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做朋友有意義嗎

2021-03-04 00:25:10 字數 4008 閱讀 3363

1樓:尋振華孟裳

分手的時候我們說以後還是朋友。可是實際上真的還是朋友嗎?也許是也要等到若干年以後。

一段感情、一程路、一起走過太多的喜悅感動、太多的無奈心痛,從真心相愛到彼此傷害,到了分手的那一刻還能夠做朋友嗎?如果能一定是沒有真的愛過。或者是一個人委屈求全的結果。

感情沒有閘門,不是一拉就能關閉的起。兩個人很難同時相愛,更難同時都不愛了。 沒有愛、沒有恨,淡漠了心中的悸動才能夠成為朋友。

可是你和我,剛剛分手的兩個人,也許其中的一個還愛著,也許由愛生恨還怨著,也許還因為對方的一個眼神悸動著,如何做得成朋友? 那一個曾經深深愛過的人如今只能默默看著,不能問、不能管、不需要關心、不可以埋怨,他的一切已經與你無關,那麼怎麼忍心做他的朋友? 那一個曾經深深怨過的人不再對你呵護、不再對你寵愛,你的好、你的壞他再也看不見,你們只是平行的兩條線,那麼怎麼還能做他的朋友?

除非我們都沒愛過,你是誰,是什麼身份我不在乎,根本不在乎,從沒在乎過。

否則即使我們現在都不愛了,那一路的回憶那麼多的甜蜜在面對你的那一刻我要怎麼做才會不記起?

或者我還愛著你,無所求、不後悔,無論你是我的誰、無論你現在守護著誰,我都願意一直陪著你,把我對你的愛深深的藏起,不讓你知道、不被你看到,甘願象個影子一樣隨著你做那個只要你開心就好的朋友。 戀人那麼近,朋友那麼遠,做不成戀人或許你會說就做朋友。 可是車明明開走了就算再次回到原點,也是不一樣的時間,不一樣的人物,不一樣的風景。

我們明明已經向前跨了一步,又怎麼量好相同的尺寸退回去?莫不如就繼續向前走一直走,直到和另一個可以愛的人再碰頭。 分手了就是分手,要決,絕別提做朋友。

不愛他了,就放手別為自己的自私找藉口,還愛他也別挽留,不要奢求他回頭。

分手的時候只說分手,不說做朋友。 只是最熟悉的陌生人

2樓:泉玉蓉性汝

我和我初戀分手後,就沒有在做朋友!~表面上是朋友但是實際已經有距離不怎麼說話啦

我感覺這樣很好

因為分手後做朋友都是藉口

感覺沒愛過似的

彼此的愛

彼此給的傷

不能癒合啦

反正說不清

只能自己感覺吧

3樓:邗興韓雪

很想知道你們是怎麼認識的.認識了多長時間了.是誰先提出分的.

你們分手的具體原因你都不知道啊?是大概性格不和?

我說實話,得罪樓主的地方你要原諒哦~~

你們2人沒有真正的感情存在.或許你是喜歡她的.但在我看來你們是盲目的.

我知道~一對陌生人會變成朋友再變成戀人.但一對戀人要是分手一般會變成陌生人.

商場裡會說~不做朋友就做仇人!在戀人裡也是一樣的.不管是誰的錯\對.當然也有變朋友的,但很少很少.

我覺的要分就分.不要拖泥帶水.你說對嗎

4樓:顏美媛莊娟

記得曾今我問我的以前男朋友,我們如果分手了,可以做好朋友嗎?他的回答是可以。後來,我們真的分手了,於是,三年中,我沒有他的任何訊息,三年後,他又重新活生生的站在我的面前,這種感覺,我不知道怎麼才能用文字說出來,他仍然自私的把我當成他的女朋友,我拒絕了,他說,他希望成為我最好最好的好朋友,希望有任何事情都第一個跟他說,有什麼不開心的事都和他一起**,我答應了,可他又消失了,又過了一年,他給我發了一條簡訊,他說:

「我要告訴你,無論將來怎麼改變,我都會在我們相遇的地方等你,我的心中只有你」,我沒有回簡訊,於是,他又消失了,至今,我有了男朋友,偶爾有一次,我在路上碰到他,我們匆忙的打了一個招呼並離開了,至今,我們又有二年沒有見面了。

分手之後,到底可不可以做朋友?可不可以像他說的那樣做那麼知心的朋友?如果不可以,為什麼他會這樣說?是不是同樣是一個不懷好意的延續。

5樓:穀梁秀梅接霜

分手之後我們還是朋友!那是你們少數人才講的話,除了要表現你們大將風度之外,更希望能新歡舊愛,共聚一堂。一對原本相愛的人要分手,大多都有不得以的理由。

而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好朋友,那豈不是把過去的一些煩惱又帶回現實中來?何苦呢!淡然,當然我也不贊成分手之後做敵人,咬牙切齒,不共戴天。

假設對方過的比你好,你會不會嫉妒呢?當對方得意洋洋地帶著新友來介紹你認識,即使你表面扮作滿不在乎,但卻心酸在心理,你又何必子討苦吃呢?假設對方過得比你差,你的同情心發作時,定又會為對方心痛。

畢竟你兩個也曾經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面對舊戀人的失意潦倒,若忍不住伸出緩住之手,你會不會又漸漸陷入那個感情的陷阱呢?最後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

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也許你可以貪新顧舊,嫌可以新舊對照,樂也融融那樣我惟有佩服第講一句:

你道行高深!我沒有這種道行,至少在時間和感情的分配上我做不到,把感情分開既意味著感情的降級:全心全意投入的一份感情顧及旁人時,就會顯得不專一。

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她(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除非未曾刻骨銘心。否則分手還要做一對好朋友是臆見極艱難的事情,看著她(他)與他人恩恩**的歡天喜地地場面,自己一定會有慼慼然的感覺,何必做戲扮有大將之風?

分手了,與其刻意第去維繫一絲超乎友誼的關係,不如藏在心裡,反而會歷久嘗新。或者把它忘卻迎接新的未來。分手不必做朋友,否則,何言分手?

66灬小孓

回答採納率:19.1%

2009-06-20

14:01

檢舉如果曾經相愛,分手了,做不了朋友,因為曾經想愛。我想沒人願意看這自己心愛的人和別人走在一起親密吧。雖然已經分手,但並不代表沒了感情和知覺吧。

如果你說你不心疼,那你一定沒真心的愛過。既然沒真心愛過也就不存在分手做朋友。既然分手了,隔閡一定有,分手了,就彼此陌生,這是唯一的選擇。

也是痛苦最少的選擇。如果還可以做朋友,假設你們曾經真的很相愛,我想做朋友的唯一感覺就是玩到心疼,何必呢。沉默吧。

時間會證明你的選擇是真確的.

6樓:出綠柳本燕

戀人分手後不能做朋友。我選擇做陌生人的理由是:既然分手了,就不要再有曖昧的關係,那樣只會讓自己傷心,難受,進也不是,退也不是,既然分手了,就徹底的退出,快樂的生活,開心是現在唯一的追求。

我只能對他說句對不起,不管是什麼原因,分手了就分手了,既然我們不能再相互愛下去,就讓我們做陌生人吧。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你曾經深深的愛過這個人,他曾經是你生命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麼怎麼去轉換角色,才能若無其事的把他看成是一個朋友?

這對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都是難以做到的。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如果說分手後,還會保持聯絡,這隻能說明有一方還沒真正放下對方,他還不願從對方的生活中徹底消失,所以會找各種看似很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接近對方。可是,捫心自問,如果你們是真正的愛過一場的話,如果他真的對不起你,真的能做成朋友?

no,因為現實是殘酷的,並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多姿多彩。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假設雙方分手之後都另結新歡,你卻仍以舊愛做朋友,新情人心理怎麼想。誰不認為你與舊愛是藕斷絲連呢?

新歡必然心中不滿,更怕在拉拉扯扯中搞出一個對角關係來。雖然也有一些相安無事的例子,但這些故事總不免另人聽出一絲尷尬來。當你看到舊情人,你又怎能忘記曾與他同甘共苦一起走過的日子?

除非未曾刻骨銘心。分手後不能做朋友。看著自己以前的戀人,與別人親親我我、歡天喜地,你心裡真的就那麼平衡嗎?

人都是有尊嚴的,何必自找苦吃呢?還是早點脫離苦海,把它封在心裡,懷念,或者扔掉它,重新過自己的生活這才是明智之舉!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了,不做朋友是為了不再給對方希望,不給任何機會,這個人沒愛過你或者已經不再愛你,再抱著希望簡直是一種酷刑,放手,反而是大家解脫的最好辦法,而做為任何一方,既然沒有了愛,也就沒有必要苦戀不捨了。所以,既然沒有緣分一路同行的走下去,那就徹底分開吧,默默的祝福你,但是我的生活中,已經沒有你。

分手後不能做朋友。分手之後仍要做一對朋友,豈不是把過去的一切又帶回自己的生活中?何苦呢?

歌裡就這樣唱到:「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淡忘了原初的傷疤,只是一回想起來,還是有一絲隱隱的酸楚在腦海裡殘留著,久久不能散去。曾經摯愛的人轉眼間已成陌路,那份愛也已經隨風而逝,說是可以忘記,可生活就象表演,不經意間的相遇,看著她遠去的背影往昔一樣在腦海間漂動,那種傷是難以語表的。

慢慢發現,激情與浪漫已漸漸遠去,難以再愛。」

分手後做朋友還有意義麼,分手後做朋友還有意義麼

親愛的樓主 很高興回答您的問題 您的問題我曾經也遇到過 下面是本人的回答 希望能給樓主帶來幫助 如果兩個人是認真的 是真的相愛的 分手後就絕對不可能成為朋友 如果兩個人都只是玩玩而以 分後會可能還會做朋友 不能做朋友,因為彼此傷害過,也不能做敵人,因為彼此相愛過 正是因為曾經海誓山盟過,所以只能是陌...

分手後做朋友還有意義嗎分手後有必要做朋友嗎?

分手的時候我們說以後 還是朋友。可是實際上真的還是朋友嗎?也許是也要等到若干年以後。一段感情 一程路 一起走過太多的喜悅感動 太多的無奈心痛,從真心相愛到彼此傷害,到了分手的那一刻還能夠做朋友嗎?如果能一定是沒有真的愛過。或者是一個人委屈求全的結果。感情沒有閘門,不是一拉就能關閉的起。兩個人很難同時...

分手後還保持聯絡有意義嗎

因人而異,不過分手後是可以做朋友的。不過能成為朋友是很難得的,即使是朋友可能也只能是普通朋友,因為分開了,都會有各自的生活和伴侶,也不排除有那種分手了還很好,而且又和好的。深愛過對方,至少有一方會覺得受到很深的傷害,他可能不太願意再聯絡,可能再見到會更受傷,另一方也最好不強求。看來,分手後,大家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