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我把母親留給我的遺物一條金項鍊以舊換新了,現在又後悔了,請問我可以追回嗎

2021-03-23 02:31:12 字數 6082 閱讀 5571

1樓:帆_曦

已經是一年前的事了,於情於理,你都追不回了。這不是你可不可以追回的問題,是你還有沒有可能追得回的問題。

對於你來說,或許很重要,但對於對方來說,也只不過是不重要普通的項鍊而已

戀愛時送的首飾是贈與還是彩禮

2樓:蕭伯納大師

千百年來,這種封建禮法已在我國民間根深蒂固,並逐漸演化成民間習俗,代代相傳,在我國鄉村至今仍普遍存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於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

由於司法解釋中引用的「彩禮」是一個非法律概念,在處理彩禮糾紛的司法實踐中首先應正確理解把握彩禮的實質涵義。 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從法律角度審視彩禮給付的目的,我們不難發現彩禮的目的,是彩禮予以返還的一個基本條件。「作為給付彩禮的代價中,本身就蘊含著以對方答應結婚為前提。

如果沒有結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時彩禮如仍舊歸對方所有,與其當初給付時的本意明顯背離」。司法解釋規定彩禮予以在一定條件下返還,在法理上體現了對對價行為公平性的保護。 對於登記結婚之前給付的彩禮,登記結婚之後,仍可返還的,最高院在《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一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對於登記結婚之後給付的彩禮,《解釋(二)》中並未對此作出明確規定,從彩禮的法律關係分析,屬於一般的贈與,但其贈與目的的現實性仍是希望男女之間建立穩定的婚姻關係。因此筆者認為可根據彩禮的具體流向分二種情況: 1、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

應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受贈的財物無特殊約定,應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男女雙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據最高院2023年《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5條規定,考慮財產的**予以合理分割。如果雙方婚姻持續時間短,並且給予彩禮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難的,可根據上述規定的第8條規定精神處理,分割共同財產時給予生活困難的一方適當傾斜。

2、彩禮由一方家庭佔有的。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算是贈與了,不是那個彩禮,彩禮是在約定雙方父母見面之後,準備商討結婚的事情,當時所給的錢,才能算作是彩禮的。

在戀愛期間男朋友不願意為你買首飾,他是愛我嗎

4樓:1三火

給你花錢不一定

是真的愛你,不給你花錢也不代表他不是真的愛你,看一個男人為不為你花錢,你要看他的家庭條件和經濟能力,如果你希望他給你送點禮物,可以向他袒露你的心聲,在他能力範圍內的,我相信他愛你,也不會拒絕的

5樓:巨集兒姐姐

一般確定關係以後會幫你買吧,比如說訂婚了,做為一種儀式,男方會給女方購買首飾。平時可能會給你買些小禮品之類。當然這也要看男的經濟條件和平時的花錢風格。不能以此來判斷他愛不愛你。

6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以這個來衡量愛不愛

7樓:後來的愛

難說,有時候愛你是在心裡,如果你非要那物質來談愛不愛你,那我只能說你太俗了。

8樓:騎大馬駕駕駕駕

以錢來衡量,你愛他麼?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跟他在一起是不會幸福 我們女人都希望未來的老公疼你愛你

10樓:匿名使用者

愛吧,我都結婚了都還沒的的

11樓:學拉麵樂園

要麼是關係還沒觸到他為你捨得買首飾的程度,要麼是他沒有那個經濟實力,也不能完全拿錢去衡量你們的感情。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買首飾並不代表他不愛你!

女兒的戀愛2第四期徐璐走進首飾店的英文歌是什麼?就是you can什麼,into my heart

13樓:匿名使用者

覺得你倆就在出軌的邊緣。這個結過婚的女同學現在很明顯是打算出軌了。不知道是家庭不幸福還是人品本來就水性楊花,結婚了還和你走的很近,對你的要求都有求必應。

邀請你去她家,去你家吃飯,和你約會,要**就給你發**,你明確的說想她了,她也沒有拒絕你,跟你聚會她有的是時間,這就是在估計你再往前走一步,跟她玩地下情。你的想法很對,只希望她幸福,你沒有越雷池一步,但是你倆總聊天又經常見面,倆個人都知道不可能是友誼,所以你倆只差一層窗戶紙,捅破了就出軌了。所以你雖然喜歡她,但是也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

男女談戀愛 男方自願買的金銀首飾,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賠錢不要金銀首飾,女方該賠嗎

14樓:信緣

男女戀愛,買金銀首飾,肯定是以結婚為目地的。就是定情信物。就象合同定金似的。分手了,合同沒完成,女方提出的,應該退回。金銀首飾在退,要錢不合理,不在了只好退錢。

15樓:我本仁慈→方

都說自願了 你還能換錢?看數額大小 能要回來就要 要不回來 也沒辦法 是你會賠錢嗎 等於就是自己花錢買首飾 還不一定是自己喜歡的 能拿就拿 拿不回來大度點吧

16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要的,現在網上都在說男女交往沒真的確定關係最好在相處中實行aa制,避免結親不成反成仇

17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當時怎麼就能接受

和男朋友談戀愛五六年了,並且一直異地,現在打算結婚,可是他連結婚首飾都不準備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得看你們平時相處的基礎是什麼了,雙方有什麼地方能讓大家滿足想結婚了呢?基礎穩定的,結婚像徵物是次要的。

或者禮物他會在某個驚喜時刻才拿出來呢。

19樓:向大家請教了

首飾不是各自準備各自的嘛,他不準備自己的就不帶啊

他不買的理由是什麼,也許他家就沒有買首飾的習俗呢

20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不準備吧,只是還沒到時候,或者他想給你一個驚喜呢!

我的嗎啊! 那這是什麼態度啊! 結婚這麼大的事,一輩子就一次, 他這個都能幹得出來啊!

真是的! 你覺得他這麼做是真的愛你麼?是心裡只有你麼?

換我絕對忍受不了, 就算結婚了, 以後一想起來那都是遺憾, 都是人生的一個敗筆, 他要是真的在乎你, 怎麼會堅持不買呢!怎麼還會和你吵呢! 真搞不懂他怎麼想的!!!

現在首飾也沒多少錢,又不買百八十萬的鑽戒。 你是當事人,知道他當時的表情態度語氣, 自己好好想清楚吧。 莫要後悔終生。

2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吧,都要結婚了,這些事都沒商量過嗎?

這種問題沒辦法的,看誰願意妥協咯。

你想要他還是想要戒指?

兩個人生活就是互相妥協。

這個世界很多好東西,我們不可能什麼都可以得到。

22樓:說得很明白

能夠異地相愛五六年真的不容易,既然打算結婚了,平淡也好,富貴也好,只要兩個人是相愛的,能夠在一起已經是很幸福的了!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想要的愛情故事罷了!也許他早已準備,即使沒有,那麼我想問的是,你需要的是物質,還是他的愛?

愛情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簡單的就不美嗎?

如果他真的沒有準備,你自己可以行動嘛!為了這段纏綿的愛情,不需要奢侈的婚禮,不需要昂貴的對戒,只要倆人相依,不是很好嗎?唐鈺珠寶店,「纏綿的愛」情侶對戒,介紹給你吧!

希望你們的愛情繼續纏綿下去!

23樓:慢風景區

既然準備結婚了,那這些首飾他自然會去準備的。只是男人大大咧咧的沒女人心細,你可以陪他一起去挑。

24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愛他 就算。。。唉 主要看你的感受了

25樓:厲害的大趴趴

真心想結婚的話首飾什麼的無所謂吧。我年初結婚的。什麼首飾房子都沒有但是我們兩個現在過的很幸福啊。從來沒想過首飾什麼的。

戀愛前買給女方的金飾,在分手後怎樣要回。我給了他家一萬多外加手飾六千多。我只要五千元加首飾!該咋要

26樓:匿名使用者

戀愛前給女方買的首飾,在分手後先考慮該不該要回,是什麼原因導致的分手,如果過錯方是女方,理應該要回,如果過錯方是南方導致,就沒有要回的理由,不管你給了對方多少首飾。如果女方錯造成,你大可直接了當的要回,沒有什麼可以顧慮的。

27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去她家,找她父母呀,及時止損。

28樓:伊慧啊

夢見喜歡的人和同學結婚,觀察的細緻能讓你獲得機會。這兩天你若能從對方的神態上把握到他的情緒和想法,你這兩天就成功一半了!以工作/學業的名義約請喜歡的異性,會有不錯的效果哦!

戀情方面,你表面的態度有些含糊,曖昧的路線更讓你感到刺激,但在心底裡,你很清楚自己的感覺哦。,可能你對他還是忘不了的,都說年輕時候喜歡的人會喜歡一輩子,可能你也畢竟戀舊所以就產生了這一系列可怕的下鄉,所以誰啊,女人要對站好隊要不然可能會傷心欲笑

29樓:柒柒柒苒

直接去她家,找她父母呀

戀愛不成送出去的首飾和錢能要回來嗎

30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也不可以要,這是你追求過程中的成本及代價,是屬於正常支出,如果你去要,那麼你就被定為是小氣的男人,或者是渣男

31樓:丶宿主

能要得回來,但不支援你去要,會損壞你在別人心中的形象。畢竟人活在世上就為了舒適,面子,尊嚴。所以不要這麼做免得找到不愉快

32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對方是個不愛財的會返還的,你試著要,如果她不給你也沒辦法,因為當初是你贈送給人家的。

33樓:天枰

法律上是不能的,如果強制取回將面臨法律責任

34樓:手機使用者

送出去的就算了吧,要是那個女的會做人,會知道怎麼做,否則你也不必遺憾,因為你知道她是這樣的人了不值得你付出,不過我覺得男人應該大度點

35樓:高昌吉利

可以要回來,那是定婚信物,婚姻不成可以取回,但要有證據說明是你送的

和女友是自由戀愛,談了四年了今年打算訂婚,什麼都準備好了,彩禮 首飾都買好了,訂婚那天趕往女方家裡

36樓:匿名使用者

沒辦法,這種事情,很多家庭都遇見過,唯一辦法,就是女方必須跟你一條心,你們兩個人採取慢火燉青蛙的方式對待此事,2方父母這個時候情緒態度都很強硬,你們唯有以柔克剛採取不表態的方式,首先你們2人不能急,讓老人感覺有氣力也沒出發,拖下去,最後雙方父母會妥協的,但是你女朋友能否跟你一條心這很難說,畢竟這個浮躁的社會大環境的涉及到錢的時候,人有的時候就不是人了。

37樓:匿名使用者

麼麼,好複雜,到底是誰結婚,才結婚就這樣,好好和你爸說說,這是你的人生大事呢,你一輩子的事不要為了這麼點小事鬧翻

38樓:單于夢醽

這種事總是要有一方先退讓的,如果你真的很愛她,那就和家裡人商量一下,退一步吧,在這麼說對方也是個女孩,她家裡把她養這麼大到最後還不是嫁進了你們家。

39樓:怪獸打超人

暈倒。男方認個錯吧。畢竟人家把女兒嫁給你

40樓:小賈和小賈

主要看你和你物件了,你去勸她媽,她來勸你爸,這樣大人都不好發火

41樓:匿名使用者

當著大夥的面給她6萬6.完事後叫她退回3萬給你。

42樓:hhfj繁花似錦

怪媒人,要媒人給另外的錢,你只給三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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