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者會不會取消駕駛證,吸毒人員駕駛證如何恢復

2021-03-20 07:17:11 字數 3936 閱讀 6751

1樓:穆壽巖回虐偉

1.公安部下發《關於加強吸毒人員駕駛機動車管理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了正在依法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群**措施的人員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公安機關要對本省(區、市)駕駛人進行全面排查。

2.對駕駛人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的,當事人要在30日內申請登出駕駛證

3.當事人未主動申請或者被強制隔離戒毒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相關法規、規章,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2樓:何緒堯

一、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1、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2、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4、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5、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6、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8、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一、根據《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等法律、規章規定,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品,不得駕駛機動車;對發現屬於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的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駕駛證申請。

二、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和社群**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人員,除依法予以處罰、採取戒毒措施外,登出其駕駛證。

三、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已被登出駕駛證人員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屬於無證駕駛行為,將依法處以拘留、罰款等處罰;「毒駕」肇事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資料:人民網--公安部:登出14萬本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駕駛證

吸毒人員駕駛證如何恢復

3樓:古湖潮林

不能恢復,只能在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滿三年後重新申請辦理。滿三年後,可以到住地附近的派出所和醫院開具證明,證明三年內沒有再接觸毒品,經審查屬實的,才允許報考駕駛證的,通過考試取得駕駛證。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第一、二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4樓:小袋鼠

不能恢復,只能在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滿三年後重新申請辦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一)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構成犯罪的;

(四)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五)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五年的;

(六)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未滿二年的;

(八)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未滿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有第一款第五項至第七項行為之一的,在規定期限內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5樓:張鈺濤

從最後一次被抓放出來算時間,三年以上,才可以派出所開具證明,然後去市禁毒委申請取消動態管控,再去車管所申請恢復駕照。

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我國對駕駛證的定義為: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學習,掌握了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後,經管理部門考試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6樓:歡歡喜喜

吸毒人員駕駛證一般都是被吊銷的,不能恢復,需要重考。重考的條件是:

需要在徹底戒除毒癮三年以上,憑派出所開具的證明才可以向車管所申請辦理重考駕照 的業務。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機動車駕駛證;

(二)三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三年,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在老家看不到本人的身份

8樓:南宮雪心

只要戒了 就能正常換駕駛證,我們不體檢換證

9樓:qv同

可以申請換領新證,我們可以辦理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考試就可以恢復不一樣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吸毒人員不能恢復駕照呢?還有就是為什麼吸毒人員吸毒沒有開車也被登出駕照?

12樓:匿名使用者

我是2023年涉毒被判刑三年駕駛證被吊銷,2023年2月回來的,我報考駕校電腦登入不上,我應該這麼去辦理?

吸毒人員駕駛證登出與作廢有什麼區別?

13樓:王大聖灬

駕駛證登出可以恢復,作廢就不能恢復了。

駕照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就要被登出。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規定:

第六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死亡的;

(二)提出登出申請的;

(三)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四)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有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痺、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妨礙安全駕駛疾病的;

(六)被查獲有吸食、注射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行為,正在執行社群戒毒、強制隔離戒毒、社群**措施,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

(七)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八)年齡在60週歲以上,在一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或者持有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準駕車型,在三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一年內未提交身體條件證明的;

(九)年齡在6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準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週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準駕車型的;

(十)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被吊銷或者駕駛許可依法被撤銷的。

有第一款第四項至第十項情形之一,未收回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公告機動車駕駛證作廢。

有第一款第七項、第八項情形之一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機動車駕駛人蔘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綜上所述:駕照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就要被登出。但是,同時又規定:被登出機動車駕駛證未超過二年的,可以參加科目一個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可以恢復駕照。

14樓:鮦城人

駕照被登出要看處罰書是怎麼寫的,如果是因為肇事登出一般伴有禁駕期,過了禁駕期才能重新考試,如果是終身禁駕就考不回來了。如果是一般的違章登出,可以考試回來的。

機動車駕駛證連續三個記分週期不辦理審驗 或有效期滿不換證超過一年的,將被登出 。登出不超過2年的,通過科目一的考試合格後可恢復駕駛證的正常使用,超過2年駕駛證作廢。

吸毒者駕駛證怎麼處罰吸毒駕駛怎麼處罰

駕駛人屬於吸毒成癮未戒除人員的,當事人要在30日內申請登出駕駛證 未主動申請或者被強制隔離戒毒的,按照相關法規規章,登出其駕駛證。按 道路交通法 的規定,對毒駕的處罰較輕,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相比 治安管理處罰法 規定對吸食 注射毒品的處罰要重得多,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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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過吸毒史的人以後怎樣檢駕駛證,有吸毒史人員三年後駕駛證怎麼年檢?應辦理什麼手續?

不能檢,會被登出。根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車輛管理所應當登出其機動車駕駛證 一 死亡的 二 提出登出申請的 三 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提出登出申請的 四 身體條件不適合駕駛機動車的 五 有器質性心臟病 癲癇病 美尼爾氏症 眩暈症 癔病 震顫麻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