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要不要將對方送的禮物互相歸還

2021-03-21 21:48:41 字數 6292 閱讀 1951

1樓:py可可

我覺得分手以後,還是要將對方送給自己的禮物歸還回去,但比如一些日用的就算了,什麼口紅啊之類的我覺得沒有必要還回去,但是比如一些貴重的,但是你已經用了之類的,可以折成錢給對方,這樣子就像是你買回來的,首飾之類的過於貴重的最好還是還給對方的好。

很多女生在戀愛以後,總是習慣性的找男生要禮物,我總覺得兩個人只是戀愛,平時對方請吃個飯,或者是過節的時候送個小禮物就已經很不錯了,就不應該再去想著對方還應該送人自己自己想要的奢侈品,畢竟那些東西你讓對方送了,就有一種要的感覺,而戀愛裡就不應該花對方太多金錢,你要太貴重的東西,看起來戀愛就不是單純的。

當然如果你要了以後,等到分手的時候,要麼你把物品還給對方,要麼你就把錢給對方,不然這些東西我相信陪著你,你也會覺得很不好意思,畢竟這是前男友送的,每次用起來,你可能也會想起前任,而下一任男友如果看到你還用前任送的東西,可能也會不開心,所以要麼你買斷,算是自己買的,要麼就是你把這些東西還給對方,這樣就是互不相欠了。

2樓:月亮奔我而來

不需要,只要不是過於貴重的禮物,送出去了就已經是別人的了,分手後也可以留作紀念,不需要歸還。

3樓:fs莫離

我覺得也不需要吧,既然是對方送你的。分手了還是就留著吧,可以當做一個紀念,也不會讓對方太尷尬。

4樓:淘客旅途驛站

沒必要吧,既然那個時候是心甘情願送的,自然分手後也就沒有要還回去的理由,如果自己實在不願意看到,可以徵求一下對方的意見,如果他還要,就還回去,如果他不要,我們直接扔掉就可以了。

5樓:memories丶羽

這個其實是不必的 ,既然送出去了禮物了 分手了又何必要回來 ,顯得自己非常小氣

6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得看你個人吧,想還就還,如果不想見到的話就扔掉,其實也沒什麼的,之前我也會扔掉的,眼不見為淨但現在覺得留下來也挺好的,可以記錄下自己的感情.

分手後要不要把彼此送給對方的禮物還給對方呢…

7樓:匿名使用者

想留下也可以留下如果不想留可以還回去,也可以要回來但是如果對方想做紀念留下也未嘗不可畢竟那是一段回憶,是有過程的

8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地方放著吧,想的時候拿出來看著禮物回憶,然後哭一下。最後 施主,皈依我佛吧

9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自己的選擇了,留下是一種記念也可能會是一種傷害,看你看它的哪一面了

分手後,需要把對方送的禮物全還回去嗎?

10樓:王倩

是,已經傷對方傷的很深了,難道還要還回禮物在狠狠的傷彼此一把嗎?那樣你們雙方是不是太殘忍了,禮物只是外在的,在對的時間收到,就讓它停留在對的時間吧!分手後,你可以把這些禮物收起來或者隨自己怎麼處置,但最好不要在還回去了。

物以非物,人以非人,禮物不再是原來的禮物,人也不在是當初的人,既然分了,在分的那一刻其實一切都過去了,曾經的美好,爭吵,或者記憶等等都遺忘吧,隨著時間的變遷,一切在哪個點之後都是過去式而已。

11樓:任性的公貓

不是,不同禮物意義不同。

1.手錶

天天見,時時見,分分秒秒見,分分秒秒陪著你,表是另外形式是鍾,擴大的想就是鍾情於你了哦,手錶還可以結實為和時間相處啊,

時間也是你們需要的東西吧,時間看清楚你們是否相愛啊2.風鈴

如果你是男孩子,女孩子送你風鈴的話

那就意味著……分手。

其實風鈴還有思念、想念的意義。

不過最好不要隨便送人風鈴。

總歸意義不太好,

自己買給自己倒是可以

掛在通風的房間裡有種憂鬱的幸福感傷

3.打火機

打火機代表火, 火代表激情

代表暗戀

4.圍巾

1.纏住他/她

2.給他/她溫暖,表示你的關心

3.是一種溫心,細膩,大方的示愛手段

12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既然分手了 留著

戀人分手後曾經互相贈送的禮物是否應該歸還?

13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後我覺得應該首先反省一下自己,到底是怎麼回事,理智地反省一下,問題到底出在**。如果問題出在對方,那說明你是對的;如果問題出在自己這方,就應該想想以後不要犯同樣的錯就對了。想清楚了這些,人也就釋懷了,也才能輕裝上陣,才能以飽滿的熱情重新投入到工作和學習中去;沒有必要急著找一個什麼什麼的,緣份這東西不是說來就來的,只要你努力了,該你的東西永遠都是你的,不是你的東西強求也沒什麼意思。

總之,生活對每一個人都是公平的,抱怨人生於事無補,正所謂「世上本無事,庸人自擾之」,機會總是留給那些有準備的人,努力加油!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我回還,要不就扔了個,我覺得沒有必要留下來

以後你的戀人看到會很不舒服的

15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怎麼想了,如果你覺得根本不應該跟他開始,東西留在你這更傷心那就給他.然後你還想留著一點跟他的回憶那就留著.沒有一定的規矩.當然如果是聘禮什麼的當然要給人家了.

16樓:匿名使用者

沒必要吧!必定你們相愛過啊!對吧!

婚外情人送的禮物分手後要不要還回去

17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婚外情是個很危險的事情。

不過樓主既然已經分手了,那就是萬幸。

如果禮物不是如何貴重,就不用還了,避免節外生枝。

望樓主珍惜婚姻。

18樓:落小妍

要是很貴重的話

那是需要退還給人家的

你們的關係也不是正常的

不要留下任何痕跡

還給人家

19樓:逹題大師

這個要看你覺得他對你有沒意義

分手後該把對方送的禮物還給他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很貴重的東西一般是要還的

但是是你們的回憶啦,有紀念價值的再還給對方,對方會很傷心的

掉了更好吧,自己也不用回憶起,也不用擔心要還給對方了,對方心裡也沒有不安啊

21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去買一個還給他呀!

22樓:先愛你一輩子

說句不好聽的,你要是身體給了他就沒必要還了,你應得的報酬!若是身體沒給過他的話趁早還回去,他給你送禮物不就是為了哄你開心從而達到上了你的目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可以給他說明 如果那個禮物還買的到 你可以買個 估計男的不會要 男的很愛面子 希望樓主採納

24樓:專屬你的資訊

你就乾脆和他說。。你就說你已經扔了。。。不要還了。。。不想和你見面。。

25樓:韻之雅禮品店

這個是不禮貌的,不要還了,很傷感情

分手後的情侶就一定要把以前送給對方的禮物都還給對方的嗎?

26樓:戳蟑螂

這種事說不清楚的``各人的想法不同,觸物傷心,所以歸還對方 在不情願的情況下分手,更慘``更不想看到以前情人的東西``這樣歸還對方是很正常的`` 兩個人你情我願的痛快分手,歸還信物的機率就少了``

27樓:匿名使用者

或許還會去他只想從低的忘記吧 或許他是恨死人家了吧 或許他是卜想看到難受吧 或許 或許 ···· 這真的很傷人 我也很討厭 為什麼要這樣丫

分手後你會把對方送的禮物還回去嗎?

28樓:魏啟

不會送回去,已經分手了,已經傷對方傷的很深了,難道還要還回禮物再狠狠的傷彼此一把嗎?那樣你們雙方是不是太殘忍了,禮物只是外在的,在對的時間收到,就讓它停留在對的時間吧!所以分手後,這些禮物你最好是丟掉或者賣掉,不要再還回去了。

物以非物,人以非人,禮物不再是原來的禮物,人也不再是當初的人,既然分了,在分的那一刻其實一切都過去了,曾經的美好,爭吵,或者記憶等等都遺忘吧,隨著時間的變遷,一切在哪個點之後都是過去式而已。

但是我們也不能留著前任的東西以及前任送的禮物,這不是戀舊,而是在玩火,在考驗現任的底線。若真想和現任好好過下去,就應該認認真真打掃自己的房子以及心靈,將我們的前任請出去,讓心靈騰出位置給現任住進來,將自己完完整整,徹徹底底交付給現任。

既然已經成為"前"任,那就應該讓他/她隨風而逝,不再眷戀,不再聯絡,就當彼此"死"了吧,這大概就是處理前任最好的處理辦法。畢竟,我們都要活在當下,和我們共度一生的,是我們的"現"任,而不會是"前"任,應該尊重現任的感受,把現任的感受放在首位。

所以我們可以把這些禮物丟掉,或者是掛到二手市場上買了吧,不要讓這些禮物影響你和你現任的感情。不要覺得現任心胸狹窄,不愛你的人才不在乎你家裡存了什麼,才不在乎你心裡還有沒有別人。

對待前任,就是要讓他/她徹底消失在自己的生活裡,不聯絡他/她,不保留他/她的任何東西。對待前任最好的態度,就是當對方已經"死"了,不惦記,不紀念,不留念。

29樓:人間西湖三月天

不會的,因為已經送出來的禮物是不能還回去的,所以我會選擇丟掉,這也是對彼此的尊重。

30樓:凌落

不會還回去,這些是在戀愛中的贈與,我會收藏,但不會還回去,當然我也不會索要我送出去的禮物。

31樓:被遺忘的守候

會的,分手就要決斷,不能藕斷絲連,把禮物還回去,就代表從此以後徹底劃清界限。

32樓:ying菲菲蟲

不會,因為我每段戀情基本上都是和平分手,分手了我們也還是好朋友,之前送的禮物當然也就沒必要還給對方了。

33樓:雙子好花不常開

我是不會的,如果對於我有用的我會繼續用,沒有用的就扔掉,但是不會還給他。

34樓:照明箱貨措施子

不會,可能也是因為禮物不貴重吧,是和平分手,而且你也送對方禮物了呀,覺得沒必要。

35樓:顏如宋玉

會。貴重的東西我會還回去,必竟現在賺錢不易,收下心裡也會不安,所以平時也不要互相送太貴重的東西。

36樓:匿名使用者

會,如果對方要的話我就還回去,不過我前任拒絕接收,說送了我的就是我的,他不會再過問了。

37樓:w王

不會,分手就夠難受了,再整理這些有回憶的東西豈不是更傷心,寄回去對方也會覺得沒必要的,多此一舉。

38樓:胖娜

會的,既然分手就要徹底分乾淨,沒必要再留著跟對方有關的東西了。免得看到東西觸景生情。

和前男友分手後要不要把他送的東西一併還給他?

39樓:罪魁禍首樂園

這要看自己怎麼想了,如果兩人是和平分手,那麼以前的禮物可以留下做個紀念,畢竟那些美好的時光是你們一起的經歷。如果,分手後,不想再與他有任何聯絡,那東西可以還給他,這個看你自己。其實,如果真的沒感情了,分手了,男生也不會在乎那些東了。

40樓:左阿涼

我覺得挺沒有必要還的,除非是太貴重的東西。但是我覺得分手了之後把禮物全部還給他會讓這個男生覺得很尷尬很沒有面子,搞得就像是他付不起這些錢一樣。你就算還給了他他又能拿這些禮物幹什麼呢?

難不成還留著繼續送給自己的下一個女朋友嗎?這顯然是不現實的。我覺得提出這個問題的人有一些想太多了,也有一些幼稚。

兩個人在一起肯定是共同都花銷了很多,給對方的禮物肯定也不少你和他在一起,他給你買了很多禮物,我就不信你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

如果你真的什麼禮物都沒有給他買過的話,那麼再分手之後你就可以計算一下他給你的禮物的總結,然後用相同的**去給他買一個東西,就是回禮吧!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我覺得這樣都比你把他的東西還給他,要更有禮貌一些。就算是你還給他了,可能你自己覺得這個行為很酷,可是對這個男生來說多多少少都是一點負擔,因為他拿你的這些禮物真的沒啥用,除了扔就是扔掉,他可能還會覺得你很莫名其妙,很裝清高。

除非你們兩個在一起的時候,你問他要了很多錢,那麼我覺得在分手之後倒是可以還給他,或者說,你覺得拿了別人的禮物,不太好,分手之後要還給他,那麼你也可以把這些禮物摺合成現金,全部還給他,這也比把禮物還給他好。不過就算是你折算成現金,還給這個男生,他也不一定會說沒那個男生會這樣說自己前女友的錢吧,也太沒有男人味了。那些說要把禮物還給自己前男友的,是不是把男生想的太小氣了一點?

分手後要不要再把沒送出的禮物送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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