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跟我爸媽說我吸毒了但沒跟別人說,但我沒吸,請問我可以

2021-03-20 07:18:15 字數 6002 閱讀 9441

1樓:宜品尚都

可以告誹謗。不過不管他是最好的。吸毒可以看出來啊

2樓:明月天界

樓主你好,這是絕對可以,那個人侵犯了你的名譽權,您可以提出讓他道歉甚至要求賠償精神損失費,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3樓:擬大豆米

可以先給予警告 告訴他這樣你是可以告他***的

今天我回家,我爸爸問我最近在幹嘛,我說我在上班,他說你是不是去吸毒了,然後一大堆話其實聽習慣了,但

4樓:a解你憂5憂也無

父親可能到了更年期!猜疑!不信任任何人!最好的辦法!先搬出來都冷靜一下!定時回家看看!

5樓:匿名使用者

清者自清!先把這事放下,振作起來!

6樓:聰明小哥時代

記住清者自清,幹嘛要分辨

我談了個女友,見了她父母和親戚,後來她因為其中有人說我吸毒,導致家裡人反對而分手。

7樓:省實驗_亮

首先,你是

否有證據證明是誰在什麼時候誹謗你?如果有證據的話才可以上法院.

其次,你是否受到了嚴重的物質上的傷害,如果沒有的話,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第三,你是否有足夠的社會背景或者家庭背景,如果不是的話,法院打官司你是贏不了的.

第四,你是否有足夠的經濟支撐和足夠的時間,如果沒有的話,打官司到將來是沒有前景的.

第五,僅僅是因為聽說你吸毒就相信你吸毒就跟你分手,你覺得這樣的女人將來能跟你過一輩子麼?

第六,是不是真的有人說你吸毒?還是僅僅是他們想要跟你分手的藉口呢?

如果以上六點你都想清楚了,你會有你想要的答案的.看出來你是個退伍兵了,對社會的瞭解還是太有限了.

有人到處亂說我吸毒,天地良心,我連毒品都沒見過,像這種情況,我可以告他誹謗嗎?

8樓:碎碎雨痕

***(刑法第246條),是指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犯罪侵犯的物件是自然人。

2、客觀要件

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並散佈某種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

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

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物件,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

二、認定

1、本罪與治安違法行為、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

構成***的誹謗行為,必須是情節嚴重的,而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必須侷限於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民事性質的名譽侵權行為,不僅在違法程度上輕於誹謗犯罪行為以及違反治安行政法規的誹謗行為,而且還具有以下不同:(1)***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

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而名譽侵權行為,即使所述的內容是真實的,但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揚的,公開了將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敘述的事實愈真實,愈會加重侵權的程度。

比如,為毀損他人名譽而揭人隱私,越揭得逼真,其侵權性質越為惡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40條規定,洩露並宣揚他人隱私,給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的,是侵害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2)法人、團體、組織不能成為***的犯罪物件。

而在名譽侵權行為中,法人、團體、組織可以成為受害者。如:散佈虛假訊息,誣說某工廠的產品質量如何低劣等,目的是以不正當的競爭手段搞垮對方。

這種行為即使造成了嚴重後果,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構成***。(3)主觀過錯要求不同。誹謗犯罪行為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而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行為。

此外,即使善意的檢舉、揭發、批評中有不實成分的,也不應以***論處。

2、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這兩種犯罪所侵犯的客體,都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不同之處主要在於:

(1)侮辱不是用捏造的方式進行,而誹謗則必須是捏造事實。

(2)侮辱含暴力侮辱行為,而誹謗則不使用暴力手段;

(3)侮辱往往是當著被害人的面進行的,誹謗則是當眾或者向第三者散佈的。

三、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犯本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這裡所謂「告訴的才處理」,是指犯***,被害人告發的,法院才受理,否則不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誹謗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群眾公憤的;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係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訴或不能告訴,人民檢察院應提起公訴。

9樓:花一樣的世人

可以,要收集到證據,一招致死他

最近違法了,我親戚來派出所找我的時候派出所的人說我有打架吸毒的前科,我以前沒有打過架也沒有吸過?

10樓:hbd冬暖夏涼

既然你沒有打架也沒有吸毒,派出所說你是違了什麼法呢!如果你確實沒有違法,你就不必擔心,積極的配合派出所調查,相信他們不會冤枉你的,調查清楚了會還你公道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沒有犯罪的前科,你可以提起復議申請,如果再沒有你只能調閱資料來處理啦。

12樓:裡了幾

如果你真的是沒有打架吸毒的歷史,你可以到行。政部門提起行政複議。或者是到法院起訴當地的公安局,應該是有人冒用了你的身份導致。

你的資訊被吸毒人員冒用了。從而導致你這些資訊記錄裡有違法的前科。

1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有前科,可以讓派出所調出檔案,你什麼時候在**犯了錯誤,你可以申訴

14樓:明天的朝陽

可能有人冒用了你的身份資訊做了違法的事情,或者有同名同姓的人給搞錯了,只要你確定沒有打架和吸毒,可以讓他們再核實清楚嘛!

15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有人惡搞你,讓你在親戚面前丟臉。

16樓:輪胎超人

那是他們搞錯了吧,申訴吧

17樓:匿名使用者

那你們有吸過毒沒有違法抓錯人了吧?重名吧!

18樓:你是最棒的

肯定是別人冒用了你的身份證,或者是他們搞錯了

我一個朋友容留他人吸毒,自己沒有吸,派出所把他抓走了,在看守所拘留了7天,取保候審出來了,怎麼一個

19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吸毒的人員怎麼說的了,你朋友所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所謂容留他人吸毒,是指給吸毒者提供吸毒的場所,既可以是行為人主動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動前來時被動提供;既可以是有償提供,也可以是無償提供。三是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四是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明知他人吸毒而為其提供場所。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0樓:成都娛樂

要看吸毒的人怎麼說了

21樓:百度使用者

也可能,一個月是偵察起訴批捕的公安刑訴期,案情複雜可以追加七天。七天後不批捕就放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你朋友怎麼說了。

我以前有吸毒史,請問可以出國嗎?

2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的。除非有重大案底。不然吸不吸毒與出國無關的,辦簽證的時候又不看你吸不吸毒

24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 有過前科就不可以了

請問我怎麼樣才能嚴懲對我惡意舉報的人。因為警察說這種情況報警不受理,舉報人的資訊也不能告訴我。法院

25樓:王偉

我的情況也和你一樣 我住在賓館被人匿名舉報說我有吸毒嫌疑 結果被派出所審查將近6個小時 又是化驗 又是尿檢 還做dna檢測 最後告訴我說你沒有事情 可以回家了 讓人非常憤怒 什麼法律啊 還有沒有人權的 要求派出所查明舉報人並處理舉報人 派出所不予理睬 也不給個說法 就這麼草草了事 找了檢察院和公安局都說不是他們管的 受了冤枉確無處申冤 這就是中國法制嗎?

26樓:百度使用者

你也去舉報別人找平衡倍

網貸欠了2萬,自己沒錢還,又不敢跟家裡人說,怕爸媽生氣,我該不該坦白

27樓:寶寶不哭了金牛

今天已經和家裡人坦白了 不賭 不吸毒 做生意信用卡欠債將近7萬 上班每個月的工資去掉生活開銷 完全不夠還款 沾上了小額貸款 拆東牆補西牆兩年 工資搭進去了 沒存款 錢還越還越多 已經15萬了 一個人扛不動了 晚上睡不好 擔心家裡人知道 吃飯也沒味道 坦白後 家裡人也沒說什麼 本人家庭也不是很富裕 一時半會也拿不出這麼多錢 但是一家人在一起想辦法解決這個事 比你一個人要好得多 父親越是關心的口氣說不要壓力太大 我心裡越是難受 感覺虧欠父母太多 已經下定決心不再碰信用卡和貸款 掙多少花多少 有多大能力做多大的事 樓主還是和家裡說吧 早點坦白 欠多少說多少 留下的尾巴是下一次進去的隱患 一次性結清 以後再也別碰了 祝早日上岸

28樓:匿名使用者

你才兩萬呀 趕緊去坦白 找個機會 跟爸媽約在一塊兒 想好說辭 態度一定要端正 向爸媽承認自己的錯誤 以後再也碰網貸 之後再和爸媽好好規劃之後一定努力工作 把這些自己花出去爸媽買單的錢賺回來 我也是這麼過來的 爸媽知道後沒打沒罵 看到我爸那無奈又不得不幫我還錢的情緒 那真的是鑽心的難受 事情已經發生了 不要選擇去逃避 你不是你自己 你有家人 遇到挫折和家人一起面對 度過難關 才兩三萬 人生這麼長 難不成要被這網貸限制一輩子?脫離網貸之後 千萬別再去借了 記住一句話,剋制自己 不要讓這些低階錯誤來左右自己以後的生活 量力而行 不要去想著超前消費 掙多少花多少 這樣你的生活會比你現在充實多了

29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現在有沒有賺錢還款能力,如有,你可以先跟別人借把錢還了,你再轉回錢慢慢還給人家,畢竟數額不是很大

第二,除非你有金主爸爸願意幫你承擔債務,那你大可放心不用坦白。但是金主爸爸是不是有其他要求需要你執行,我就不可得知

第三,如果是高炮,你可以選著不還,前提是你要準備好通訊錄被爆的高危。

第四,坦白,好好跟家裡人道歉並強烈表達自己願意悔改並且努力承擔這份悔改,好好努力賺錢

最後,如果你順利上岸,希望你不要在下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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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和你一樣的的情況,不喜歡和長輩說話,甚至見了長輩頭一低就夠去了,有時候見到熟悉的會莫名其妙的躲著.人家都我我太悶,不懂事.可是我喜歡和朋友同學說話,什麼都說.每個人的性格都不一樣,何必要改變呢?我喜歡我行我素,我想你也是吧。內向怎麼了 內向就一定要自卑嗎?想改變這種現狀,你就必須在自己擅長的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