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和我分手了我給他要了5000元分手費,他給我寫的欠條,他一定會給我錢的,年底一次性給清,他給

2021-03-19 14:38:43 字數 6916 閱讀 9203

1樓:゛灬傑⒈攣

如果他愛你心裡有你就不會和你分手了,給你錢是買斷了你們的關係,你不應該跟他要分手費除非你也不愛他,難道你們在一起的就值這五千嗎,愛情是無價的,還是你跟他在一起是為了什麼分手費,還欠條,女人別作賤自己,自己好好想想當初和他在一起的初衷,是為了什麼。

2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這樣的糾纏不清,不值得,他都沒挽留你的呢,作為一個女生,最重要的就是對自己要好,要有尊嚴,既然都這樣了,還不如分了,這樣會遇到更好的呢

3樓:匿名使用者

算了吧,真愛你,會那現錢給你的,這藉口好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向他要錢,已經就不對了,還可能愛你

5樓:l即使説抱歉

我覺得不是,既然是分手費,那....

6樓:匿名使用者

我發現現在世界和平了,逗比,也越來越多了。

7樓:下了一夜雨

你不過把自己的尊嚴人品和過去美好的一切都變成了交易而已。

8樓:百度使用者

連五幹也拿不出。分了是你的福。

9樓:夢迴飄香

屁,你想多了,他不想給你錢了吧

10樓:惠燊冰

,心裡沒有你的別傻了

男朋友吃喝住用我的半年了,最後決絕和我分手了,我給他要了5000元分手費,他給我寫的欠條說年底一次

11樓:匿名使用者

合理。但是要他寫欠條,否則會賴賬,內容是具體借款之類,不能是分手費

12樓:匿名使用者

非常合理,就是要的有點少,你放心那欠條你一分也拿不到,連點忠誠和感恩都沒,還想拿到錢?你傻啊

13樓:彌勒的寶寶

我覺得很合理,因為他吃你的用你的住你的,這些可是開銷!平常他給你買過東西嗎??如果買過,,你可以等價算算。至於你要不要是你自己的事,因為那個時候你們是在談戀愛。

14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人不能要,他在有玩能你的感情嗎,錢必須要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年底,讓他現在拿出來,年底,誰知道會怎麼樣

我和我男朋友放手了,說好分手費給我5000塊錢的,我怕他反悔,要他寫欠條應該這樣寫才有法律效應?

16樓:五百萬

什麼人啊···這個費用,沒人會支援····

17樓:匿名使用者

就寫借錢買手機,限定多少時間內還吧。

看了你下面說的情況,很同情你,又覺得無能為力。女孩,以後和品性好,認真負責的男孩談戀愛吧,情願閒著,也不要跟不好的男人。不要隨便,不要放縱。

我不是保守,只是告訴你,你是女孩,傷不起的,明白嗎?

18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男人不要是你的幸福,男人就要找那種有責任心,有能力負責人的那種。

像你男朋友這樣的沒有最好,不用傷心,不用難過。5000塊拿不到也沒有關係,錢是可再賺的,要珍惜幸福。你重新的真正的幸福。

19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現在的愛情都是靠錢來衡量的麼?你們的愛情5000塊錢一斤?分手之前考慮好對對方到底有沒有感覺。如果兩個人都這樣的話。就是這樣愛情才越來越廉價。。。。

20樓:臭臭的

分手費得不到法律的支援的,不要什麼欠條,再者欠條這是不好說,你最好還是問他直接要現錢

男朋友和我分手了,已經五個月了,他當時吃喝住,全是我的,在我家住了半年,沒給我花過錢,當初分手時,

21樓:匿名使用者

欠條上說年底一次性結清就年底去哪唄,現在去要也可以,不過他應該不會給你

22樓:ab想往美好

就當買一次教訓,與男友相處時,在任何場合上需男生買單,不然男生會看輕女生

23樓:飛舞躍

可以呀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呀

24樓:匿名使用者

再等等吧,畢竟是當初說好的。。。就算做不了朋友,也別做仇人。

25樓:五爺的春天很冷

這。。剪不斷 理還亂

26樓:軍之魂阿兵哥

可以,問題他會不會給你

27樓:32396六廠

去呀,加油。我支援你

28樓:匿名使用者

有欠條沒什麼不可以的。應該要

我和我男朋友分手,他要我給他分手費,出於對他的無耐我給他打了欠條,現在感覺他在騙我,不想給他錢。... 30

29樓:小小的芬芳

這男的怎麼這樣啊?真好笑還經分手費先,這個是沒關係的,法律不支援這種分手費的說法了,你不用擔心,別理他,越早分手越好,跟這種人將來也不會幸福的

30樓:鋒行

他是男的嗎?這種人留在世上丟人啊

31樓:匿名使用者

分手費???就算是要也是他給你吧!

32樓:路低迷

不必擔心,這是蠻好笑的

33樓:匿名使用者

一腳踹死他得了......

34樓:冰妖狂舞

這位女士,你不用擔心。欠條是你無奈打下的,再說你不欠他錢。他這是敲詐行為,他不會去告你的,如果去告你就是自找苦吃。你可以實話實說,反而他要付法律責任的。

35樓:呂佩佩加油

他完全神經病嘛,你給他分手費??!!!他是男的不,你沒給他要,就賞臉給他了,還給你要,欠扁型

36樓:匿名使用者

告你是不會成功的,這種東西不具有法律依據

男朋友和我分手了,提出8000元分手費,他答應了給了會不會後悔。

37樓:劉巨帥

你們的感情就值八千塊?不知道你們為何分手,如果他做了錯事而你又不願意原諒,或許分手是難以避免,所謂的分手費其實也就是一方心裡過意不去,情傷不是八千塊就能治好的,我也不喜歡用錢來衡量感情,如果你擔心他後悔,就讓他寫欠條按手印吧。

38樓:alean瑞

他是否給你啊

就看他是否在撒謊了

他說的這句話,如果是他心裡的真實的話,那麼,這八千元,早晚都會給你要是他心裡認為這句話是哄你的謊話,那麼,呵呵,你不要指望他給你這筆錢了

3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分手,那就隨他去吧

40樓:懷中沒有貓

會不會後悔他都答應給你了

41樓:超怪皮屁妞妞

掏了錢不等於嫖了?!

男朋友和我分手了我給他要了5000元分手費,他給我寫的欠條,他一定會給我錢的,年底一次性給清,他給

42樓:只差一個採納

這你也信,,時間長了,你會找不到他,聯絡不到他,那麼這欠條也就是一張紙

43樓:隆冬的深淵

給錢並不能說明他還愛你

也許是心中有所愧疚所以補償

也可能是想和你撇清關係

44樓:匿名使用者

也許他就因為這區區五千就徹底看清了你,要是我和你分了也只能高興,興好看清了你

45樓:呵章魚

感覺你說話各種矛盾 給錢不一定是還愛你

46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要了分手費,說明你也不愛他,你何必還糾結他愛不愛你。

47樓:架火烤樓主

那肯定是不愛你了 不想欠你任何東西

48樓:匿名使用者

你該相信他的為了和你對他的瞭解

49樓:哥在囧途

不是的,應該是鐵定要離開你

50樓:來也沖沖大本營

跟你分清界限!一了百了

我跟我男朋友前段時間鬧分手他說誰先提出分手,誰就拿錢,我一氣之下給他寫了個欠條,我現在跟他和好為了

51樓:風輕雲淡心所向

欠條數目大嗎?這樣的男人不能託付終身,要麼想辦法拿回來要是拿不到數目不大就不要管他,讓他拿欠條去法院去,像你說的情況他連訴訟費都交不起

52樓:匿名使用者

你給他定一個標準要求,1:需要你有一個正常的收入。 2:你3年內買房子我們結婚,你目前是鼓勵他上進的唯一方法,還是不行就分開了

53樓:曲終人散

分手費只不過是一種形勢與政策而已不用管他

54樓:潘亦詩

拿錢消災呀,你現在還能怎麼辦

55樓:҉ 超越夢想一起飛

這男人 不行,一定要分了

男友 比我小几歲。我總擔心我們的未來。他說要寫張欠條,說如果他以後提出分手,就給我一定的分手費。。。

56樓:匿名使用者

很明確的告訴你,這欠條無效!

57樓:匿名使用者

絕對無效哎……不過如果按了指紋印,不曉得是不是有效的……

58樓:小米

哈哈,,無效的,。。我之前有在今日說法看過一場這樣的官司。。不過說實話,一起現在就要擔著冒風險的結婚,那還不如不結婚。。

要是真的很想在一起,那就結咯。離婚那是以後的事,還說不定會離婚呢。還不知道有沒有的事就沒有必要去擔心了啊。

再說了,離婚也是件在正常不過的事,兩人一起過得不幸福就離婚咯,要是到時候要為一個欠條而在一起,你想想那樣會幸福嗎?

59樓:匿名使用者

這不成了交易了?

我相信你周圍的朋友從道義上也不贊成這個做法。

最好的方法就是,如果你對他有信心,就選擇在一起;如果沒信心,就去尋找自己的幸福--這樣,不耽誤自己,也不耽誤對方。

60樓:匿名使用者

他願意和你真心的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 愛情應該相信對方

61樓:百度使用者

有效,這叫合同。根據合同法:只要不是影響國家集體利益的,帶欺騙性質的,違反公平的都是有效合同。

在自願的基礎上列的合同是有效的。只是,小几歲有什麼關係了。你即然愛她就要相信他。

一張欠條寫出來時就會影響到彼此的感情了。 我勸你還是不要。

就算是他變心,法律說這個錢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核定給你一定補償,但是,他如果變心了,你還是拿不到錢的。他可以就說欠在那裡沒有錢還。這個在現在的社會已經多見了。

法院拿這也沒有辦法的。

62樓:釢瓶丶爸爸

感情能堅持到最後的真的不容易、如果你愛他他也愛你那就要謝天謝地了、不知道你現在多大、如果超過24或者更大、你應該找個適合自己的、如果你只是20出頭的,那就堅持吧、因為你還不算太大,還有點時間可以去揮霍,別管以後將如何結束,至少你們曾經擁有過,曾經有過美麗的回憶,就算分手了也值得。

如果年紀大的話就自己好好思考吧?好好的珍惜現在、

6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用的知道嗎?這都是假的了,不要大相信愛情,還沒有分手就給分手費把你當作什麼了,你自己也知道是吧!愛不愛你那還得從生活的每個細節去看問題,不是一張欠條一筆分手費就能說明他愛你的。

希望你明白

64樓:匿名使用者

傻子,做那些有意義嗎?沒有就不要去做。有沒有效有用嗎。那樣做還不如你一如既往的支援他來的實在

65樓:鄭倩文

你好。、、、戀愛是你情我願的怎麼這樣。。又不是買東西怎麼能以此衡量呢。

沒有所謂的失去或損失。你的過程時間才最重要只要開心,人生不過一瞬,那麼多擔心,終歸不快樂,煙花燦爛才最好。那個如果符合法律就可以。

不過當你損失寶貴的時間,錢還有用嗎。你不過是尋找愛罷了。不是什麼我們都可以**,去嘗試才知道。

但要看值不值。你男朋友人好嗎,停息下父母朋友對、他人品的評價,願有情人終成眷屬。加油啦。

66樓:匿名使用者

呵呵 就是有用 你要這錢有意義嗎 你要的是感情 不是金錢 要是為了錢 那還有什麼意思呀 只要你喜歡 你愛他 你就真心和他生活 至於以後 那是任何人不能預料和左右的

67樓:百度使用者

聽起來夠新鮮,可你要提的問題是什麼?欠條?未來?

68樓:汞合金

如果到時他承認,就有效

建議先去公證處做個公證

又:我沒和lz開玩笑。我的意思是應該給愛情加個保險,尤其是還沒結婚就這麼糾結的愛情。

6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他怎麼寫,如果有簽名並且內容全部合法,那麼這張欠條在法庭上是有用的。(我是在今日說法看過一個案例,就是一個人寫了欠條但是不還錢,最後法庭僅根據欠條判那個欠債的輸。但樓主的情況很難說,因為你男友沒借你錢,這種欠條我也不是很敢肯定。

對不起)但我建議樓主還是應該和自己男友保持好感情,一個愛人是比錢更珍貴的。如果樓主不放心可以去律師事務所問問,一般這種問題他們是不會收取費用的。

70樓:匿名使用者

太天真了吧!!沒有天理呀,甩了他......

71樓:匿名使用者

愛情是不需要也沒辦法證明的,無論心裡上還是法理上都是無效的

72樓:

呃 看你個人魅力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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