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痛為什麼說不出口,無法傾述!那種滋味,你們無法懂!如果壓力

2021-03-30 15:26:33 字數 5817 閱讀 1440

1樓:匿名使用者

1出去旅行下!看看外面,吃吃好吃的!

2找朋友一傾述!

3選一個以前想學一直沒有學的東西,認真學學!學不學得好都不是問題!

4。去挑選些經典舊電影來看!

2樓:塵世美艹艹

當你把痛轉換成一種享受的時候,你就活過來了!有一種叫呼吸的痛!社會中很多人都這樣,你要改變下心態,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痛!

我其實也很你一樣,真的很煩,但是我也能樂觀的面對,希望幫到你,祝你每天開心哦,記得采納

有一種痛,說不出口。因為還有媽媽和兒子。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就是責任感啊

痛並快樂著的事情

男人就是辛苦呢

大家都不容易

唐禹哲《d1秒》裡所有的歌詞

無法拒絕別人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

4樓:雨夜_迷夢

生活中人和人之間有很多事情會發生,少不了交流就少不了會有人給你提出要求。有的時候因為關係好所以不好拒絕那些人的請求,可是會發現有些人會變本加利的讓你做這做那的。煩人不說心情還不好,那麼無法拒絕別人是一種什麼感受呢?

心裡苦悶,明明不願意卻說不出口。有事後想好不容易人家說出來了,不去做吧抹不開面子,去做吧,實在不願意,可是又沒別的辦法,只能硬著頭皮去做,就怕做來做去還落下個埋怨,有的人還會嫌你這做的不好那做的不好,所以心情很苦悶,還不能去找別人訴說,害怕會傳到那個人的耳朵裡。

感覺特別煩人,明明跟自己沒關係。明明跟自己沒關係的一件事怎麼就會趕到自己身上呢?往往老實的人不願意去拒絕別人,因為他說不出口,又或者是怕得罪別人,這種人是老好人,開心了別人痛苦了自己,最遭罪了。

老實人其實想想心裡下下狠勁也是可以說出拒絕別人的話的,只是沒面子說罷了,可是除了去做他想不出有什麼兩全其美的辦法了,心裡感覺特別煩,臉上還不能露出來,這種滋味特別難受。

還是學會怎麼說不。本來不願意的事情就說不其實沒什麼,把原因說出來,對方不見得不會原諒你,只是自己的心裡在作祟而已,苦了自己,煩了自己,別人還不知道,特別難受。

5樓:小未來

左右為難,但必須失去其中一個

6樓:咱們都是過命交情了

很難受,總是被迫做些自己不想做的事

7樓:硯魚

時間久了就會被欺負,什麼事情都讓你做

8樓:哆啦a夢聯盟

心裡苦悶,明明不願意卻說不出口

我本來有三個女兒了,終於懷上一個,但今天去檢查,沒想到又是女兒,我當時快瘋了,那種失望真的說不出口

9樓:歐吧是什麼

生物學的角度來說,生男生女是由男人決定的,不是你的原因,再者,你不必為自己這一胎又是女孩而感到自責,現在的女人越來越出色了的,將來女生都是寶,跟你老公說吧,也不要一個人著急,以後不要生了,好好培養她們就可以了,生兒生女一樣的,不要有這些封建觀念

10樓:飛翔的山鴿子

我兩個兒子了,做檢查又是兒子,我本來想要個女兒的,既然是兒子那就是緣分,生吧

11樓:匿名使用者

從科學的角度講,生男生女是男方的責任,你是土地,他是種子,播什麼種子得什麼果

12樓:陳舊的趙錢孫李

你辛苦了.繼續努力吧.我家鄉有一個生弟九個才是男孩,也有一個生第十個才是.你這麼有信心應下一個吧.

13樓:¥真愛永恆

真是好封建,什麼年代了,你已經給他生了三個女兒了,也算是對得起你老公了,討老婆是過日子,又不是生育工具。不過看是你的要求生兒子還是你老公,要是你老公的要求的話,你得要考慮你的以後了

14樓:匿名使用者

你怎麼就對不起他了,這是你能左右的了事嘛,重男輕女

15樓:手機使用者

你們是那呀?還這麼重男輕女,你們還可以生四胎。將來你會好的。有四千斤,女兒最痛媽媽的。

16樓:忘情閣主

男女都是傳代人為什麼非要生兒子呢?都生兒子,將來去**娶老婆啊?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太自責,生男生女取決於男人,不要覺得對不起他!孩子是老天給的禮物,老天自有他的安排,不一定兒子就幸福,女兒就不幸福,好日子在後面!

18樓:手機使用者

我暈,不管男女生兩個頂天了,還生三個四個,當自己母豬啊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事,應該告訴他。男女平等,何必太在乎

20樓:┌│鎖愛

首先你要打破一種觀念,你不是生孩子的機器,生不生男孩和你沒關係!你沒有錯

21樓:陳生的

那也要說,不說更對不起

22樓:高道勇

早不早我給你做一個?

有一段感情,拿不起,放不下!幫幫忙!高分!

23樓:

就是新鮮感,過來這個新鮮期,就像是再一個沒有激情的男朋友,然後再遇到另一個z,女人有多少個三年?你如果現在選擇z,那勢必要打掉孩子,且不說對身體的傷害,在以後的日子裡誰能保證z不在意。還有你現在還沒有分手的男朋友,他對你真的是非常非常好,沒有幾個男人能做到這些。

在如火如荼的感情都將回歸平淡,你和你的男友當初在一起沒有像現在這樣糾結這樣煩惱所以你的心裡才會不在乎,才會像飛蛾一樣撲向z。唉,人啊,總是喜歡整些事出來,不甘心平靜的生活,等某一天你回頭,才會覺得那種平淡的溫馨。我說了這麼多,不知道會給你什麼啟發,給你帶來什麼幫助。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別人說也幫補了你什麼。因為讓你放棄z你又說你真的愛他;讓你和你現在老公(畢竟你們也算結婚了)你又說你不想傷害男友和家人。

總有一方要被傷害,長痛不如短痛,看你更不捨得傷害哪一個了!!

25樓:莫等相思忘

無助 跟 心痛 每天肯定都不好受這些是無須質疑的看了之後我也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 因為真的很複雜我想說既然你跟z是相愛的 相愛的人本來就是要在一起的不然你以後也會後悔的 你男友如果愛你 為什麼不支援你呢這樣的愛算愛你嗎 你都跟他說了你愛上別人了 怎麼可以這樣 儘管他愛你但是也要成全你 對不對 希望你好好跟你男友談一談我覺得 你真的要選擇了 不然來不及了 小孩馬上出生了更難選擇一旦錯過 就真的無法挽回了 跟著你自己的心走 堅強起來沒有什麼解決不了的事情 加油 一定不要讓自己以後 後悔你只有一次機會 聽你自己的心

26樓:厲思山

我不知道能不能給你實質性的幫助,我盡我所能,說說自己的看法吧。

1.首先,你和兩個男人都有著這麼複雜的關係,但一個女人只能屬於一個男人,你是必須要傷害其中的一個的。那麼,現在就忠於自己的感情吧。

你只有愛他才可以和他結合。簡 奧斯汀 在她的《傲慢與偏見》裡面強調,沒有愛情千萬不要結婚。所以,你只有更愛誰才可以和誰結婚。

2.愛情本來就是自私的,你只可能給一個人愛,如果決定就要狠心,一定要狠心啊,如果優柔寡斷只會延長他們痛苦的時間啊。

3.有了孩子了,而且要把他生下來,那麼,在道義上,既然都這樣了,是應該和前男友在一起的,孩子需要完整的父母和家庭。而且照目前來說,他會對你很好,你會和一個愛自己的人結合。

不過有一點還好,就是孩子小,如果前男友找到了另外一個女人做媽媽,對孩子來說影響不大。這是我們普通人眼中的婚姻,它大部分都是道德和責任,可能沒大有愛情了(對自己來說)。

4.如果你真的非常愛z,z也不在乎你的過去,你們可能會非常幸福,因為你們愛彼此,那麼最好的方法,可能就是你把孩子生下來,前男友擁有孩子,不能擁有你了,然後和家人說,你們離婚了。然後和z結合。

擁有你們的家庭和孩子。

5.最後,我還是想說,要為未來考慮,現在就做長遠打算。如果你真的和z在一起了,你要想清楚以後,以後會不會因為這個和前男友的孩子而產生一些麻煩,你是不是要給那個孩子撫養費,而且你會不會完全捨棄、忘掉這個親骨肉,再也不去看他。

如果你和前男友在一起了,那麼z會痛苦是一定的,換了前男友也會痛苦,但他畢竟沒有惹上孩子,總還是比較容易,可能以後就會走出這段感情,他還有明天。

總之說了這麼多,似乎在情理和道義上,你更應該和前男友結合,已經走到這一步了,是不能挽回什麼的。這件事要好好斟酌,這關乎許多人的幸福,還有前男友家人。要明白你現在肩負的不僅是一份愛情還是一份責任呢。

還是要自己決定,我只能幫你分析一點。希望一切都儘快過去,你能儘快安定下來自己的心,如果決定放棄了一方,就趕緊忘掉那一方,絕不可以再留戀,而且好好和對方談,從現在到以後,你能想到的所有,有利不利,都要和對方說清楚,說明白,也讓對方好權衡一下現在的利弊,從而做出對你們彼此最好的選擇。

27樓:匿名使用者

真的很複雜。

從開始就錯,一步錯步步錯,你以為你是不想傷害他們,其實你已經狠狠的傷害了他們,包括你自己。

我也不去分析你們的過去,只說現在,孩子四個月了,是你男友的,對吧?千錯萬錯孩子沒錯,他何其無辜,你作為母親又何其自私。

所有的激情總會輪於現實,所有的愛情終究是會在結婚後慢慢轉變成親情。

我支援你和孩子的爸爸在一起,但是我始終是無法替你做決定的,不如你試著和他們都分開,一個人處處,冷靜冷靜,不僅為他們心疼,有時也該為自己心疼,多想想什麼樣的生活才是最適合你的生活,什麼樣的未來才是你最需要的未來。永遠要記住,無論你多矛盾,社會都是很現實的。

28樓:匿名使用者

結婚就意味著一種責任,有個問題我想搞清楚,不然沒辦法給建議,就是你真的從那時候就不再愛你男友,還是因為更愛z導致對男友的那份感情被掩蓋?如果你真的不愛你男友了,還結婚就是個錯誤,結婚不是求來的是兩情相悅後的一個可以昭告天下人的合法手續!好吧,不追究前因了,現在這個問題很棘手,弄不好可能你或者你男友和z要承擔很大的傷害,所以我只是建議,你權當讀者好了,一個解決辦法是離婚,與z一起,你可以搜尋相關法律,起訴離婚再分居可以離婚,首先得明確一點,不是分居多長時間後就可以離婚的,這是錯誤的看法,就算分居半個世紀也得辦理正式的離婚手續才可以離婚。

第二,協議離婚只要雙方同意離婚,並擬好有效的離婚協議書,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就可以離婚了。

第三,如果是起訴離婚的話,分居兩年法官一般會判決離婚,但是隻要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法官也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這樣,你可以與z相愛,過著正常人的生活,享受你所認為的幸福,但是你男友可能就要承受相當大的失落了,雖然愛情是勉強不來的,結婚後就要承擔一定的責任,算是懲罰也好,補過也好,再加上你們的孩子,請你深思,相信愛情,相信你可以處理好的。如果你男朋友真的愛你,或許漸漸會理解你愛的不是他,而你可以把孩子給他,畢竟孩子是他與你生的。

第二個辦法,很明顯就是與z斷絕關係了,感情可以慢慢培養的,經歷一段生活後,或許能慢慢感受到你男友的深愛,孩子也是你們共同的結晶。

我只是建議,因為單從你的敘述中,我不能分辨出誰真心誰更愛你,如果說都最愛你,那麼你也可以試探,看誰更愛你,你對你男友說,我真正愛的是z,如果你愛我,就請你放開我,看你男友的態度;然後問z(當然不是同一時間,是在合適的時機),說你跟男友無法分開,你也是喜歡你男友的,如果你愛我,就當我是個美好的回憶吧。看z的態度,從他們的態度上,或許你能感受到誰是更真誠或者說更單純的愛你,僅僅是愛你那種,那麼就選擇他吧 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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