能夠做到轉身忘記,即使時間會沖淡彼此以及彼此曾經的記憶,也做不到徹底忘記,這個人依然還在心裡的一個角落裡,很久不在提起,可是一旦觸碰,就像重新揭開傷疤,應該還是會很痛吧!

經常聽到有人說,為什麼他可以這麼快的忘記我們的感情,轉身投入到下一份感情裡,我覺得要麼就是一點不愛,根本不在意和你的過去,要麼就是太愛,害怕面對失去你的痛苦,只想找個人趕快代替你,雖然這麼做有時候顯得那麼徒勞無力。愛情這個東西,是最讓人無力的一種情感,它可以因為兩個人相愛而感天動地,也可以因為兩個人分手而肝腸寸斷。愛情不像親情,有著與生俱來的關係,兩個人一旦分手,大部分情侶就是變成了陌生人,有人借酒消愁、有人強顏歡笑、有人夜晚痛哭,每個人都想忘掉和對方在一起的過去,可是如果真的能這麼輕易忘記,愛情也就不會如此的傷神,也就不會有犯錯後反覆的原諒!

我覺得,分手以後沒有必要刻意的去忘記,思想有時候是你無法左右的,坦然接受,然後開始新的生活,那個人終究會成為過去,在以後的歲月裡,漸漸模糊;那段歲月,也終究會成為你人生記憶裡普通的一段經歷,沒有心痛,當你想起時,也能夠微微一笑,祝福對方一切都好。

4樓:匿名使用者

相戀三年,分手後真的不能徹底忘記。

相戀是美好的。特別是初戀,是一種在心上的一種愛

。相戀是需要付出,相戀的雙方都有付出,一個是時間上的付出,相戀的人每一天,每一個時間段都會想著對方,都在為對方著想。一有空就會在一起,甚至不在一個地區請假都要去看對方和對方溝通和說話。

時間是人世間最貴重的東西,而相戀的人總覺得時間過的好慢,今天才分開,明天就想能看到。很多時間都會和對方一起度過,放假的時候,休息的時候,節日的時候,時間對於每一個都是一樣的寶貴,而相戀的人,願意把時間和別人分享,和相戀的人在一起,感覺愉悅,心情舒暢,三年彈指一揮間,可在時間的長河中也不算短,1000多個日日夜夜啊,如果是一個小孩了的呱呱墜地,都可以跑步了,你說時間短嗎?

相戀的人除開時間的付出,還有物質和金錢的付出。相戀的人在一起,總想讓對方吃好一點,胖了沒有,瘦了沒有,做一點好吃的,時時刻刻都在為對方著想,為對方擔心。那種愛,那種情,純真,難忘。

每一次去看女朋友,戀人,總要帶一點對方喜歡吃的東西,夏天來了,戀人購一件漂亮的裙子,冬天來了,購一件風衣,。怕對方熱著,怕對方冷了。對方沒有錢用了,我這還有點錢,對方要購學習輔導書,自己上網用支付定寶購,對方想吃海鮮,一起去館子品嚐。

一切為對方著想,生活為對方轉動。

相戀的人,對方病了,不管有多忙。立即停下身邊的工作,馬上趕到,為對方燒水,做飯,給對方最好的營養,不知白天黑夜地守候在對方身邊。對方有什麼想法,馬上上網查詢,自己作出自己的看法和想法。

放假了,用省吃儉用下來的錢,一齊去旅行,去感受大自然美麗,接受大自然的饋贈,將彼此的身心都在大自然中放鬆。擁抱,親吻,把自己的身心交給彼此,在大自然中融合。美好的回憶,暢想著未來。

情義無價,投入的是彼此的感情,自己的一顆純真的心,一顆真誠的願望。相戀中的人,憧憬著彼此的未來,明天的美好,寄予對生活無限的期望和熱情。有付出就會有失落,有希望就會有失望。

生活的點點滴滴隨時會在自己的腦海中浮現。投入的可是自己一顆心,一顆紅紅的心,一塵不染的心。也許心在流血,只有時間來醫治,曾經滄海桑田。

5樓:建築學

‍‍相戀三年,分手後真的能徹底忘記嗎?「要麼不愛,要麼拿命愛」還沒有談戀愛的時候看到這句話,想以後一定要來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情,我是一個特別相信愛情的人。到了讀大學我第一次談戀愛,開始我們第一次見面感覺非常的來電,於是便閃電般的決定在一起了,說是說一見鍾情,但是現在想想所謂的一見鍾情不過是臉不是情!

在這份新鮮感的帶動下我們一下進入了熱戀。不過好景不長,慢慢的新鮮感沒了,她慢慢的開始厭倦了我感覺。但是我還是傻傻的對她好,對她的一切都以包容的態度,從不抱怨。

不過後面我發現她從來對我都是一種漠不關心的樣子。

一個人的時候我總是想愛情就是這樣的嗎?當你拿命的時候發現好累好累,但是我想一如既往的對她好,好到讓她覺得我好蠢,覺得我情商低,覺的我特別無趣。但是她沒有提出分,由於我對她是愛的也沒有提出分手,她可能把我當成了備胎,但是我想我做她的備胎我心甘情願。

漸漸的時間過去了,大學過得真的太快了,轉眼就還有一年就畢業了,因為我打算考研,不想再因為這樣的愛情堅持了,也沒有力氣再堅持了。我慢慢的不在乎她了,不對她噓寒問暖了。最後終於鼓起勇氣跟她說我想跟你斷了,分了,我想我一定要忘記你。

於是我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考研上面,一頭扎進了書裡。最終我也如願以償看上了我想要去的學校,但是我還是忘不了忘不了她,有時我還是會去關注她的動態,就想靜靜地一個人看看她。

相戀這麼久,我無法忘記,真的不能徹底忘記你。‍

6樓:木永賡

分手,是那麼一件讓人心痛的事。因為街角的那一次轉身讓我們瞭解彼此。想不到,還有這麼一個你,跟我是那麼的相像,在經過時間的洗禮之後,我們終於走在了一起,我牽著你的手,在湖邊,在玫瑰花旁,還是在美妙的咖啡廳裡。

你還是那麼的熟悉,那麼的可愛,我們彼此很珍惜在一起的時光,天天甜蜜的在一起!多麼讓旁人羨慕的一對啊!或許這個就是你想要分生活,也是我們共同想要的命運。

就在那一天,依舊是清晨的太陽冉冉升起,還是那個你,穿著破洞牛仔褲,走過來對我說:「我們分手吧,在一起不合適,忘了我吧!」相戀三年,一千多個日日夜夜,又談何容易。

對我來說,是不發在短時間接受的。在一起的開心,互相的問候。怎麼可能會徹底忘記。

難道那個跟你朝夕相處的那個女孩子,你可以忘記嗎?這個是不可能的。

在一起三年,也許有過吵鬧,也許鬧過分手,但是不變的依舊是晚上同床而眠的那歲月。人生又有多少個三年,我們都一樣,一樣的懂得愛的真諦。如果在一起是幸福的 請別放手,如果需要時間的考驗,那麼請你堅持,因為有可能她比你的努力。

不能忘記的是那一段美麗的愛情,我們享受到過甜蜜,加油,相信你是最棒分。

7樓:

曾經的戀人,既然在一起過,總是會有些美好的記憶,就算分手了有些記憶深處的東西也是不會忘記的。就算表面上徹底忘記了,可是骨子裡多少還會有些影子的。花草樹木都不可能無情,何況我們人呢?

想戀三年,說短不短,說長也不長,如果兩個人能天天見面,不管是一起學習、一起工作、還是一起遊玩,畢竟兩個人在一起過,就算不是很喜歡,那也必定曾經互相欣賞過!只要有那麼一點喜歡、一點欣賞,青春留下的足跡是不會消失的。

還記得曾經有一個男孩,自己很喜歡他,我們並沒有在一起,只能算是一種暗戀,從我們認識開始,我就欣賞他、喜歡他,只能說暗戀了好多年,等我們畢業了什麼都沒有發生過,可是這件事也不能徹底忘記,因為那是青春時朦朧的情感,可能老了也還會記得。

既然你們相戀了三年,那三年中的點點滴滴,何嘗不是青春的足跡呢?青春是一去不復返的,青春的記憶是何等寶貴,分手後怎麼可能徹底忘記。除非你們的這一段,是非常不堪的,往往我們試圖會去忘記不堪的過去,但有時也不是想忘就可以忘的。

愛情中相戀是一件美好的事,就算分手了我們假裝忘記了,那也只能是假裝,實際上有些記憶也只是被我們埋在了心底的某個角落而已。不過個人認為,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去在意對方是否忘記你們的過去吧,有時記得也是一種痛,畢竟分開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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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不過把你當備胎,僅此而已!既然有緣無份,最好斷了聯絡,沒必要讓一個不愛你的人亂了你的心 作為局外人,我只想說他只是把你當朋友而已,是你想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