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受不了老公的冷漠

2021-03-09 09:40:37 字數 5060 閱讀 6973

1樓:匿名使用者

我說你還別不愛聽,之前已有過兩次分手或離婚,這次就是第三次!我想說的是你是否想過檢討檢討你自已?你自已有一定責任或許事是因你而起?

要離婚容易,要維繫一個好姻緣要下點功夫和技巧。祝你新年快樂!好運!

2樓:

你怎麼對別人別人怎麼對你,情同此理你好了別人也好了,誰人身上沒有缺點,努力改正自己去適應對方努力挽回自己的家只要有愛心一切都是幸福

3樓:匿名使用者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你應該學會反思自己

4樓:enjoy信你一世

我想出家,因為什麼都不是我的,包括現在的老公公婆,他們是他們自己的

5樓:愛喝粥

不搭理他他一段時間,都冷靜,過段時間在說,不要輕易離婚

6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復對你冷漠呢,是你的原因還

制是他的原因?bai找不到原因du沒辦法解決的。zhi至於離婚,還是不要

dao想,婚姻當中還是原配好,即使將來過得再好,原配在你心中無可替代的,可以說是你的日子是在煎熬中走到人生終點的,何況還有牽扯你心的孩子。

話有點多了……先解決冷漠問題,再說吧。

7樓:迷失自我孤獨

在找個能接受你和孩子的人

8樓:雅士文苑

可能是有什麼壓力或不順心的事情。相互理解即可。

9樓:匿名使用者

家庭冷暴力,比家暴更殘酷。

父母離婚,孩子家庭成員關係怎麼寫

10樓:柯豫淑芬睿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瞭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

離婚人員怎樣填家庭人員和社會關係

11樓:新來的

已經離婚了,可以不寫對方,但是孩子不管歸誰撫養,一定要填寫

12樓:匿名使用者

填寫自己的父母和孩子,然後是兄弟姐妹,如果再婚了,就要填寫現在的妻子

13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了就填寫自己一個人的,如果有小孩就把小孩子填寫上去就好。

離異家庭親屬關係證明怎麼開?

1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親屬關係證明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辦理。

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

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

15樓:華律網

在我們進行開具親屬關係證明的時候,可到原出生申報戶口的派出所查出生證。出生證上明確其父親、母親姓名,由該派出所戶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開具親屬關係證明需提交的材料:

1、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申請人已登出戶口的,提交原戶籍地公安機關所出具的戶籍記載證明;2、申請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3、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公證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證》;4、關係人須提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護照》、通行證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明;一般情況下,我們是需要到當地的派出所進行出具的,而且,我們在進行辦理的時候,是需要攜帶好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身份的材料的。另外,如果我們委託他人進行辦理的話,是一定要進行出具委託書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親屬關係公證

一、親屬關係公證

是指有涉外業務權的公證處(你可以打**先諮詢一下你們當地的公證處是否有此許可權),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定程式證明申請人與關係人之間親屬關係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親屬關係公證書,主要用於出入境簽證,我國公民到國外定居、探親、留學、繼承遺產、申請減免稅收、申請勞工**賠償、領取撫卹金等事項。

二、親屬關係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

公證證明的主要內容為:申請人、關係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現住址及申請人與關係人的相互稱謂。無論是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或姻親關係,只要符合我國民事法律規定的親屬範圍,均可給予公證證明,如當事人要求辦理表兄弟姐妹公證,只要能查證屬實,就可以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1.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其影印件,已登出戶口的,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記載戶籍情況的證明。

2.他人代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和**人身份證件。

3.當事人所在單位人事、組織或勞資部門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當事人所在單位無人事、組織、勞資部門的,由該單位上級主管部門予以證明。

4.被證明的域外親屬的身份證件的影印件及有關來往書信等。

5.被證明的國內親屬的身份證件、戶口本及結婚證等。(你的父母已離婚,應當有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等文書)

6.經過中間人證明的親屬關係,應提交中間人身份證明和其所在單位出具的親屬關係證明。

7.公證處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 辦理親屬關係公證應注意事項:

1.親屬之間的稱謂應準確,應當使用我國法定的統一稱謂,輩分均應清楚,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2.公證員應審查親屬關係產生的真實性、合法性,以防申請人利用虛假的「親屬關係」為名,騙取公證書,達到出國的目的。

3.對用於繼承目的親屬關係公證,法定繼承人範圍內的關係人無論是否死亡,均應列入公證書中,並應瞭解被繼承的財產狀況,生前有無遺囑、遺贈撫養協議及法定繼承人的有關情況,並做好談話筆錄。

4.親屬關係證書中一般不得采用「婚前」或「非婚」生子女的提法,因為一些國家對非婚生子女的權利義務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規定。

5.注意使用國(地區)的有關法律規定。例如澳大利亞、紐西蘭,要求赴該國自費留學的我國公民,提供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即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的親屬關係公證書,公證處經查證屬實後,應依法證明當事人的所有家庭成員及其出生日期和居住地點。再例如,澳大利亞對於子女在澳大利亞,父母赴澳探望子女或定居而辦理的親屬關係公證,澳方要求需載明「申請人只有以上幾個子女」,公證處應據實出具。

離婚的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怎麼填

17樓:13862590347林

您好!家庭成員填自己的未婚的孩子,社會關係填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阿姨。謝謝閱讀!

離婚後家庭關係還用寫配偶嗎

18樓:雅心心路

那需要寫就寫,但是那一欄是要寫「離異」

1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後的婚姻狀況填離異,家庭成員就只填現在和你有關係的人。都已經離婚了,你倆就不存在任何的身份關係。

20樓:5可苦可樂

不用寫,只寫現有家庭成員

父母離異該怎麼樣填寫家庭成員關係

21樓:動仗名義

父母離異,並不影響小孩與父母的關係。父親還是父親,母親還是母親。

如果你跟隨其中一方生活,這一方帶著你重新結婚了。你就要按新的父母關係填寫。比如繼父或繼母。

22樓:匿名使用者

總覺得現在離異家庭的孩子,無論在升學、招聘填寫簡歷時,都會遇到父、母這一欄如何填寫的尷尬。這說明了有關人事部門沒有與時俱進,對這方面情況的研究,統一填寫的規定。

父母離異該怎麼樣填寫家庭成員關係

23樓:愛曦依依

正常填寫父母資訊就可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2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一方因為可恥的原因而導致的離婚,那就沒必要承認成員關係

我想和老公離婚,我接受不了以前他有過女朋友,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的問題是個巨大的矛盾體,沒有辦法調和的悖論。我的問題是 假如你離婚了,那麼你不僅僅是個有過男朋友的女人,而且是個離婚過的女人。那麼後面的問題就來了,你以後怎麼找別的男人,有什麼要求?事實上,你也許是思想上太文學,變成一種病態,離婚解決不了你的心病,我的建議是你應該去看心理醫生。你如果離婚了,那麼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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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因為受不了我的脾氣要和我離婚,我們經常吵架,但是去離婚

所謂的暴脾氣,還是不願意去調整和控制,你不用想著如何為他改變。你可以想想你自己,這種衝動焦躁的性格,會帶給你什麼樣的影響呢?首先你自己會很容易陷入失控痛苦狀態,也很容易傷害周圍的人,當然更容易被周圍人孤立起來,這對你沒有任何益處,為什麼你不能去為自己做出改變呢?這不是愛不愛的問題,而是還能不能生活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