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代加工的會計處理,如何交稅,委託加工雙方的會計處理及相關稅金

2021-03-28 01:57:05 字數 3460 閱讀 5903

1樓:匿名使用者

委託加工是企業常見的一種經營方式,所謂委託加工,是指由委託方提供材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收取加工費和代墊部分輔助材料加工的商品。不論是工業企業,還是商業企業都可能發生。這其中按委託加工的貨物分為是否徵收消費稅,而徵收消費稅的貨物又分為收回後直接用於對外銷售和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在會計和稅務處理上都有不同的方法。下面分別加以介紹:

一、委託加工不徵收消費稅的商品

某商業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中秋節前委託某食品廠加工一批月餅於對外銷售,向受託方提供麵粉、豆油、白糖等原材料價值12000元,受託方為其加工成月餅成品一批,共收取加工費和輔材料費共6000元,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稅額1020元。應作會計處理如下:

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10000

貸:庫存商品 10000

支付加工費和輔助材料費用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6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20

貸:銀行存款 7020

收到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委託加工產品時:

借:庫存商品 16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16000

二、委託加工應稅消費稅產品收回後直接用於對外銷售的:

某商業企業委託某工業加工企業加工實木地板,準備加工收回後用於銷售。一共向工廠發出木材28000元。加工過程中向企業支付加工費9000元,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

受託方無同類產品。應作會計處理如下:

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28000

貸:庫存商品 28000

支付加工費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委託加工物資  9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530

貸: 銀行存款 10530

受託方代扣消費稅時委託方會計處理如下:

借:委託加工物資 1947.36

貸:銀行存款 1947.36

[(28000+9000)/(1-5%)*5%=1947.36]

收到加工完成驗收入庫委託加工產品時:

借:庫存商品 38947.36

貸:委加工物資 38947.36

三、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後用於連續加工應稅消費品

某工業企業,委託另一工業企業加工化妝品收回再加工後用於銷售。受託加工企業同類化妝品售價為每瓶12元。企業共發出原材料價值30000元,支付加工費12000元。

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共收回化妝品7000瓶。

會計處理如下:

發出材料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30000

貸:材料 30000

支付加工費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12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040

貸:銀行存款 14040

受託方代扣消費稅時委託方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25200

貸:銀行存款 25200

受託方有同類消費品時,按受託方的同類消費品代扣代繳消費稅,應代扣消費稅:7000*12*.30%=25200

收回委託加工完工的物資時:

借:材料 42000

貸:委託加工物資  42000

關於委託加工物資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2樓:quite回憶

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用於繼續加工的,所納稅款按規定準予抵扣,消費稅計入應交稅費中;委託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直接對外銷售的,不再徵收消費稅,消費稅直接進入委託加工物資成本中。按照消費稅的有關規定,如果委託加工的物資屬於應納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應由受託方在向委託方交貨時代收代交稅款。

擴充套件資料:支付加工費及稅金 企業除按照加工費標準支付加工費外,還應按加工費的17%計算交納增值稅。 如果按稅法規定需要交納消費稅的,還應計算交納消費稅。

(1)委託加工材料收回用於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借:委託加工物資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2)委託加工應稅消費品收回直接銷售,

借:委託加工材料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3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繼續加工完成的消費品銷售時交消費稅,得把委託加工交的消費稅扣除,否則就會重複徵稅。

而直接銷售則沒有這個問題

4樓:喻諾蔣筠溪

受託方代收代繳消費稅,(60000+24000)/(1-30%)*30%=36000

,這是最後的答案!

關於委託加工物資交納消費稅的會計處理

5樓:僕淑善鹹

根據稅法的規定,消費稅的徵稅環節是在生產環節而非流通環節,也就是說生產多少就徵收多少。但由於消費稅實行從價計徵,而銷售額比生產成本更具有客觀性,所以,對於一般貨物來說,是在應稅貨物銷售時按照銷售額徵收消費稅。但需要強調的是,在銷售時徵收消費稅並不改變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徵稅的本質。

這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消費稅的納稅義務人只有工業企業,而沒有商業企業了,這一點與增值稅的普遍徵收原則是不同的。

對於委託加工收回物資,基於上述「生產環節徵稅」的原理,1.如果直接用於銷售的,由於收回的物資已在生產環節即委託加工階段徵稅,因此,在收回物資後到銷售時,已不屬於生產環節而處於待流通階段了,不再屬於消費稅應稅貨物了,所以,收回物資已交的消費稅應當計入收回物資的成本中。注意,由於收回物資的生產不是由企業自行完成的,因此不能將消費稅稅金計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而應當計入收回物資的成本。

2.如果需要用於連續生產的,那麼,包括委託加工階段和收回後的繼續生產階段,均屬於生產環節,應當就整個生產環節徵稅。所以,這時收回物資已徵的消費稅應當計入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以便在完成上述整個生產環節後,在銷售時計算應交消費稅時抵減已交的部分,從而避免重複納稅。

在這一點上,與增值稅的抵扣辦法有些類似。

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既涉及增值稅,又涉及消費稅的委託加工物資,如果委託加工人為一般納稅人的,那麼,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應當按照如下會計分錄進行委託加工業務的核算。

1.發出加工物資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原材料 等

2.支付加工費用、應負擔的運雜費等時

借:委託加工物資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等

3.支付受託方代收代繳的消費稅時

如果收回委託加工物資後,直接用於銷售的:

借:委託加工物資

貸:銀行存款 等

如果收回委託加工物資後,用於連續生產的:

借:應交稅金——應交消費稅

貸:銀行存款 等

4.收回委託加工物資時

借:庫存商品 等

貸:委託加工物資

至於收回委託加工物資後,用於生產、銷售等的會計處理,與一般業務的處理一致,這裡不再具體列示了。需要注意的是,收回委託加工物資後直接用於銷售的,在銷售時,無需再交納消費稅。

代加工產品成本應如何核算,加工企業的成本核算?

1 收到對方加工材料 單獨設定備查賬簿和有關的明細賬,核算其收發結存數額,按接受加工的物資應設定表外科目核算。可以設定 代管材料物資 受託加工物資 兩個表外科目。借 代管材料物資 貸 受託加工物資 2 加工生產 借 生產成本 受託加工 貸 原材料 貸 應付工資等 3 加工完工產品 借 受託加工物資 ...

關於應收股利的會計處理,關於應收股利的會計處理

前面一個是權益法,後面一個是成本法。當認為是被投資企業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投資發生之前的收益應該衝減投資成本,也就是衝 長期股權投資 損益調整,如果宣告發放現金股利的是投資發生之後產生的利潤,應該當做投資收益入賬,具體怎麼分辯所分利潤是投資之前還是之後詳細看一下書上的例子,這兩個會計處理是因為對長期股權...

關於委託加工的賬務處理委託加工物資業務中委託方和受託方的賬務處理該如何做

發出加工材料時 借 委託加工材料 貸 原材料 支付加工費時 借 委託加工材料 借 應交稅金 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貸 銀行存款 加工完畢收回時 借 原材料 或產成品 貸 委託加工材料 委託加工,是指由委託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託方只代墊部分輔助材料,按照委託方的要求加工貨物並收取加工費的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