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所有已婚的朋友問題 當已婚男人在外面已經有固定的情人,他的婚姻是否最終會走向離婚

2021-03-23 15:35:30 字數 5810 閱讀 6229

1樓:文藝公子爺

不絕對,固定的情人,也許他們是相愛的,彼此不會去傷害雙方的家庭,家庭的親情很重要,也許他們真的很單純只是一段時間或很長一段時間的愛情長跑!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因為這個男人在外面有情人就否決他,要看他個方面的情況,如果他對自己的家庭很上心,那麼另當別論,如果是個渣,還是離了吧。有些男人多情但又專情,不好說的。婚姻怎麼走應該由當事人決定,旁人只能給個建議。

3樓:百度使用者

會的,這樣對你的妻子不公平既然過不到一起那就分開和情人在一起吧。互相都不折磨,偷偷摸摸還不如光明正大的在一起,希望你能有一個好的歸宿,祝你好運,加油吧!望採納喲哥哥

4樓:由你笑哈哈

1,你要從男人說起,只要他把家放在第一位,就是隻是玩玩而已。2.如果他把情人放在第一位,那就是放棄了你

5樓:百度使用者

也許是有事情,如果你老公還有點愛你.女人不要太多疑了,除非有證據.假如是真有情人長痛不如短痛趁自己年輕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情況下會最終分手,至於具體的情況要看2個的感情和責任,女的如果很愛這個男的,而男的也可以擔當這個家庭的責任,斷絕與那個女人的來往,可以選擇繼續這段婚姻,當然這個也需要很大的勇氣和包容,反之就離婚!

7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吧,現在有情人的人不多了去了,也沒見幾個離婚的,

8樓:靜候遠方家人

不會 固定的情人已經對她的位置無所謂了 都習慣了就不會想其他 這種情人或許也是一種真愛吧

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有些人還是愛自己的妻子,在外面的只是逢場作戲,玩玩而已

10樓:啊型xx信

會,因為他的情人是不會情願她自己處在這樣的位置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看這個男的想不想離婚,當然老婆的想法也很重要,這樣的婚姻確實很累很心酸。但是離婚就不一定了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好說。要是被老婆發現了那就危險了。沒有發現那得看男的愛不愛自己老婆

13樓:努力爭取吧

離不離婚關鍵在於男的更喜歡哪個

14樓:秋葉

妻子知道後,一切回到解放前!痛苦不已,誒,何苦當初!

15樓:八中的雪

絕對不會,因為他還顧家

16樓:匿名使用者

各一半,夫妻還是原配的好

17樓:匿名使用者

差不多自己找的除非女的不在乎

18樓:百度使用者

因為他是土豪,或是**,家的野的都要要。

問所有已婚的朋友一個問題:當一個已婚男人在外面已經有一個固定的情人,而且,這個男人在情人的事業上 100

19樓:廣寧謝

婚外情本來就是不對的,如果婚姻本身已經無法挽回了,就早點處理妥當吧,婚外情三角戀是很危險的,萬一一個人鑽了牛角尖,後果可能很嚴重,前段時間網上不是還**了因為三角戀見血的事情嘛,所以如果找到了自己的真愛,就好好珍惜,不要做不道德的事情,最後,還是祝有情人終成眷屬咯,好好珍惜真愛

20樓:上獵人

主要看男人的個人魅力了。現在有很多一個男人有不止一個女人的。

21樓:愛一個人好難

如果那男的不改,終究有一天會離婚

22樓:匿名使用者

具體事情具體分析。看情況才好給你分析

23樓:小智印象

也許遇到的這個女人真是他用心愛的吧

24樓:匿名使用者

沒得說最後肯定會離婚,女人在這些事情上很小氣的,除非你的能力能大過老婆的肚量,

25樓:傳真老仙

85%離,10%堅持,5%不離

26樓:一世情緣

只要你們互相包容是不會的

27樓:經年錯不訴離殤

說不好 這要看情況

一個已婚男人在外面有了情人他的心理會是什麼樣的呢

28樓:王京木辛

肯定是又開心又害怕

害怕被老婆發現

開心是有了新的體驗

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29樓:廖明明

重婚罪與非罪要區分重婚罪與臨時姘居。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姘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

如果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已婚男與未婚女是以夫妻名義或者在外人看來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都是構成重婚罪的。

關於孩子:《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二條規定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與就是說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子女撫養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子女撫養權益。

30樓:五年後的之後

不一定。如果雙方並沒有以夫妻關係同居或者領取結婚證,則不可以算重婚,或者只是***或婚外情。既然是孩子的父親,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

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

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係。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規定的原則,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

2、客觀要件

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又與他人結婚,

包括騙取合法手續登記結婚的和雖未經婚姻登記手續但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事實婚姻。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3、主體要件

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係;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要件

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如果沒有配偶一方確實不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的,無配偶一方不構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則構成重婚罪。

重婚的動機是多種多樣的,有的是喜新厭舊;有的是出於貪圖享樂;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動機不影響重婚罪的成立。

犯罪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擴充套件資料: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稱為姘居。

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修正後的婚姻法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則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規定。在適用這一禁止性規定時,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重婚的區別。重婚系是以夫妻關係的名義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不是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與那些應由道德規範調整的通姦、婚外戀等行為相區別。通姦是指雙方或一方有配偶的男女,祕密、自願發生兩性關係的行為。婚外戀則泛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

通姦、婚外戀都屬於有悖社會主義道德的行為,

一般由道德規範調整。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則屬於婚姻法禁止的違法行為,行為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後果。婚姻法不但在總則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而且還在其他章節的相關條文中規定了這一違法行為的法律後果和法律責任。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重婚是破壞國家婚姻制度的犯罪行為。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司法實踐中,同時還可以處以重婚者向無過錯方予以損害賠償。

事實婚姻有可能會構成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這是對重婚罪的界定,據此,重婚罪有兩種情況,是本人無配偶而與他人結婚;名副其實的重婚,對本人來說並不構成重婚,但因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就成為重婚罪的共犯。

當然,相婚者在不知對方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之結婚並不構成重婚。堅持對包括雙重事實婚姻在內的各類事實婚姻均應治罪的認識,現階段還有其實情考慮:其一,事實婚姻在廣大農村還是較普遍的現象,尤其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邊遠山區,事實婚姻佔有很高的比例。

事實重婚是敗壞社會風尚的最嚴重的汙染之一,如果法律對事實重婚不予打擊,無疑是對毒化社會風氣的行徑的容忍與放縱。其二,改革開放以來,經濟迅速發展,使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其中一些思想意識不健康的人便飽暖思淫慾。有的棄家別子,

另尋他歡,包二奶現象大增,如不以重婚論,會更加嚴重地衝擊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係。其三,從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考慮,離婚、重婚使婦女、兒童無家可歸,更不利於對兒童的教育。

31樓:匿名使用者

1、重婚罪的定義:《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的認定:一是有配偶又與他人領結婚證的;二是有配偶雖然沒與他人(她)再領結婚證,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的。或者明智他人有配偶、仍然與他人又領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同居的。

3、一個已婚的男人在外面又跟另一個未婚女人生了一個孩子,而這個男的並未離婚,這算重婚罪嗎?:

(1)如果這男人和那女人又領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

(2)如果他們沒有再領結婚證、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即使生了孩子 ,也不構成重婚罪,只是違反《婚姻法》的違法行為。

4、關於孩子:孩子是男人和那女人的共同子女,如果孩子已經超過2週歲且男方的撫養條件優於那女人,男人可以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ps:不知道樓主是什麼意思,如果還有問題請繼續追問

32樓:蔬菜沙拉果醬

明知對方有妻子有孩子,還要去犯賤的和這個已婚男人生孩子,你是丟你父母的臉,還是本身就不知自尊自愛!你沒男人了嗎,非要纏著一個已婚的男人,有沒有想過,你爸爸找了別的女人**生一個私生子 你什麼感受,你的媽媽會怎麼樣,外面那個生私生子的有幾個過的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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