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要錢太多我可以不去處理嗎

2021-03-04 00:01:49 字數 6470 閱讀 7858

1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您的問題黃喬穩律師回答如下:

協商不成就訴訟解決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不是必經程式。

交通事故中對方要錢太多,我該怎麼辦?

3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事故不大,來但也很難纏,

自解釋幾個問題吧,bai交強險醫藥費du

只有1w元,zhi裡面還含著伙食補助費,住院dao期間火樹補助費大約是每天50元,要是住院20天的話,就是1000元,那麼你能報銷的醫藥費就剩9000元了,也就是說你住院的2.5w元只能報回9000元。剩餘的,你要負擔80%,另外的20%有對方承擔。

如果後續還有**費的話,還是你出80%,對方出20%。其他的誤工費,交通費,護理費,保險公司最高額度是11w。這個不用擔心,這點事故完全夠用。

交警隊的1w元押金,如果雙方談好了,達成協議了,會退還給你。

你要是覺得對方要錢太多,那就別理他,高速他起訴到法院吧,法院會依法判決的,具體的各種費用,法律都有銘文規定,不會很高的。到時,判多少給多少。肯定比他要的少。

4樓:社文商標管家網

講講價,我上次就跟講價少給了一些,不交錢不給車也沒辦法,理論上是不需要交錢的但實際都是交錢才讓提車

交通事故對方要錢太多怎麼解決

5樓:_夏日麼麼茶

你好,沒有票據的不能賠償。口說的工資不能為準,按規定,一定要出具3個月的工資證明還要加蓋工章才可以,交通、營養、家人陪護:交通要有交通發票,營養不能賠償,家人培護只能賠償一個人的誤工也得出具證明加蓋工章。

腰間盤突出有件事可以請法醫做鑑定,能做得出來。後期**這種事是沒有的。出院後,骨折只有靠養,給她誤工就行了,其它的要求都是無理的。

再說保險,請說清楚你入了什麼保險,是隻入了交強還是連商業險一起入的?這些你都要說一下我才能回答。

我以上說的都是保險公司應該賠償的部分,交警出了事故認定書,你拿著手續直接去保險公司去理賠就行,不用談。

6樓:西湖擺渡人

你就讓人家去法院告你,反正你肯定輸的,判多少,那麼反正這錢由保險公司賠的,你就別想太多了

出了交通事故對方要錢太多,車子不要了 ,以後怎麼出利

7樓:傻迎迎

交通事故賠償都是有法可依的,受害方要錢過多可以讓對方起訴,由法院判決,然後進行合理的賠償。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當中賠償義務人(肇事者、保險公司)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

醫療費(**費、醫藥費、檢查費、住院費、其他)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對於收入超過法定納稅數額的,需要出具納稅證明等相關材料)

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護理費一般原則是一人,除非存在醫囑)。

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最好在票面給予註明;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住宿費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在去往醫院進行診療、轉院、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的過程種所發生的住宿費用,由賠償義務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費用進行一定程度的賠償。(住宿費不包括受害人住院支出的床位費)

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原則按照國家公務人員出差標準)

營養費營養費是指受害人為輔助**或使身體儘快**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受害人是否需要補充營養,應根據**醫院或法醫的意見確定。營養費給付標準可根據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情況酌定。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賠償金1.殘疾賠償金:

對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損害致殘而喪失全部或者部分勞動能力的財產賠償。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賠償分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二者差別較大,由於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於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

2.死亡賠償金: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死亡賠償金的賠償分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準。二者差別較大,由於很多人法律意識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權益不能維護。法院實際審判時,對於戶籍方面,審查比較嚴格,需要相關的證據進行印證,才能被認可按照城市戶籍進行賠償。

另注:對於賠償的標準,按照**統計部門公佈的上一年度相關統計資料確定。(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職工平均工資。

)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週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

喪葬費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生活費被扶養人生活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8樓:嘉興宋律師

賠償的金額不是根據對方要多少確定的,而是根據事

實計算出來的。只有這樣才是公平合理的。所以你要看對方的實際損失是多少,這樣去處理,你不處理,對方可以起訴你的。

就算你的車子不要對方可以起訴你要求賠償的。和你車子要不要沒有直接的關係。

交通事故後,我全責,對方想私了,要錢太多,我不同意,他要起訴我,我怎麼辦

9樓:南巷如也

根據交警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來承擔責任,如果對方起訴,你就積極應訴即可,根據判決承擔責任,一般先由保險在保險範圍內承擔賠償,不足部分再由自己賠付。如果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的,還是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複核。

賠償專案: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

10樓:匿名使用者

儘量和對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找交管部門進行調解。

如果不能達成和解協議,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具體數額由法院綜合全案確定。

11樓:天蟾如月

沒什麼怎麼辦,這是很正常的事情。聽從法院裁定賠償金額就是了,法院會根據國家規定進行裁定的。

請問交通事故中我全責,對方要錢太多給不起,要求起訴,怎麼辦?法院會判賠付大概多少。

12樓:墨汁諾

1、儘量和對方協商解決,必要時可以找交管部門進行調解。

2、如果不能達成和解協議,對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營養費、誤工費、交通費等費用,具體數額由法院綜合全案確定。

擴充套件資料:

標準內容

(一)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規定,包括以下專案: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護理誤工費、社保補繳費、重新入職損失費、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費、暫時失業費。

住院生活或採購費、返鄉跨省交通費、縣內交通費、跨縣交通費、護理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跑腿費、起訴取證跑腿費、差旅費、因傷服藥輸液對人體產生的危害或縫合傷疼費、各類影印費、衣物報廢或財產損失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費、後續**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精神損害撫慰金。

(二)財產損失賠償標準

財產損失賠償標準,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賠償數額。

直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原則上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對於區域性可修復的車輛、設施和物品,應當賠償維修費;因區域性損失導致貶值的,還應當賠償貶值部分的損失;對於無法修復的,應當賠償其實際價值。

間接損失的賠償標準: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間接損失,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三)精神損害賠償標準

精神損害是一種外人無法計量的無形傷害,對於精神損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無法用物質尺度來衡量,因此,在具體的司法實踐中,對於精神損害撫慰金,

只能依據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包括地區經濟環境,當事人的身份,當事人的家庭背景,當事人在案件中責任的大小,社會影響力等由法官依據自由裁量權在一個類似客觀合理適當的範圍內進行確定。

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 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 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 以買賣等方式轉讓拼裝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轉讓人和受讓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第五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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