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了,他欠我五千塊錢,打了欠條,這個我應該要嗎

2021-03-20 19:38:15 字數 4509 閱讀 7596

1樓:、青瓷裂

要,分手了以後他就是陌生人了

2樓:因蜜尋花

你要,要錢那是你的理由,你不要,那是你的另一半想法,(即然不做朋友)了,憑他的欠條可以要回五千元,他如要賴帳,你可起訴到法院!

3樓:匿名使用者

看情況,如果以前在一起時他出錢多,或購買禮物較多,就不一定去要,當然他想還就另當別論。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和是不是男友,分不分手沒有關係,給的可以不還,借的就是要換的,要不然為什麼打欠條?不用糾結這種問題的?望採納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他人不錯,算了,好聚好散。如果是渣男,快點要回來。

6樓:馮虛御風釣寒江

肯定得要的!這個男的,如果還算男人,就應該主動給,而不是等你要!他不主動給,起訴他!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也可以選擇上法庭,注意儲存好欠條,去影印一張,平時拿影印件出來,真正需要再拿原件,不然原件破了就完了。

8樓:曉棲

肯定要啊,五千,不是小數目,還有欠條也打了。自己掙得錢幹嘛白送給別人

9樓:匿名使用者

要,他欠了你錢,不管你和他現在是什麼關係,他還是要還你的

10樓:一花~一葉

絕對要,分手了就要斷的徹徹底底,留著欠條還幹嘛?留著看吶?一定要要回來,一大老爺們,還好意思花女生的錢~無恥

11樓:c_walker_小少

親兄弟還明算賬呢,不過你們交往時間裡他為你花的錢加起來多不多呢,自己琢磨吧

12樓:

當然要了,都和他分手了,就是陌生人,陌生人欠你錢當然要,一碼事歸一碼事,如果你是給他的就不要了。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讓他打欠條不就是想要嗎?還來問什麼?還有作為男人誰願意欠女人錢啊!要嗎你就別借他,要嗎你就別侮辱他!

14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應該可以要的,但我想你叫你男朋友寫借條給你,如果我是你男朋友也會跟你分手的,但一定會馬上還錢給你。

15樓:對薄荷葉茶青睞

當然應該就是沒有分手也要要。因為你有欠條

1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有欠條,那表示當時說好要還的,那就應該要!

17樓:

要一定要,你別去,把欠條轉給別的男式去要,這跟分手沒關係。

18樓:百度使用者

這個經歷我身邊有發生個不是一家人。金錢還是得分開算,但是有一個他不用還的問題,就是你對這點錢不重要,你非常的富有。

19樓:匿名使用者

那五千塊他有沒有欠了很久?他有沒有能力還這五千塊?你瞭解的他是不是賴皮的人?

如果他有以上三條其中一條,建議就不要糾纏了。因為浪費時間,還要不會。當花錢買教訓,下次看男朋友留個心眼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得要!兄弟之間,父子之間都要明算帳,何況是前男友!如果他有心還你,你很容易就要回,如果他存心不還你,那你也沒辦法。因為你們私下所籤的借條,沒有起到任何法律效力。

21樓:荒蕪在52度

你覺得應該要嗎?個人覺得你辛苦掙的錢本來就是你的,所以要回是理所當然

我跟前男友分手了。但是他還欠我五千塊錢。我現在沒錢用了。我可以讓他還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確定是借給他的嗎?如果是借在分手時就應該要回來。我認為、現在要沒有什麼不對,是你借給他的呀。

2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天經地義。不過如果不是特殊情況,一個男人為什麼會欠女人的錢呢?如果是個渣男,沒有欠條的話,會有點麻煩。

24樓:出門忘嗑藥

這要看這個錢是怎麼回事了,如果是你倆在談戀愛的時間共同消費的,那麼這個錢是要不回來的,如果是他借你的,並且打了欠條,這個錢就能要回來,他不給,可上法院告他。

2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都分手了錢怎麼能不還呢,可以管他要

2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了。不論你們現在的關係,只要欠錢就可以要求對方還錢的。這是你的錢,去要吧。

2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還啊,那是你的錢,又不是他的,而且你應該儘早要回來,要不然之後不知道會發生什麼呢。

28樓:凌根秀的同桌

可以,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且都分手了就不要要什麼牽絆了斷個乾乾淨淨

29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找他要,沒問題的

30樓:蕭新鑾

只要有證據,是可以追索的。

我和我男朋友放手了,說好分手費給我5000塊錢的,我怕他反悔,要他寫欠條應該這樣寫才有法律效應?

31樓:五百萬

什麼人啊···這個費用,沒人會支援····

32樓:匿名使用者

就寫借錢買手機,限定多少時間內還吧。

看了你下面說的情況,很同情你,又覺得無能為力。女孩,以後和品性好,認真負責的男孩談戀愛吧,情願閒著,也不要跟不好的男人。不要隨便,不要放縱。

我不是保守,只是告訴你,你是女孩,傷不起的,明白嗎?

33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人不要是你的幸福,男人就要找那種有責任心,有能力負責人的那種。

像你男朋友這樣的沒有最好,不用傷心,不用難過。5000塊拿不到也沒有關係,錢是可再賺的,要珍惜幸福。你重新的真正的幸福。

34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現在的愛情都是靠錢來衡量的麼?你們的愛情5000塊錢一斤?分手之前考慮好對對方到底有沒有感覺。如果兩個人都這樣的話。就是這樣愛情才越來越廉價。。。。

35樓:臭臭的

分手費得不到法律的支援的,不要什麼欠條,再者欠條這是不好說,你最好還是問他直接要現錢

和男朋友分手了,他說我欠他錢,他逼我打了欠條,請問這能生法律效益嗎?

36樓:莫斯哥的眼淚

你可以報警的……

畢竟他強迫你,你並沒有欠他錢啊

他要是以後一直強迫你怎麼辦

37樓:路路桑

能(你不能證明他強迫你,有日期,名字)。不能(你能證明他強迫你,無日期,無姓名)

3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能證明是被迫就是無效

39樓:

不生,也沒人看見你花他錢的

我欠別人3萬塊錢沒有欠條他起訴我有用嗎

40樓:依依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

41樓:上海王景林律師

法律依據: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一十六條 視聽資料包括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電子資料是指通過電子郵件、電子資料交換、網上聊天記錄、部落格、微部落格、手機簡訊、電子簽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儲存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和影像資料,適用電子資料的規定。

42樓:網友邦尼

你這種不要臉的人還配活在世上嗎?借錢還錢,天經地義,還好意思來這裡問我們

43樓:徐大蝦

那要看證據的 認證物證 取款記錄等等

44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你copy的確 欠了人家3萬元,你應bai當誠實du地如數還給人家。人家當初

zhi借錢給你,連欠條都dao不要,說明你在人家心中是有信用的。建議你不要為了3萬元錢,讓人家看扁了你。

2、如果沒有欠條,也沒有旁證(如見證人等),他去起訴你,他會敗訴的,因為這個案件缺少了關鍵證據。估計法院會因為他沒有證據而判他輸官司。

所以,如果沒有別的證據,而你又成心賴賬的話,他沒有別的辦法。但你得當心你家人的安全。這是忠告。

45樓:匿名使用者

你還錢了沒,還活著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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