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款的追繳由誰執行

2021-03-07 07:21:32 字數 2265 閱讀 7223

1樓:ooo藉口

贓款的追繳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

依據最高

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八條的規定,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和調解書中涉及財產內容需要執行的,由原審人民法院執行。

附帶民事判決中財產的執行,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規定辦理。

關於刑事判決財產刑的強制執行,只有判處罰金、沒收財產兩項刑罰,在沒有履行到位的情況下法院可以強制執行,繼續追繳非法所得是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刑罰,不屬強制執行內容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違法所得的沒收程式

第二百九十八條 對於**賄賂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緝一年後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規定應當追繳其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

公安機關認為有前款規定情形的,應當寫出沒收違法所得意見書,移送人民檢察院。

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應當提供與犯罪事實、違法所得相關的證據材料,並列明財產的種類、數量、所在地及查封、扣押、凍結的情況。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申請沒收的財產。

第二百九十九條 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人民法院受理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後,應當發出公告。公告期間為六個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有權申請參加訴訟,也可以委託訴訟**人蔘加訴訟。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滿後對沒收違法所得的申請進行審理。利害關係人參加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審理。

第三百條 人民法院經審理,對經查證屬於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除依法返還被害人的以外,應當裁定予以沒收;對不屬於應當追繳的財產的,應當裁定駁回申請,解除查封、扣押、凍結措施。

對於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的裁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和其他利害關係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提出上訴、抗訴。

第三百零一條 在審理過程中,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動投案或者被抓獲的,人民法院應當終止審理。

沒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財產確有錯誤的,應當予以返還、賠償。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樓:匿名使用者

偵查階段,由偵查機關執行。審判階段,由人民法院執行。

刑事判決生效後,贓款尚不追繳到位,由刑事審判機構移送執行機構依法強制執行。執行機構可以採取查封、凍結、劃撥、拍賣、變賣等強制執行措施,以實現刑事判決內容。

最高法院關於刑事裁決涉財產部分執行的規定

第八條 人民法院可以向刑罰執行機關、社群矯正機構等有關單位調查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並可以根據不同情形要求有關單位協助採取查封、扣押、凍結、劃撥等執行措施。

贓款的範圍:

所謂贓款贓物,就是指違法犯罪分子違法犯罪所得的一切財物。

贓款贓物具有兩個方面的主要特徵:一個方面是具有證據價值和經濟價值的雙重屬性。贓款贓物與案件真實情況的發生、發展有著客觀內在的聯絡,因而對案件具有證據價值;同時,贓款贓物也具有民法上物的特徵,即人們能夠支配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物質實體和自然力,民法上的物基本上也可以成為贓物,其特徵沒有因為訴訟而發生改變。

另一方面,贓款贓物必須是行為人採用違法犯罪手段所獲取的財物,它既不同於作案工具,也不是行為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更不是違禁品。在實踐中,認定贓款贓物時必須將其範圍嚴格限定在行為人採用違法犯罪手段所獲取的財物之內,不得與行為人其他財產相混淆。行為人的個人財產可以是罰款、罰金、沒收財產等行政和刑事處罰措施的標的,但決不能夠成為追繳的物件。

贓款贓物的性質,只能夠由國家授權的特定司法機關或者行政執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式作出的生效裁決來確定,這是認定贓款贓物在程式上的決定性要件。生效的裁決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行政執法機關依照有關的行政法律法規在其許可權範圍內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二是人民法院對其管轄的刑事案件作出的裁決。

本文主要討論的是後一種情況,即在刑事訴訟中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權利對贓款贓物進行認定,公安機關無權認定。這是因為,我國刑法明確規定了無罪推定原則,「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只有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有罪後,被告人的非法所得才上升為罪犯的贓款贓物,即是說,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犯罪嫌疑人在其法律上的地位被確定為罪犯之前,其違法所得便不能夠成為具有法律意義上的贓款贓物。因此,我國刑事訴訟法在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只使用過「物品、檔案」、「存款、匯款」、「財物及其孳息」、「合法財產」等字眼,在人民法院審判判決後才有贓款贓物的說法。

公安機關在偵查階段是否有權違追繳贓款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了 偵查機關的九項偵查措施,不包括 追繳贓款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了偵查程式中的五項強制措施,也不包括 追繳贓款贓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規定 未經人民法院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偵查階段還沒有確定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怎麼能夠確定哪些財...

追繳與收繳的區別,沒收 收繳和追繳的區別

1 物件不同。追繳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即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因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而獲得贓款 贓物和非法利益。收繳指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 賭具 賭資 吸毒 注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違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2 處理基本一致。追繳和收繳的財物中,屬於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

別人用贓款給我買了車,我的車也要上交法院嗎

你的車子是贓款的轉化形式,應當被依法收繳。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別人用贓款給我還一個月的車貸,我的車也要上交嗎?不知情不會負擔法律責任,如果有關部門追 查的時候,有可能以追 贓的名義要求你歸還車貸,你按照要求歸還就是。不知者無罪,跟你沒關係的。這件事你沒有責任,如果有必要可以把那部分錢交出來。我被別人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