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2年,因家庭關係想離婚,有月大的女兒

2021-03-07 05:34:49 字數 2332 閱讀 2437

1樓:蠟塑的我

還沒到七年之癢呢。本身南北就是有差異的,生活習慣之類的。這個婚前應該考慮到啊。

既然已經結婚並生女,那就不要輕易想到離婚。這樣會讓你覺得離婚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辦法。

實則不是,離婚是逃避責任的做法。孩子需要一個健全的家庭。不能因為自己的原因,頂不住,就拆散了孩子的家庭吧。

不公平,以後她或許會怨恨你的。所以想辦法解決問題。世上無難事只怕有心人。

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我認為是最不明智的事情;對於他父母對你不太滿意,畢竟是長輩,那你肯定有做不太對的地方放他們不太滿意了吧! 在這件事情上面,既然你和你的丈夫能走在一起,有了一個可愛的小女兒,這是你們的緣分,你的命啊! 只要你丈夫愛你,你也愛你的丈夫;就請你們好好的過日子吧!

畢竟離婚不是一件小事、不是一件好事,你說呢? 你作為妻子應該,做好自己的分內之事,多多的體諒丈夫以及父母的難處,把不對的事情做好, 不要讓父母再說你有什麼不滿意的地方了。作為

人妻就應該珍惜現在擁有的,多加包容身邊的人就好了, 好好的過日子, 慢慢來......

3樓:綿陽陳星光律師

你好,先協議離婚,如果協議不成,向法院起訴離婚,也可以不經協議直接向法院起訴。

4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想說,任何問題都是雙方的,他父母不滿意你,那你又想過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嗎!離婚是最下等的解決辦法了。如果是戰場的話那你就是逃兵,懂嗎!希望你能好好想想!

5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問題需要慎重。。。一般情況下,孩子2週歲以內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較大。

6樓:葉拉拉一族

你好,可以先到婦聯申請幫助。

跟老婆結婚差不多兩年,有個5個月的小孩,平時我們感情不和經常吵架,還發生過家庭暴力,我該跟她離婚嗎

7樓:蟈蟈兒

你只是說了你們經常吵架,但是沒有說明是什麼原因,所以也不好說該不該離婚。

但是我想,既然你們結了婚,也有了小孩,那說明你們之間還是有感情的。但是她的暴力實在是不可取。兩個人不論出了什麼問題,都可以在對方生氣之前,先好好把自己的想法說明白,這樣才能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

重要的是多溝通。

孩子那麼小,如果沒有原則性的問題,我不建議你離婚,不論失去父愛還是母愛,這對孩子來說是一種無法彌補的傷害。

但如果非得要離婚的話,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一般情況:

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4)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樓:清風一縷寄相思

希望你能理智地對待這件事,你們之間如果還有感情,建議你不要離婚,離婚無論是對孩子,還是大人都是一種傷害.另外,從你的敘述,感覺你愛人的脾氣不太好,還有暴力傾向,是不是跟她的成長環境有關,如果有必要,你應該心平氣和地和她談談,幫她分析一下原因,或者去看一下心理醫生,找出問題的結症.幫她分析\改正問題是關鍵,盲目的離婚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反而會傷害了你們和孩子.

9樓:紫雲牆

從你的事情來看,我都心驚肉跳。其實你應該給她機會,婚姻就像經營生意,感情不和只能說明我們經營不善。實在不能在一起就放手吧,好有機會讓別人去愛,如果你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不大,因為法律也要考慮一個人的經濟能力。

10樓:匿名使用者

再試試吧,我的小孩也是單親家庭長大的,我現在的老公也是有小孩,離婚真的不可取,對小孩子的影響也很大,可能他不會說,但是心裡會自卑。再個今後你會結婚,結婚了還會生小孩子,那時候他會覺得自己的位置很很尷尬,會覺得自己是外人的感覺,我勸你真的不要離,你可以給她最後一次機會,讓她瞭解這件事的嚴重性。還有小孩兩歲前一般是判給媽媽。

11樓:寶寶愛貝貝樂樂

的確是個很難抉擇的事情,離婚對孩子不好,不離婚你又有陰影,只能讓她寫保證書,不然怎麼怎麼,也告訴他,孩子單親是不好的,。況且,以她這樣的脾氣,你放心寶寶給他帶嗎?唉,真是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家為錢搞離婚,你為感情搞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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