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凌遲到底是怎樣的,什麼人會被用此法處罰

2021-03-09 04:13:49 字數 4080 閱讀 6393

1樓:白雲飛飄飄飛

古代對於罪犯的酷刑有很多,凌遲就是最為厲害的酷刑。呂后把戚夫人砍掉雙手雙腳,挖其她的雙眼,把她的兩個耳朵弄聾,讓她不能說話,讓她自生自滅,到了北魏開創了車裂,五代之後就有了凌遲,後來的清朝,元朝,明朝,清朝,都用了這個刑罰。到了2023年的時候,新**才廢除了凌遲,據說民間還繼續使用了大概50年左右。

凌遲是一種肢解的懲罰,跟我們平常說的千刀萬剮一樣,就是把包含身體的四肢切割和分離。一般凌遲的犯人會和其他犯人一樣,遊街示眾之後,先把犯人綁在一根柱子上,然後把他們的衣服脫光一絲不掛,一般凌遲是允許百姓**的,而且有的還可以讓百姓近距離**,少部分也會拿衣物擋住。不過這部分人很少,本來就是應該遭受酷刑的犯人。

凌遲的處罰方式特別殘忍,處罰的時候。會把犯人身上的肉用小刀一塊一塊地割下來,雖然凌遲被收入到了刑法之中,不過沒有明確記載,如何對犯人實施這個刑罰,所以具體對犯人割多少刀,也沒有具體的數目。不同的朝代,對於切多少刀是不同的,有的幾刀,有的幾千刀。

凌遲一般會懲罰以下幾類犯人,造反的人,謀取皇位的人,皇帝不會放過他們,子女傷害自己的父母,弟弟傷害自己的哥哥,妻子殺害丈夫,殺人很**。比如肢解,殺人達到一個家族三個人以上。

2樓:匿名使用者

凌遲可以說是古代最殘忍的刑法,受刑的人會被劊子手一刀一刀地慢慢割死。

3樓:好好過看看

「凌遲」就是慢慢的用刀把肉割下來,既痛苦又不會死那麼快。一般是造反的人才會用。

4樓:沐浴陽光下

古代凌遲是最殘忍的處罰,據說是活割人肉,這樣殘忍的處罰,只有大逆不道,違反國法的人才會受到這樣子的懲罰。

5樓:匿名使用者

凌遲處死是一種極其殘忍的死法,是把身上的肉一刀一刀地割下來,一般造反的人,謀取皇位的人會被這樣。

6樓:flyking萍

凌遲在古代是最殘忍的手段,根據歷史記載是活割人肉,場面很是可怕,而當時只有大逆不道的人才會受到如此殘忍的懲罰。

7樓:時不歸時

史書上的記載是割活人的肉,在歷史上那些大逆不道的人會被用這樣的刑法處死。

8樓:哆啦b夢與林夕

古代對於造反的,殺害家族很多人的罪犯,給予凌遲處死,就是把犯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切下來。

9樓:樂觀的

古代「凌遲」就是讓人把犯人的肉一片片的割下來,一般是謀反和叛逆的人才會用。

古代什麼罪的人要凌遲處死?不是說千刀萬剮嗎?

10樓:綠筠

凌遲,從元朝編入法典一直到2023年清朝廢除為止,主要用來懲罰三大類的犯罪:

一、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

二、倫常之罪: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

三、**與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斬斷他人四肢(施以巫術);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幫派以製造恐怖。

但後來為了鎮壓農民反抗,對於不按時交納賦稅的也要處以凌遲刑,這在清朝中前期尤為突出。

11樓:地方個櫃檯人員

凌遲處死,刑罰名,始見於遼代。「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我國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凌遲的細節就不多說了,莫言有本書《檀香刑》裡就有一大段對「凌遲處死」的細緻描述,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翻翻

12樓:匿名使用者

元朝正式將「凌遲」明定為刑法的一種死刑,主要用來懲罰三大類的犯罪:謀逆君主之罪.倫常之罪.**與不人道之罪

謀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動、叛國、謀取皇位。   倫常之罪:

子女謀害父母、弟幼謀害兄長,妻子謀害丈夫、奴僕謀害主人。   **與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斬斷他人四肢(施以巫術);殺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組織幫派以製造恐怖。

13樓:張嘯天

「凌遲」俗稱「千刀萬剮」,是我國封建社會死刑中最殘酷的刑罰。「凌遲」主要是針對犯了謀反、犯上作亂、「口語狂悖」等「大逆」、「逆倫」罪的人設定的。也就是說,「凌遲」主要是用來處死危及封建統治階級利益的政治犯的。

「凌遲」的執行方式是將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極盡痛苦而死,讓那些聲稱「腦袋掉了不過碗大個疤」的好漢,想速求一死而不得,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

據民間傳言,「凌遲」處死時,劊子手先在犯人前大肌上割一塊肉拋上天,這叫「祭天肉」;第二刀叫「遮眼罩」,劊子手把犯人頭上的肉皮割開,耷拉下來遮住眼睛,避免犯人與劊子手四目相對,防止犯人在極其痛苦時放射出異常陰冷、恐懼的目光而使劊子手心慌意亂,影響行刑。

歷史上有記載被「凌遲」處死的人,如明朝末年的大宦官劉瑾。「例該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頭一天先剮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開刀,一共剮了3天。

」再如明朝天啟進士、翰林院庶吉士鄭曼,崇禎年間遭溫體仁誣陷,以「杖母不孝」被「凌遲」處死,剮了3600刀。這兩個案子都是由皇帝欽定的,依據《大明律》量刑。

我國歷史上最後一個被「凌遲」處死的人,是清末大鬧北京城的惡棍康小八,康小八是個殺人不眨眼的惡魔。有一天,他在一家剃頭棚理髮時,發現剃頭匠和一位顧客正在閒談,並大罵康小八不得好死。康小八理髮完後問二人:

「你們認識康小八嗎?」二人說:「誰認識這種混賬的東西。

」康小八「嘿嘿」冷笑一聲說:「今天康八爺就叫你們倆當個明白鬼。」說著拔出手槍將二人擊斃。

康小八被緝拿歸案後,在北京菜市口被「凌遲」處死。

唐代以前最重的刑罰是「斬首」,五代才開始在刑法之外增設了「凌遲」的條款,元朝開始把「凌遲」作為正式條款列入刑法,直到清末。隨著封建社會的結束,「凌遲」這種慘無人道的酷刑,也隨之被廢除了。

「凌遲」一詞見於《荀子·宥坐篇》:「百仞之山,任負車登焉,何則?陵遲故。

」本義是指逐漸緩慢升高的山坡,把「凌遲」一詞借用來作一種刑罰的名稱,是「殺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故亦取漸次之義。」(沈家本《歷代刑法分考》)凌遲刑在史籍中有支解、磔等多種名稱,雖然說法不同,但施刑的手段差不多。這一刑法始於五代。

「凌遲」是死刑的一種。這種刑罰被正式列入刑法法典始見於《遼史·刑法志》:「死刑有絞、斬、凌遲之屬。

」沈家本先生說「凌遲之刑始見於此,古無有也。」(沈家本《歷代刑法分考》)遼代以後,宋、元、明、清的史書中均有關於凌遲刑的記載。《宋史·刑法志》介紹:

「凌遲者先斷其肢體,乃抉其吭,當時之極法也。」《大明律》、《大清律》中都有明文規定:「謀反大逆:

凡謀反謂謀危社稷。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宮闕,但共謀者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絞斬以外有凌遲,以處大逆不道諸罪者。

」市井罵人「小挨刀的」「幹刀萬剮」的說法是有所據的。官修的史書不便把這種酷刑的手段說得太詳細。明人王明德就說得比較清楚了:

「凌遲者,其法乃寸而磔之,必至體無餘臠,然後為之割其勢,女則幽其閉,出其臟腑,以畢其命,支分節解,菹其骨而後已。」寸磔,就是一寸一寸地割。「相傳有八刀之說,先頭面,次手足,次胸腹,次梟首。

皆劊子手師徒口授,他人不知也,京師與保定亦微有不同,似此重法,而國家未明定製度,未詳其故。」(沈家本《歷代刑法分考》)八刀凌遲不能算作寸磔,凌遲究竟割多少刀,正如沈家本先生所說法無明文,全憑劊子手具體操作。

14樓:藍色大劍

凌遲分好多種,有一種是8刀,還有一種是3600刀的。

15樓:雪落煙國

大奸大惡之徒施以極刑,不過古代是皇權至上,有時候處以極刑只是當權者的意願,沒有具體的法律依據,差不多像謀反、觸犯國家或者皇權的罪犯才會判極刑。

為什麼古代會有凌遲這麼殘忍的刑法???

16樓:諾言

君主為了維護他至高無上的地位,對於刑罰制定的都很嚴厲。為了維護自己的利益可以不

內擇手段。又因為大多容數朝代是一人**人家愛咋地就咋地沒人管得了所以就發展的這樣殘酷了

中國在漢代由於社會進步,於漢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在世界上率先廢除了肉刑(改用笞刑(打竹板)代替肉刑),與肉刑一同廢除的還有秦朝的「連坐」罪。這在中國乃至世界的法制史上都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

17樓:匿名使用者

奴隸制五刑,墨、劓、腓、宮、大辟

18樓:匿名使用者

目的就是一個,對世人起到震懾和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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