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定義怎麼解釋商標的概念?

2021-03-07 00:59:44 字數 1320 閱讀 1378

1樓:sz路浩智慧財產權

深圳路浩智慧財產權回答您:

1、相同商標,是指商標的文字、數字、圖形或者顏色的組合等商標要素在發音、視覺或者意義上沒有區別或者差別微小的商標;

2、商標近似是商標法上的一個概念,是指兩商標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著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後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或者其三維標誌的形狀和外觀近似,或者其顏色或者顏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的**產生誤認。

2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對商標相同和近似作出了具體規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相同,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註冊商標相比較,二者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別。《解釋》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的商標近似,是指被控侵權的商標與原告的註冊商標相比較,其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其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相似,或者其立體形狀、顏色組合近似,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產生誤認或者認為其**與原告註冊商標的商品有特定的聯絡。

在認定商標相同或者相近時,應當堅持以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的標準,關注商標的整體給消費者的感受,同時要比對商標的主要部分,並將被控侵權商標與註冊商標隔離比對。本案中以相關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在比對物件隔離的狀態下對比本案中註冊商標與涉嫌侵權的商標,二者不論在商標的主要部分即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圖形的構圖、顏色;還是各要素組合後的整體結構上均存在明顯差別,並不構成近似。因此,被告在相同商品上使用 「伊芬+圖形」商標並不構成對原告「伊芳+圖形」註冊商標的侵權。

另外,判斷商標近似中的註冊商標顯著性和知名度也是一個重要要素。根據商標法第九條的規定,註冊商標應當具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顯著性,又稱為識別性,是指將商標使用於商品或其包裝以及服務上時,能夠引起一般消費者的注意,並憑此與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相區別。

商標的顯著性,是註冊商標的構成要件,是對申請商標進行實質審查的重要方面。對於註冊商標來說,應當都具有顯著性,但實踐中,商標的顯著性仍舊存在強弱不同之分。有的商標設計獨創性很強,給消費者的印象較為深刻,這種情況下對被控商標是否存在「搭便車」的嫌疑很容易認定。

而對於顯著性弱的商標,指控他人商標與自己商標近似就相對難以判斷。

怎麼解釋商標的概念?

3樓:匿名使用者

商標是一種法律用語,是生產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或服務上採用的,為了區別商品或服務**、具有顯著特徵的標誌,一般由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構成。經國家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

字商標讀音相同,字的偏旁都不相同,是近似商標嗎

屬於近似 bai商標 商標查du詢。可以直接登zhi 入中國商標網dao官方 直接檢索專。對查詢結果的判定需要有屬經驗的專業商標 人提供專業建議。也可以委託幫 社文商標查詢 您查詢,直接對查詢結果給予專業建議。注 查詢免費。查詢無相同或近似。隨即提供資料申報註冊。如果字形很是近似的話就判定為近似商標...

如何判斷商標註冊之近似商標

商標近似是指商標文字的字形 讀音 含義近似,商標圖形的構圖 著色 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 產生誤認。2005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 商標評審委員會共同制定頒佈的 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 對商標近似的判斷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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