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和女方系相親認識,後發生關係,女方主動,幾天後訂婚,交禮金和金器,後又因為有小孩而結婚

2021-03-25 03:23:51 字數 608 閱讀 5435

1樓:撇在路邊

會保護孩子,調解。

時間不夠,法院會認為你們的關係還沒有完全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的條件不是很有利,對孩子來說也不好。

不管誰出的錢,她都有權利分你財產一半,除非她放棄或者有過錯。

找她好好的談談,實在不行,再分居,解決。

中間你們分分合合的不算分居。

如果有複合可能,建議為了孩子,雙方做下犧牲如無可能,還是雙方坐下來談談的好。所謂好聚好散

2樓:匿名使用者

6個月未在一起就視為「試離婚」,和離婚也沒什麼差別了!

3樓:淡淡啶嚀

閃婚多數不好,因不瞭解。

4樓:鳳舞九天

會等小孩一歲才會判決

5樓:_文仲哥

閃婚傷人又傷己呀....

沒有結婚證,沒有發生關係。男方起訴女方,要女方歸還彩禮錢,請問彩禮錢包括哪些

小額贈予的禮品不算,一般是大額的聘禮 聘金,給了多少雙方家長都應該清楚。人家花在你身上的所有費用 結婚沒辦結婚證,舉辦了婚禮同居兩年,現在男方起訴女方要求返還全部彩禮錢和男方兩年的工資,女方該怎麼 如果什麼不想要,就直接有人 無理取鬧,此問題包含兩個問題,一是民事問題,按照中華傳統習俗視為正式結婚,...

我和女方訂婚啦但沒發生關係我要求退婚女方不返還彩禮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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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親見面認識了男朋友,才月就發生關係了,之後就不理我了!我很氣憤

相親事是有責任的敢睡你就敢娶你,就是要看你人了不會改變人家也不會娶你的,希望我明白我的意思啊,如果睡了你說做朋友不娶你,你會不會拿刀砍他?你不會你家裡都會處理事情,相親都是雙方認識的才敢介紹的,你好好經歷一下什麼都知道了,自己外面找的事情沒有多大相親東西喜歡中意相一個睡一個也沒問題,相親如果人家不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