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發生後要求交警到現場,而交警則要求去快處快賠處理

2021-03-30 15:36:25 字數 4126 閱讀 7501

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發生事故後應先固定現場(照相要把車與車的關係車與路的關係拍進去,定位從路邊找磚石把車輪的位置在地面上標示,注意畫重點以防後車過時弄的看不清),第二將車移到安全位置,第三雙方協商,第四:1、協商成功,雙方到定損中心處理。

2、協商不成報警後等交警處理。

從程式上講,交警到場前你應當作做的是收集現場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問明對方身份,如果對方拒不表明就要小心了,1、有可能對方有其他問題,如在逃犯等。2、對方就準備逃逸了。不管那種原因,首先是注意安全,及時用手機等裝置記錄對方聲像,以備不時之需。

最後,**不會也不應當為你本身的不作為承擔責任,國家的錢都是老百姓的,毫無理由的為你去買單,憑什麼?**公務員不作為是失職,而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不作為只能是自己吃虧。

2樓:匿名使用者

逃逸者承擔事故責任,你去交警從報案即可,有車牌跑不了,

交通事故發生後要求交警到現場,而交警則要求去快處快賠處理(未到現場)造成肇事車逃逸,責任由於承擔

3樓:

只有輕微事故才符合快速理賠處理的條件,並且離開事故現場之前,交警有責任要求事故雙方保留現場證據**等作為認定依據,如果有**證據證明對方車輛以及駕駛人資訊的話,事故責任由逃逸一方承擔。

發生交通事故報警後交警沒有到現場而是打**告知要我們去快處快陪中心處理(事故在2000元以下且沒有人員受

4樓:沒事出去轉轉

報警不需要撤銷,這個沒有關係。

但如果打過保險公司報險**,這個需要打**通知消除記錄,否則有可能會影響下一年度保險優惠,雖然沒有實際理賠,但在他們記錄裡面有出險記錄,如果不消除日後會有麻煩,需要多費口舌!(保險公司規定不一樣,有的保險公司沒有理賠就不影響,有的不行,建議打**通知取消報險記錄。)

本人在太平洋車險吃過這個虧,出險後打過保險公司**報險,後來私聊了了,沒有取消報險記錄,第二年給我按100%購買保險(原按85%購買),保險公司讓我書面說明情況,我嫌麻煩,我直接換保險公司了。

5樓:

純車損且雙方損失在2000元額度以內的交通事故可以走簡易互碰自賠流程,交警沒有立案處理,沒有事故認定書的出具,同時你們也沒有快賠中心的定損記錄,因此這個報警不需要特意去撤銷。

6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如果警察打**給你,你說已經解決了。

7樓:排汙收費

想撤銷的話 打個**過去 給交警 說雙方自己搞清楚了 不用交警處理了啊 很簡單的

發生交通事故後交警沒有到現場,然後對方一直不去交警隊處理怎麼辦, 100

別人左轉把我撞了,交警到現場沒處理,讓去快速處理中心開單,然後去的路上對方沒影了,

8樓:匿名使用者

為了不影響交通,一般不嚴重的車禍交警都不現場處理的,要雙方到快賠快處中心處理。至於對方不去,不要擔心,當時你應該是現場拍了照的(只是不知道互換了駕駛證沒有,一般交警會叫車禍雙方互換駕駛證,到快賠快處中心再互換回來),在現在這個社會交警是不敢明目張膽偏袒的,對方駕駛員也應該還是會去處理的,除非她不想開車了,誰想因小失大呀。

9樓:粘乎乎

看完了你的故事,沒毛病啊!交警受理了,小事故沒有造**員**,去快速處理中心處理沒問題啊。對方沒到,你報自己的保險公司定損修理,有什麼問題?

你的意思是應該對方全責嗎?責任由交警定,他左轉撞你,最後不一定是誰負主要責任。現在當做各修各的,各自走保險流程也沒問題啊。

至於對方不到場處理,自然有交警來處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最開始,對方跑了的話,直接報案即可,最後就由公安進行定案。

11樓:藝小陳

你按交警說的做,小事交警是不會現場處理的,這種事當時應該拿了她的行駛證的!反正她跑不掉的,車有案底也不能年審,哎呀,她不會是酒駕,做賊心虛了吧!放心,你也可以在諮詢一下你保險公司的人,聽聽他們的建議,不會自己出錢的!

12樓:芊枳

你跟給你處理事件的那個交警要他的警務編碼,然後直接投訴。但是別傻了吧唧的去公安局投訴,任何一個地區都有政治上的,面向人民群眾的一個地區**,你就在那裡直接反饋就行。重點是要貼出你的警務編碼。

13樓:石三書

直接去快處中心,如果沒來,報案,按照逃逸處理

14樓:上耶之惑

立馬找來保險公司經理(他不勘現場怎麼定損?),這事是保險公司處理啊!(兄弟,別說你什麼商業險都沒買)

15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已經說了,就按照交警的去做。沒有什麼不放心的交警處理的事比我們強。只有相信

16樓:解濯熒

按照交警說的做,如果她不去,最後按照交通肇事逃逸處理,讓你報車損定價判定事故輕重程度

17樓:匿名使用者

你記住車牌號,投訴他啊,只要記住號,他只要在地球上就能找的到

18樓:匿名使用者

但處理的交警大隊,讓他們協調處理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的,按交警說得去做就可以

20樓:風行充值**店

這個一般交警會拍照留證。你按照他說的去做。找不到人就去投訴。

21樓:老猴子

交警到過現場,應該已經拍過照了

22樓:懂的其實很明白

嘆警察不作為,有開始踢皮球了。

23樓:手機使用者

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廟,有車牌號害怕啥。

24樓:精緻

這樣的交警該讓他下崗

請問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到現場處理,可以不對有酒駕嫌疑駕駛員測試酒精含量嗎? 40

25樓:

處理交通事故現場的辦案交警,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肇事駕駛員進行酒精測試。

目前酒後駕駛是嚴重刑事罪行,只要有酒駕嫌疑的都需要至少進行吹氣測試。

26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只要對方駕駛員提出,有沒有酒駕嫌疑都要測試,當然雙方都不提出,交警認為雙方都沒有酒駕嫌疑的情況下可以不測

27樓:俺時有信仰的人

當然bu可以 而且 如果其中一方提出檢測的話 交警也應該立即進行測試!

發生交通事故後是否在家屬未到現場確認交警就可以處理現場

28樓:三寸小鬼

第一,必須確認是否有人員**;

第二,現場(地面)沒有血跡、當事人遺失物以及相關明顯物證;

第三,有一位以上事故人員家屬在場;

確認以上三點,**才可以清理現場(交通要道、容易擁堵的地點可另做特殊緊急處理)

**************

如果**已經進行過取證調查,就有權清理現場,不算違規,死亡人員家屬可向**瞭解取證內容和相關資料, 如果家屬對**處理事故作為有所質疑,可向律師諮詢,委託律師向法院或者當地警員督查部門提出申訴。

交通事故無現場交警,如何處理?

29樓:山河

交通事故交警沒到現場,輕微的交通事故最好拍下現狀**,趕緊撤離;有人員傷害的應該及時救治,保護現場、等待交警處理(順帶報參保的保險公司)。

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十二條之規定:

當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報警,事後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條的規定予以記錄,並在三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經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受理,並告知當事人;經核查無法證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實存在,或者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書面告知當事人,並說明理由。

在第十條之規定中,公安機關及其交通管理部門接到道路交通事故報警,應當記錄下列內容:

(一)報**式、報警時間、報警人姓名、****,**報警的,還應當記錄報警**;

(二)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間、地點;

(三)人員**情況;

(四)車輛型別、車輛牌號。

交警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一般最遲在事故發生後的幾天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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